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风云榜

  “王彩月的肚子鼓起来了!”此话就像是水厂的大功率水泵旋压出来的自来水冲击着管网,漂移过无数个弯头,飞速流入镇上每户居民的身子里。照常理讲,水是白哗哗,清溜溜的进去;出来呢,总得掺着些其他什么颜色。

   就拿彩票店老板许金发来说,可能就得带点浊黄。他的女家属这几天总是发神经的质问:“那骚货的肚子,跟你有没有关系?”他自是心怀坦荡,因为长期去那美发店走动,始终没得半分甜头。面对女家属三番五次假设性的诋毁,加上对那未知得手者的羡慕与嫉妒,岂能不动怒,动怒岂能不上火。

  临街粮油食杂店的老板谢伟雄呢,或许带着的就是慎人的血红色。在这种科目上,他是有过案底的;且他的婆娘这般威胁:“如果真是你干的好事,我便割了你的命根子!”也是有依据的。他这半年来,不在自家隔壁的理发店消费,偏偏多跑了公里路,频繁的去关照那妖精,怎能没有不良动机。他这回,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心思是天天有的,但就像苍蝇嘤嘤,再怎么也钻不到蛋里去。看到如疯老虎般的婆娘,不由心悸万分,倘若让她收到些莫须有的风声,夜里猛地来那么一下,就完了!近些天,不是噩梦连连,就是睁眼到天亮。

  固然也是有不以为意,清者自清的。比如那些毛头小子听了就直呼:“女孩子长大了不都得鼓几次肚子,有什么好说的。”但没几天,也七言八语的琢磨出了其中的玄妙:王彩月可是个寡妇呀!

  本来王彩月在镇上的知名度就不低,而凭着这次“大肚子”事件,更是登上了本季度“小镇人物风云榜”榜首。小至刚懂得双位数加减算法的学生,上到棺材板木都选定好的古稀长者,脸上都带有几分侦探的神采,在记忆里找寻着蛛丝马迹,好来判定谁最有可能是此事件的男主角。

  其中,较为权威的就属镇上资历最深的媒婆—白大娘。首先她阅人无数,对男女这方面的心思拿捏得极准,经手的业务少有失败的案例;再者,她对镇上各家各户的经济,背景,情感状态都略知一二。据她透漏,主角逃不离就是这两人:木材厂的王聪明,电器行的杨荣。他们同样处于离异单身状态;年收入都在十万以上;是王彩月多年的忠实客户,有明显的钦慕之意;虽年龄大了些,但这年头的爱情讲究的是性格互补:王彩月热情奔放,性感俏丽;他们低调质朴,成熟稳重;是最合适不过了。

   拥护和反对白大娘的观点皆不少。寿金佛具店的许万发“许半仙”就直言讽刺她头发长,见识短,一张母鸡嘴“咕咕吱吱”只会瞎扯。在他的眼里,她说的人选,连他都不如,怎么可能会是主角。当然,这句话是不能明说的。他给出的见解是:那人年岁应当与王彩月相差无几;有深厚的家底或是某些权利;长相帅气,打扮时尚。他宣称十有八九是那谁,但天机不可泄露。

  他的话风不久便刮进来了白大娘的耳里,煽起了火花。以两人为首,双方的拥戴者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正如两支抢夺城池的军队,最后竟扬言败者须得向胜者奉茶道歉。其实两位首领不过是逞口舌之快,未想把事情搞大,可无奈被逼上梁山,局势不容退却。各自回家皆心慌,若是输了,那将是人生中的一个污点,还怎么在镇上抬头做人啊。

  王彩月嫁到镇上,就一直经营着美发店,生意很稳定,但算不上太好,只因那些大客户都不到她的店里做头发。她们嫌弃她穿得太惹眼,太火辣:要么裤子太短,要么领口太低,要么太过贴紧,要么太过亮丽……全然不像个规规矩矩的妇道人家。而当看见她的店里满是男性顾客在等待时,便会忍不住吐出些不雅的言论,甚至说:“她那早逝的丈夫,定是被她榨干的。”然而,近来,剧情有所转变。多数已婚男士为避嫌,暂时是不敢再进店了,而那些“八卦记者”却像蜜蜂看见花蕊般嗡嗡而来,并在恰当的缝隙很关切的低声问道:“王老板,是谁有这个福气?”脸上则是一副“没关系,我嘴紧得很,不会对任何人说起”的神情。可王彩月总是爽朗的,故作神秘的回答:“到时就知道啦。”

   眼看着王彩月的肚子就像吹气球般越鼓越大,而男主角仍迟迟不肯现身,大伙急得就像心头趴着只大蚂蚁似的直发痒,须得借助某种力量猛地给它一击,才能舒畅痛快。白大娘见势不对,赶紧削翻之前的言论,颇为无奈的感叹:“千算万算,没料到那王彩月竟可能会是个第三者,这世道,我老婆子眼瞎,是越看越不懂了。”

   这话荡荡悠悠的飘到了寿金店,“许半仙”就像甩掉千斤重担,一蹬脚就能跃出个几米高似的轻松自在。白大娘摆明是“弃战”,所以不管结果与否,他都能立于不败之地。虽然连日来几番思绪,判定最有可能的结果是两败俱伤,但赌注太大,不免日愈恐慌,不过是多沉了口气,没丢了脸面。他想,倒不如与对方来个化干戈为玉帛,反而显得大人大量,便连连赞叹道:“王彩月这招实在是高啊!是‘携天子以令诸侯’呀!”

