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点八卦和历史,按照他们微信体来说,应该起个题目叫“十三岁少女伸出屠刀,竟杀亲夫,却震惊朝野,就发生在黄县,你竟然不知道……速看,一会删了”。
麻痹,还没说内容,一个题目就把我说恶心了。
好吧,远的咱不说,咱就说宋朝1068,距今将近一千年以前,某一天我们登州一位姓韦的大哥来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人砍了。事件无争议,很快就把凶手抓来了,是韦大哥刚入门的新媳妇,13岁的小姑娘叫阿云。凶手很快交代了事情的经过,阿云从小没了父亲,母亲也刚亡故,她的大哥就把她半卖半送给了一个姓韦的哥们,但是俩人没什么感情基础,加上姓韦的又太丑,所以阿云趁韦大哥半夜睡觉的时候,提刀就砍,身上共造成创伤十几处,最严重的一伤是把手指头砍掉了一个。姑娘的意思很明显,我他妈的父母双亡了,家里的亲人就是哥哥,可这哥哥居然把我卖给一个比马云还丑的男人,我跟丫同归于尽算了。所以案犯交代的比较清楚,也没有上诉的想法,一切都没毛病。
派出所把犯人抓完之后,就上报登州知府许遵,许遵挺好奇这个案子,把人犯阿云和韦大哥叫来一看,心说我操他妈的这人怎么有长这么丑的,我要是阿云我不止砍他十刀。当时的死刑仍然是需要到最高检审核的,于是就把案件报往最高检察院,大理寺。许遵给出的意见是,虽然谋杀亲夫是必死之罪,但是该女子在母亲死亡的服丧期间出嫁,这个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既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就是一般的人身伤害案件,不是“谋杀亲夫”。
讲的很好很完美,替阿云也算说了好话。
但是效果适得其反,大理寺很快做出了批复:谋杀亲夫,该死,俩人既已结婚,就是夫妻关系,所以该杀。在服丧期间还结婚,罪加一等。必杀。
许遵蒙了逼,于是又上书大理寺,说我们神宗皇帝曾下过命令,对于自首和坦白者,一律从轻处理两个档次。并且自首的司法解释是,即便是你被抓捕,但是你在没用刑之前就招供,全部都算自首,不应该判死刑,应该判有期徒刑。
大理寺看过许遵的上书之后随即批复:人家老公晚上睡的挺好的,你他妈提刀进去就砍,还十多刀,刀刀要致命,这不是俩人互相争斗造成的伤害,这是典型的谋杀,按照我们国家的司法解释就是,谋杀,而且对象是自己的丈夫,死刑,无疑。
许遵和大理寺之间的交锋仍在继续,许遵的工作单位有了变动。就是这么神奇,许遵从原先的登州知府,一下就被擢升到了中央,担任的职务就是大理寺一把手。
事大了。
首先是许遵利用自己的手中的权利,严厉苛责了以前的大理寺工作人员,树立起 自己的威信,明确表示,要改判阿云姑娘有期徒刑,人肯定是不用死,刑期多长我们再研究。
但是,许遵虽然深为大理寺一把手,也不可为所欲为,尤其是牵扯到法律法度以及国家体统,这个时候宋朝的纪检委出面了,御史台的相关人员认为,许遵的这个判决有意在维持他在登州的原判,表现在此,其实质在于要借此案树立自己在公检法系统的权威,我们纪检部门管不了你,但是我们有上奏的权利。于是,一张奏折,将此案诉讼至宋朝最高行政长官手里。
当时的宋朝最高行政长官,是皇帝(好像是废话),姓赵(也他妈好像是废话),宋神宗,叫什么最后那个字我不认识,他的儿子是著名的宋徽宗,写瘦金体的那位爷。案件交到神宗手里,神宗觉得问题不小,否则不会交到他这一层,于是就把许遵和一些办案人员叫来问话,你一句我一句,说的都有道理,一方面强调要以人为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另一方面强调法律乃国之根本,不可动摇。神宗茫然的看着下面的人掐了一顿架也没有个结果,底下还不断的催他要结果,神宗一气之下做出决定:
换一波人再研究。
确切的说,换的不是一波人,而是两波,两波观点对立的人。稍有常识的人都听过这俩人的名字,他们都是翰林院大学士,一个叫王安石,另一个叫司马光。两方对峙,好戏上演。
首先是王安石一派,他坚决支持判这姑娘坐牢,他的理论依据是坐在上面的那位神宗皇帝曾下过命令,凡自首者,应该从轻处罚,说一千道一万,咱们皇帝说的话还能不算数么?
