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样子吧,加入了一个微信群,里面什么人都有,加群的目的就是纯粹交交朋友,吃吃喝喝玩玩。并没有以开拓案源的目的进去,人与人的关系很复杂,最好不要牵涉利益,否则什么都说不清。吃喝玩乐嘛,开心就好~
群里人吧,从事什么行业的都有,但律师唯独我一个。所以呢,稍带有些法律问题的,都会来问我。记得之前学法网论坛里有人发过关于收不收咨询费的问题,也不记得我自己有没有回帖了。不过,我个人而言,到是从来没有收过人家咨询费什么的。虽然我不提倡收咨询费,但是有时候也会觉得收咨询费也有一定的必要。
就从这个群说起吧,我来讲2个故事:
一、有个人条件不错,平时跟我也经常一起打牌。有一次出了个交通事故,被对方诉了,他在微信里发个应诉通知单给我,没有其他任何信息,问我开庭应该说什么。我很无语,连材料都没看到,也不知道事故发生的经过以及该案中比较重要的一些材料(比如事故认定书等),我又如何做答复。于是,我让他提供材料。他嫌麻烦,直接喊我去开庭。不知道各位大状碰到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当然了我压根没回他,我觉得没有必要,之后发现他把我微信拉黑。
二、今天下去群里突然有人艾特我,也是一个交通事故的问题,伤者伤残8级,直接问我要赔多少钱,保险公司第二年保费要增加多少。我到并没有摆架子不给建议,只是说了句需要了解具体情况。话音刚落,另外个人开始说是不是要咨询费啊?我到是顺着他的话开了句玩笑,我说:你说呢。这下问题来了,第三个人出来了,说你又没成本什么的,给个建议什么的有什么大不了的。这话我就听了不开心了,什么叫没成本,我直接不回了。下面开始一顿乱语。。。。(难听的话不说了)我懒的看,直接退群,这种层次不适合我。
看到这里,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首先,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不是不想告诉他们法律的规定,在事实都不清楚的情况下我又如何给专业的建议?当事人我见的多了,有一些就是来问你建议,然后自己去处理,处理的不好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反过来找你,说都是你说的,现在你要负责。所以,不要以为给免费的咨询就能避免一切风险,当事人反面起来不可能在乎你的风险,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所期望的利益。
其次,如果有具体事实我可以给专业的建议,但是第二年保费增加的问题,我真给不了答复。我不是卖保险的,术业有专攻,律师不是救世主。
最后,最气愤的是那句叫律师不需要什么成本,来,我来告诉你律师需要哪些成本。外人以为律师啊,赚啊,英文翻译起来叫捞呀。业内人呢,我想大家都清楚,没有工资,5险1金自己交,所内管理费,税费,办案各项费用自己承担(包括看见的和看不见的)。再来谈下,如何成为一名律师,至少经历大学本科4年甚至以上,经历惨无人寰的司法考试,算平均3年考上吧,再加实习期,现在从正式办理实习到转正估计要1年半,那么这样才算是一名律师。我就不说律师刚开始有多么的苦逼了,我们算算成为一名律师需要多少年时间。
最近有篇文章特别火,就是那个对不起,我的医生朋友都很贵。他们的意思是,我被这篇文章洗脑了。我就只能呵呵呵了。
我就这么说吧,你是开饭店的,是不是我和你是朋友,我去吃饭就不要钱?你是卖衣服的,我来拿衣服是不是不要钱?你是银行的,我可以来随便取钱?。。。是不是这么一个道理?最后,我们都变成了慈善机构?
很多人喜欢拿律师和医生做比较,正好上次工作需要和一个医生出去办案,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聊什么我就不说了,就说些直接点的。我们去医院看病,是不是要挂号?挂完号,跟医生讲下自己情况,医生让你去做X光,你是不是能不去?做完回来,医生根据X光反映的东西进行诊断,给你手术或者开药,最后让你去交钱拿药,你是不是也可以不去?这些都结束,医生还不保证你病一定看好,因为医生也不是救世主。但律师和医生不一样的是,现在各大医院都配有专门的医闹保安,律师没有;出事后,医院基本都是站在医生一边,律协则把律师撇在一边;即便医生有医疗过错,医生还可以执业,但律师就不一定了。。。说明了什么问题?律师的风险比医生更大!