   首领重归于好,部下自然也跟着握手言和,并统一战线,矛头直指王彩月。是啊,若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谁能做到顶着个大肚子遭受闲言蜚语而又不肯坦诚相告呢?这女人实在是不简单呐!而那些夫家家底殷实且情感不太和睦的妇女本就有不好的预感,这下大风刮起,就更是按耐不住了,皆想,鬼知道她跟几个人瞎搞过,倘若再不处理,几月过后,抱着孩子到她们家跟她们争地位,该如何是好?论姿色,比手段,可都远不如她呀。于是,她们很默契的凑在一块,组成了讨伐大军,杀气云云的涌向美发店,誓要问个所以然来,然后请长者主持公义,虽不能效仿古时“浸猪笼”,“游街”,“火刑”……也得让她自作自受,如落汤鸡般狼狈的离开小镇。她们十几二十人就像点点星花落在倒满汽油的街头,刚移动过两个路口已是漫天大火—两旁的店主们,小贩们,路人们很有义气的跟随在她们身后充当援军,谁也不愿错过这场年度大戏。

  可是浩浩荡荡,声势震天的一群人却在美发店百米开外放缓了脚步,因为一个疑似男主角的人物正从对面走近。只见他中等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平头,国字脸,两边浓黑的眉毛连成“一”字型;白衬衫,浅蓝色牛仔裤,运动鞋;如不是手里捧着鲜艳的玫瑰花,根本不引人多看一眼。而他,的确是大大方方的踏进了美容店,且被王彩月紧紧抱住,眼尖的人,还见她脸上滑下了相思的泪痕。 

   隔天,大家对这张陌生又平庸的面孔就有了熟切的称呼—镇长。谁也没料到新调来的镇长会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且又恰好是王彩月的新伴侣。由各路小道消息:王朗,名牌大学政法系毕业,是个精英,不乏神秘的背景;是王彩月初二时的同学,两人有过暧昧,而后他转学,才失散的;他痴情,几个月前到镇上“微服私访”偶遇王彩月,念起往事,难忍爱的冲动……编织而成的镇长的“履历”便在镇上流传。

  弹指间,小镇又悄悄转了个圈。产后的王彩月很快就恢复那该翘的翘,该细的细的玲珑曲线。她仍经营着美发店,只是抱着孩子,就鲜少亲自操刀了。不过业务状况允许她聘请两个师傅和一个洗头小妹来替她分担工作,而自己只需坐在收银旁前听听歌,看看电视剧,顺带与前来请教如何保持身材,搭配衣裤的曾不爱和她打交道的新朋友聊天,谈心。而当她怀里的孩子闹哭时,店内外即会有数道目光盯在她身上,盼望她能像一般妇人那样,当众敞开半边胸怀,堵住那嗷嗷小嘴,继续谈笑风生。可最后尽是失落的目送脸抹红晕的她起身,进了内屋。

   她还是她,可往来谈话间,身上却又多了几副标签:时尚,庄重,贵气,爽快……渐渐的,她在镇上的江湖声望就超越了白大娘,“许半仙”等人。她心血来潮换个利落的发型,镇上短发的女生便多了起来;她穿上飘逸的长裙,随即是镇上当季女装流行款式;她随口哼哼的曲调,就会引起众人对那首歌的广泛下载……有天,她听到阿桂家的小儿子得了怪病住进医院,紧缺点钱才能动手术,便大张旗鼓的在店门口办起了捐助会。响应而来的人是络绎不绝,大排长龙。尽管大伙脸上欣然,淡然,漠然,表情不一,但都得亮出那珍贵的票子,让她记上名号。阿桂嫂万万没想到镇上热心肠的这么多,站在捐款箱旁是热泪盈眶,人过一个即鞠九十度躬,道出谢意。到后面,喉咙沙哑,腰板挺不起来,才只得坐着,点头示意……有次台风过后,米婆家倒了半面土墙,且因瓦顶年久失修,噼里啪啦往屋内滴着水。她撞见,喊来数个匠人,为米婆家整修了一番。她给匠人算工钱,匠人推脱不能要;米婆老泪纵横感谢她,说她比亲生儿女对她还好;她带点气说:“米婆,可不能这么说!还有要谢就谢那些匠人,我可什么都没做!”……而后,镇上的家庭琐事,邻里矛盾,是是非非的辩论,只要她出面,几乎都能有效的,不偏不倚的调节好。即使是粗犷的大汉,固执的婆子,听到她那善解人意,合乎伦理的天籁之音,着实再也怒不起来,仿佛在她面前吵架,自己真的就是那蛮横的野兽,羞愧得无地自容。

  如此这般,在她鼓起肚子后的三年里,每个季度都是稳进“小镇人物风云榜”前五之列,是镇上有史以来最高的记录。有人说,照这样发展下去,在她过世后,极有可能会被载入小镇的史册呢!可是,等她再一次登上榜首,就急流勇退,离开小镇,不知去向了。

  那天,她的店里照旧是聚集着一堆有事的,没事的,说事的男女老少。很突兀的,一团杀气窜入,为首那人叫嚣道:“王彩月是哪个?”

