傍晚,步行回家的路上,迎面碰到三个体型微胖的女子,其中两人手拉着手,同时对着左边同伴在叽喳讨论着什么。
广东已进入30°盛夏,裙衫短裤人字拖都出街了。
我在与她们擦肩而过的瞬间,心里闪过一丝温柔:
大热天,还手牵手肩并肩的,不计较出汗,不计较谁快谁慢,只想跟你手拉着手一起走的画面,太美。
目测三人至少已年过而立,在匆忙的生活中仍保留着这份牵手的亲密友爱,难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女生都喜欢手拉手去上厕所,很多男生觉得这是个谜一样的陋习。
上学时,不论是吃饭,自习,还是,只要有两人近距离接触的空间,女生大多都喜欢和自己要好的朋友、闺蜜牵手同行。
我记得高中时代,我们那个县重点的大部分孩子都背负着学校和家里的期望,在锁定各类名牌一流大学的目标驱使下,人人都很拼。
在那个兵荒马乱、人心惶惶的年纪,我的好友巧总是拉着我的手一起走。
学校有三栋教学楼,高一在一栋红砖墙的老楼房里,古香古色,偶尔看窗外发呆,有高大的槐树和麻雀陪着,偶尔瞥一眼塑胶跑道上一闪而过的帅气身影,细声讨论谁的姿势更好看,打发着教室里有点发闷的时间。
那时,我和巧常在周六下午,手拉手跑到校门外的小摊前,一起吃一块豆皮,再去马路边的书店淘书,饿了就光顾那家街角的拉面店。
她那时有着胖乎乎的身材,名字的首字母刚好是两个Q。
我说,看到你,我就会想到企鹅。
她总笑呵呵,是啊,偶尔给QQ代个言也不错。
冬天特别冷,华中地区几乎是没有暖气的,宿舍和教室也都没空调。
早上还要起很早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晨练,绕着操场跑三圈都会上气不接下气,巧和我站一块,拉着彼此,互相鼓励。
平时,我的手都是凉的。她去食堂、回宿舍的路上,总是先把自己那双热乎乎的手搓一下,再拿出来满满握着我的双手,就像一把火炭握着两块冰。我怕她冷,总想把手拿回来。
她却比我有力量,说,没事,我手有天然制热功能。
那时,我们手牵着手慢慢晃荡。
一晃,到了高二这个分水岭。
高二高三两个年级分居在操场对面那栋逸夫双子楼里。
那里看上去就像个特种兵训练场,每个人都在为自己要执行的特别任务积蓄着能量。
高二分完文理科班,全体大军正式迁徙到逸夫楼。
对面楼高三学子终日在书山题海里磨刀擦枪地备战,耳濡目染下的我们,也提前踏上这场高考长征。
巧学习非常刻苦,英语特别好,考试成绩常年第一。
每天埋首在资料书里学习,下课上厕所几乎是一路小跑,别人放学去吃饭,我们俩还在教室做功课。
她说,我们可以晚十分钟去吃饭,人多,去了也要排老长时间的队,省点时间刚好可以把这道理科综合题做完。
我们那会真的是把时间当寸光阴来珍惜的。
我在学习上没有巧那么用力,总想看书想写些句子,在纸上乱涂乱画,时而无病呻吟时而愤世嫉俗。
而巧不同,她是不折不扣的理科思维,数理化生成绩齐头并进。
每回争分夺秒赶完一道题,巧把笔一放,拉着还在写写划划的我,说:
走,吃饭去!
后来,到了每个人都逃不过的高三。
一周一小考,一月一大考。每次考试结果在大家脸上像个晴雨表,戏剧化地刺激着每个人,以分数定人的残酷,把气氛整的越来越凝重,压得人都喘不过气。
那一阵子,我晚上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能盯到半夜两三点,然后早上五点半起床,白天午饭后趴在桌子上很想休息却全是恶梦。严重失眠,“睡着”就是梦,再加上可怕的便秘,整个状态一下子进入无边际的黑暗。看医生、喝安神补脑液、喝土生蜂蜜,一切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了,还是无济于事。
那段日子,巧一直陪在我身边。
每次饭点铃声一响,同学们突然都从埋头的静态秒变为活蹦乱跳的动态,喷涌出教室,从五楼冲锋到一楼,整个逸夫楼的五层楼梯发出轰隆隆的颤音,只见千军万马两分钟内就已占领操场另一头的食堂。辛苦的学习,让饥饿像原始森林觅食的猎豹一样猛。
可那时,我已经不能正常吃饭,我有意克制着自己,因为高度的精神紧张,我吃不下,只靠着水果和蜂蜜打发每一餐,因而显得像个被掏空的西瓜,只有一个空壳撑着。我买了庄子的书,试图找到内心的平静。
巧非常担心我,不吃不行,可是吃也不好。
在学业压力繁重,人人都在冲刺的阶段,她不能帮助我找到合适的食物,只能给我最好的精神粮食:尽可能的陪伴。
我一度陷入自己设定的压力怪圈出不来。
她拉着我的手,安慰说,考大学不是最重要的,尽力无悔就好,可身体是第一喔。
有时觉得她的声音像从管弦乐器里发出来的,舒缓轻柔。
我在她的陪伴中,熬过了那段难忘的日子。
我们一起走过高考,各自去了不同城市上大学。
大一那个期末,她经过武汉,来我的学校看我。第二天一早,她有事走了。
那天,我送她到校门口坐车,回来跑去图书馆泡了一天,晚上回到宿舍时,舍友告诉我商店的老板送来了一双粉红色的拖鞋、一对手套,说是有人送我的。
这时,我收到巧发来短信:你照顾好自己。
在我们曾经一起上学的日子里,
我们一起手牵着手
去教室,去自习,去吃豆皮,去跑步,去上厕所,形影不离。
我们一起走过最冷的冬天,也走过最迷茫的黑暗。
这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大学到工作,我们各自有了新朋友。
和从前一样,依然喜欢和好友们手拉着手过马路,看电影,逛街。
如今,我们几年不见,那份少年时代的印迹一直都在。
比如,在这个夜晚,因为遇见那三个亲密的女子,我突然就想起了当年的你。
我知道你已经找到属于你的幸福,上次看到你的照片一下子暴瘦那么多,不知该为你高兴还是担忧,你减肥的案例是个励志片,但是身体是第一喔,这是当时你反复跟我说过的。
以前,每次都是你主动来牵我的手。
下次,再见你时,我想我来拉着你的手,一起在某段有阳光的小路,肆无忌惮地走一走。
记忆中,你的手一直都是暖的。
因为牵了你的手,因为路要一起走才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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逯言逯语:
昨夜写到凌晨一点,嘿嘿,提前了半小时(自我鼓励的表情)
怀念从前的密友,想着想着,竟然意识到:
人生的每一个5年并不多,10个5年就是50年,凑够一生了~!
天啊,想到还不止10个5年给我去做那么多事情,就觉得好恐慌啊。
还是不要列什么五年计划的好,干干脆脆每天的计划做好就是功德无量~
试着每天写,发现这样会很辛苦,因此特别佩服那些坚持每天更新原创的人。
眼睛已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