另一派司马光集团认为,别以为你丫是皇帝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祖宗法度能不要了么?如果说祖宗法度不能要,那你丫是怎么干上皇帝的?你这刚干上不久就要修改党……不是,你这刚干上你就凭自己的权利修改法律,经过所有人讨论了么?
很明显,这个时候对案件的判罚已经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两派的观点之争,是谁说了算的问题。事情就这么偶然发生了,两派就因为黄县蓬莱的这么个姑娘的命运而争论?显然不是,当时在这两人之间进行的,还有王安石的变法之争。简单来说就够了,王安石是改革派,司马光是保守派,王安石倡导变法,司马光不让改革。抛开改革的意义不谈,成功与否不谈,这两人的政治斗争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同时的受害者还有一个人,叫苏东坡。
好了,两派各自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剑拔弩张,王安石的意思很明显:我和皇帝要是连这么点小事都输在你们保守派手下,那么其他的变法改革政策还怎么实施?
司马光的意思也很明显,告诉你,我们文官集团就得说了算,我身后有无数的官员支持,我们由不得你们胡闹。
最后的决策者和决定者和背锅者,有且仅有一人:宋神宗。
宋神宗,坚定的改革派。与光绪皇帝一样,他坚信改革能给国家带来前途和辉煌,能够实现中国梦。为了树立改革派的威信,为了使王安石有绝对的权威,于是龙颜震怒,下了一道谕旨:登州的阿云,判刑。刑期嘛,你们也别觉得不狠,37年。
由此判决开始,王安石权威树立, 一系列新的变法开始实施。不久之后,宋神宗大赦天下,阿云姑娘也被释放。从此,登州的阿云姑娘回到了故乡,找一老实人嫁了,从此过着平凡的生活。
距离阿云被判刑被释放,大约过了十七八年,宋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哲宗在皇太后的从政主张下,意识到所有改革派的人物都是前朝皇帝的遗物,说也说不听,骂也骂不动,而皇帝又小,在军事政治以及文化上毫无建树,直说了吧,就是个摆设皇帝。
那如何在短时间内树立起皇族的威严?唯有打击改革派。
那如何快速有效的打击改革派?要提拔以前的守旧派。
以前的守旧派是谁?司马光。
于是司马光被顺理成章的重新启用,司马光果然不负皇帝之望,上台之后雷厉风行的处理了一系列有关政治的案件,包括对苏东坡的重新贬谪,包括他一直耿耿于怀的阿云案件。
确实没办法,我估计倒不是说司马光有多小气,只是当初王安石如果不执意要求阿云不死,那王安石也树立不起威信,同样,司马光上台之后要进行各种反攻倒算和秋后算账,以前输过的案子要重新扳回来,这样才能在朝野之中建立起这么一种常识:凡是王安石反对的,我们就要支持。凡是王安石支持的,我们就要反对。
于是在这么一种情况之下,本过着平凡生活的阿云姑娘突然间被逮捕入狱,很快的仍以“谋杀亲夫”的罪名被草草处决。算起来这个时候的阿云姑娘,大约只有四十岁。
历史的长河有多漫长,我们能看得见数字,感受不到。历史事件有多详尽,我们能看得到记载,但看不清内涵。大概,我们所处时代下的一些特殊案件,我们跳不出时代的局限性,但成百上千年之后……也跳不出时代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