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对象和类

java作为一种面向对象语言,支持以下基本概念:
多态、继承、封装、抽象、类、对象、实例、方法、重载
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有状态和行为
类是一个模板,描述一类对象的行为和状态。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变量声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会自动销毁。
成员变量:成员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这种变量是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类变量:类变量也声明在类中,方法体之外,但必须声明为static类型。

构造方法

每个类都有构造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地为类定义构造方法,java编译器将会为该类提供一个默认构造方法。
在创建一个对象时,至少要调用一个构造方法。构造方法必须与类同名,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

创建对象

对象是根据类创建的。在java中,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新的对象。
创建对象需要以下三步:
声明
实例化
初始化

源文件声明规则

一个源文件中只能有一个public类
一个源文件中可以有多个非public类
源文件的名称应该和public类的类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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