  众人一看,是个顶着浅棕红色的,短波浪发型的约莫四十岁的女人;面容一般,肌肤比镇上的同龄人要水嫩许多,显然平时注重保养,不过全是嘴角边那颗大黑痣的陪衬;眼神高傲且泛着红光,仿佛看到谁就要让谁血溅当场。身后跟着两个健硕的中年汉子,脖颈上,手臂上暴起如松树根般的青筋,正聚集着随时待命的劲道。

   王彩月如潭面般的黑眼珠印着那女人的身影,闪过讶异的波光,缓缓站起来,说:“你是萧凤姐姐吧?”

   那女人似乎没听见她的话,将她从头到脚狠狠的打量了一番,边冷笑边自语:“怪不得,怪不得……”突地脸色一凛,让人猝不及防的一巴掌甩出,“啪”的一声清脆而又浑重的击在了众人心房,她厉声说:“你这婊子,连我的男人都敢碰,找死!”反手又要一掌,可惜被旁人隔开了。

  王彩月捂着肿红的脸颊,傻了般眼神迷离涣散,耳里听不清周围的杂声,脑中只回荡着王朗对她说过的话:“我和萧凤早已分居,并协议等孩子上了大学就离婚……你愿意等我吗……月儿,委屈你了,到那时我一定风风光光将你娶进门……我们携手白头到老……”她始终没有开口,迷蒙蒙的看着店里的人像潮水般涌来又退去,隐约间听到萧红放话:“这事没完,我还会再的……”等她回过神来,天已经黑了,店里只剩三个不知所措,满脸尴尬的员工。

  萧红的身份很明显,是王朗明媒正娶的夫人。可这样说好像也不太合适,因为王朗是入赘到她们家的。萧红一直住在市里。据说她们家族以前在市里很吃得开,而王朗也是依靠这层关系才能“平步青云”的。可是自从一个关键人物落马后,她们家就没了支柱,所以王朗才有胆做出这等混账事来的。

  多年来,王朗在萧家一直是唯唯诺诺,卑躬屈膝的,正欲借此事来反抗解气,跟着断绝这层关系。未想萧红却不放手,撂下狠话:“离婚!你再敢提一次,我让你连镇长也做不成,不信……试试!”根基未扎稳的他便如刚探出壳的龟头被泼了一盆冰水,灰溜溜的又缩了进去。尽管镇上的人私下都叫他“陈世美”,但遇到时却仍是毕恭毕敬,客客气气的招呼:“镇长好。”

   三年来受到“压迫”而不敢扬声的“许半仙”,白大娘大旗一挥召回部下,虽不敢那么肆意,但也没什么好怕,面有得色的说:“看见了吧,那年我就预见了会有今日,所以才不跟那种人往来的……”大伙想,马后炮,谁不会!可王彩月确实是可恶啊,做出这种见不得人的事也就算了,怎还有脸举办什么捐助会,学人家大义凛然调解是非,而平日里又总是满脸灿烂笑容,仿佛觉得自己是名人似的…….当然,也是有认可她为人的,但哪敢往浪尖上站。


短篇:风云榜_第1张图片

  王彩月坚决的与王朗提出分开,且强调,孩子她养得起!王朗认错挽留,但无效,只能接受。过程很简单,不到五分钟,因为他们并没有法律上的束缚。她说的时候很冷酷,可夜里望着街头的路灯,到底是泛起泪花。她想,是自己看错人,不应该怪他的,反而应该感谢他才对,毕竟没有他,这三年她不会过得如此踏实,自信,有成就感,正像霓虹灯那般璀璨耀眼。这当是她在镇上最辉煌的三年呢!但继而又想,如果王朗不是镇长,那还会一样吗?所以,她应该感谢苍天才对,让她幸运的和“镇长”这职称沾上了边,然后很容易的就做成了一些自以为很有意义的事……前夫过世的时候,她还很年轻,都未动过离开小镇的念头,可现在却是非走不可了。不单是感情的受挫,还有她真实的预感到小镇今年的冬天会很冷,冷到让她无法呼吸……

  “听说了吗?王彩月带着孩子搬走了……”她走的消息,依旧是管道式的传播,但已激荡不起任何水渍,仿佛跟镇上失踪了条野狗般,没人会在意;又或许大家都很聪明,早料到她会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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