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岁月,无关金钱

那年我22岁,他26岁,虽说算不上裸婚,但也几乎是白手起家。我不要钻戒,也不喜欢黄金首饰。办完婚礼,存折上只剩两万块钱,住的还是部队的公寓房,不知道古驰,普拉达,婚礼也没舍得雇奔驰、宝马。

周六日俩人骑着一辆自行车去早市买菜,拉着手逛烈士山的小夜摊,六块钱的出租车肯定会问五块钱走不走。

从学校毕业一年,我就高兴地以为逃脱了父母的管束,因为结婚了嘛!50块钱可以去超市买一大袋子小食品,他能给我买一整提大瓶的雪碧扛上六楼,大大方方地摆在家里喝,再也不用担心妈妈唠叨。现在这些东西在女儿面前,又统统被我称之为垃圾食品。

1999年,西岳华山,我花了八块钱在山下临时买的“空前绝后”布凉鞋,他穿着皮凉鞋,整整爬了一天,晚上回到临潼,我的脚后跟破了皮,他的皮凉鞋差点掉了底儿。

还是那年,从武汉到鞍山,根本买不到卧铺票,又舍不得买机票,就坐了20个小时硬座回来,第二天照常上班。

2000年,我俩从杭州到苏州,出了车站已经很晚,没找到酒店,夜宿“枕河人家”,50块钱一宿,酷暑之夜,无窗无空调。第二天又报了15块一人的苏州一日游,团游无趣,就中途弃团改自助游,烈日之下,晒成个煤球球。

2001年春节的时候,他发了工作以来最多的一个月工资——两千四,回到家,很豪气地甩给我,我细细数来,笑嘻嘻地告诉他,昨天刚在华联买了一件很流行的长款皮衣,花了两千八。他笑着说,快穿上我看看。

2002年,刚刚有了一点积蓄,早晨一觉醒来,他说,咱去买个音响啊,出门到回来不过两个小时,几乎一半的积蓄花光光。

至于花了几个月的工资买摄像机,再花几个月工资买组装电脑,都是我俩干的事儿,现在想想真是疯狂。

十几年后,生活稳定,略有积蓄,超市满货架的各种小食品,居然没有了我喜欢的东西。慢慢觉得粗茶淡饭、棉麻布衫最为舒服,那些可笑的傻事儿,竟成了生活中最青涩的回忆。

女儿说,妈妈,如果让你现在还回到20多岁,但你没有钱,你愿意吗?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愿意!因为青春,从来都和金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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