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芳华》,学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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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是我最喜欢的现代作家,没有之一,她的长篇作品,几乎都是以女性为主角的,读起来让人手不释卷,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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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芳华》我才读55页,已经有冲动要随身带着它,今天把它读完。

首先设置场景,第一个事件,三十年后在王府井偶遇刘峰。小说开头的句子:“原以为再见到刘峰会认不出他来,从二十岁起他就那样,跟你多熟你扭头就想不起他长什么样。倒不如丑陋,丑陋可以是logo,丑到一定程度,还能惊世骇俗。”从刘峰的外貌写起,把一个人的相貌如何平淡,如何没有特点,写得非常有趣。然后写他的劳模作为,以至于雷又峰绰号的得来。(1-3页)

从第三页底部开始回忆:“那是三十年多前了。我们的老红楼还是有梦的,多数梦都美,也都大胆。”

红楼记忆开始了,第二个事件,刘峰给卖开水的残疾人“括弧”挑水的事。(3-5页)

“我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刘峰,是他调到我们团不久。那天午饭快要结束,一个人蹲在哪儿用榔头敲打地板。”引出两只脚穿的鞋不一样,为了练习左脚旋转,刘峰左脚一直穿着软底练功鞋。(第三个事件5-6页)

“我正式跟刘峰打交道,是他调来半年后。”引出第四个事件,部队拉练,红苕地的打靶训练,差点误伤老百姓的事。“这是个自知不重要的人,要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他很快在我们当中重要起来。”(第四个事件6-11页)

“我们跟刘峰真正熟识,是他当上我们毯子功教练员之后。”刘峰当上了全军学雷锋标兵,去北京参加学雷锋大会。给家在北京的文工团女兵们捎带东西的事。中间介绍了风情万种的女兵郝淑雯,“提高了我们集体平均体重的丰满女兵。一米六九,还没碰到她就能感到她青春体温的冲击波。”介绍了“我”和何小曼,“父母失意家境灰溜溜,只有旁观别人狂欢地消费捎带来的东西。”介绍了当了多年阶级敌人终于被平反的“我爸”,介绍了翻跟头的刘峰当抄功师傅,搬运人形麻袋的不易。(第五个事件11-21页)

刘峰请“我”和同屋吃甜品的事件,郝淑雯和我都会错意,真正他想请的人,是林丁丁。介绍林丁丁,细皮嫩肉,黛玉式的上海女高音,擅长整理物件,扮单纯却城府很深的女兵。顺带再次介绍郝淑雯,引出打菜事件和泡脚事件,男兵拿她毫无办法。提到“触摸事件”,埋下伏笔。刘峰对丁丁迷恋的起源:“血污卫生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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