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术台上被2次加价:救命台为何变成“打劫台”?

【男子手术台上被2次加价 费用从610元飙到一万多】29日,马明到吉林博爱医院做包皮手术,术前,医院称手术费580元、检查费30元。不想,术中,马明处于麻醉状态下却被临时2次加价,结账时,费用达到10134元。律师:术中加项”属于典型的乘人之危。最终,院方返还马明7000元。

男子手术台上被2次加价:救命台为何变成“打劫台”?_第1张图片

新闻中医院的名字吸引到了我,博爱医院……看名字就是莆田系医院的标配。

什么博爱,仁爱,真爱,天伦,华夏之类的医院,都是莆田系的,打着低价的名义把患者坑去,进去花多少钱出得来,就是他们说了算了。这个套路都被讲了千百遍,还有人会上当?

公平而论,手术途中加价,也不是绝对不可以的。有的手术实施的过程中,确实可能会遇到突发的情况,需要临时加上其他医疗项目,不得不提高收费。

但如果事前没告知风险,手术做一半,医生才说要加价,问你能不能接受,那你肯定只能接受啊,不接受做一半上哪儿去啊?

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学术名称和药品,一般人在正常的清醒状态下,都不一定能完全理解,何况是在被麻醉的情况下。

男子手术台上被2次加价:救命台为何变成“打劫台”?_第2张图片

你躺在了手术床上,就不得不成为案板上的肉,就不得不成为让不良医生宰割的羔羊。面对医生的“加价威胁”,我们这些不懂专业术语的人,很难判断医生的要求是“真需要”还是“为利益”。

手术台本应是“救命台”,然而,近几年,却成了一些医生挟病人的生命“持刀抢劫”的平台。

为何民营医院敢这么勒索病人?为何他们的主刀医生敢在手术中“持刀加价”?

律兜法律咨询平台律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手术刀架在病人的脖子上“加价”,即使病人同意了,实际上也是违心同意的。中途遇到意外情况加价,这只能说明医院做手术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到位,技术不够啊。

要是手术前就提前告知病人可能出现的情况,还会觉得是“加价”吗?说到底,还是没有满足病人的知情权。

男子手术台上被2次加价:救命台为何变成“打劫台”?_第3张图片

这种敲诈勒索的事,最后居然只是返还七千,不是罚款个多少万?难道返还这件事就结束了?没有任何的赔偿和处罚?医生、医院没有相关处罚吗?监管部门何在?

这样的处理办法,简直不痛不痒,也没有任何意义。这也就是为何手术途中加价一再出现的原因所在。

作恶者得不到惩罚,无辜者背负损失,这样的后果只能不守规矩的人越来越多。如果就这样放过这类医院,那么人人都会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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