再讲几个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
案例一:一朋友的朋友的亲戚找到我,说是一个官司需要打。关于拆迁的,一二审都败诉了,我分析该案已没有胜诉的可能性,并给他做了提示。但当事人认为自己很有理,想通过申诉最后再博一把。因不懂程序,需要我写材料。碍于情面,我给其整理了所有材料,由他本人向最高院申诉,我没收一分费用,纯当帮忙,当然了北京我也是不可能去的。大半年下来,最高院裁定下来,驳回!当事人气愤的打电话给我,我说该案从诉讼上来讲已经终结了,没有机会了。他的意思是拆迁房屋属于抢劫,我说如果你认为是,可以报警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但无论如何说,他觉得律师没给力。所以,跑来我们所来跟我争执。第一,我已经做过风险提示;第二,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我整理的材料根据证据材料来,没有任何问题;第三,我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我只是出于情面代拟材料,其与我所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所以在我看来,就是无理取闹。
案例二:一助手的亲戚的亲戚找到我,也是一个关于拆迁纠纷的。当时收费2万元,他的请求是要求政府按照拆迁补偿合同对其补偿。其实对于这个案件,我本身而言并不想接,直白点说吧,费用不高,而且没那么简单。但是这位助手办事确实尽心尽力,我又忍不下心来。接案后,我准备所有材料去法院立案,法院告知该案并不符合立案条件,需要跟拆迁办进行协商补足材料后才可以起诉。这个根本不可能,拆迁办怎么可能自己将材料给你让你去起诉?相当于自己打自己嘴巴子。不过,我还是多次跟拆迁办进行协商沟通。其实,该案当事人的诉求不关是根据法律还是政策规定,他都不可能获得拆迁补偿合同中所约定的房屋补偿,当然拆迁办还是有一定过错的,既然法律和政策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又为何将此补偿内容纳入其中?最后,我还是通过法外手段给当事人积极争取到了。没想到,最后当事人不满意,要求另外还要主张拆迁损失。太过分,最后我拒绝了。当事人也是直接带其家属跑来所里大吵大闹,主任出面觉得他很不合理,完全属于当事人变脸。不过,我比较大度,最后将2万元退给他。首先,这种人我连话都不想跟他讲;其次,我给助手一个面子,不想让其产生家庭矛盾;最后,我没有时间来处理这等事情,有时间跟他玩不如自己多做几个案子。
案例三:也是一个助手的亲戚,该案是一个民事合同纠纷,货款被第三人卷走,还涉及点刑事方面。在这之前,当事人自己是走过各种途径了,法律的非法律的,都没有成功。过来咨询我,我一一给其很耐心的解答,并告知中间的风险和必要环节。最后谈律师费,140万的标的额,她还价格到2万加15%风险,并且还想往下降,我的意思是不可能了,而且案件远在泰州。她的意思也是让我哭笑不得,我们没什么成本,来回差旅他可以接送,安排吃住。我们只是递交材料,开开庭而已。我笑笑,没说什么,只是让其考虑。其实,对这个案件我没想太多,我知道他并不会来。我的助手到是一心期待,因为这样的关系,我说太多不好。只是他好几次联系我助手,说什么时候来,其实每次都没来。而我助手,每次都在那边傻傻的等他,我能说什么呢?因为太年轻。后来,他自己看透了一些,心理开始不平衡了。最后,我把他教育了一番。
看完以上三个案例,可能你们要笑我了,怎么我都遇到这样的当事人。你们真别笑,当事人这个东西可遇不可求,有些时候不是你想不遇到都难,有这样的经历才能让你不断成长。
直白一点,律师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大上。我们也是人,我们也是靠自己的双手,脑子,双腿等等来吃饭,并不是人们想象的只需动动嘴皮子。我们也要赚钱,我们也得生活。本身来找律师的大多都是些很难解决的事情,如果我们自己都养不活自己,又有何能耐帮别人处理疑难杂症。一句话,我们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诚之与人,诺之与法。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绝对没有错。否则,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B!
从业律师这么多年,经历了很多事,见识了很多事。个人觉得,越是有成就,越是有文化,越是有眼界的人越尊重律师,不久前我一个服务了很久的顾问单位老总喊我谈个事,从头到尾我只是进行法律方面的提示与分析,没有做任何有关律师费的交流,过程也非常愉快。3天后,公司行政主任打电话我,案子准备应诉,让我提供授权材料到公司盖章,并告知我律师费4万元。我当时楞了,直接说不用这么多啊,主任直接回我不用客气的,一码事归一码事,老总已经交代了。我还能说什么?其实我内心的价格为3万元。其实,给我3万元我也一定会为其尽心尽力去办,但是增加的这个1万,意味着我需要承担更多的一份责任。回头看,这位老总是位非常聪明的人,他懂的利用人心,懂的为人处世之道,为何现今他会如此成功?整个这个过程,那增加的1万元真的是不值一提,很多事情不能用价钱来衡量。
不太想去评论社会,因为自身处于这样的环境中,很多东西必须得学会适应,学会谦避。有一大部分人不懂得付出,相反觉得他人是应该对自己如何如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从不相信价廉物美的东西,还是一份价钱一份货来的实实在在。对于那些被我看来是让律师“如此无奈”的当事人,你们真的不配获得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