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篇第三:刑罚与德治

原文: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孔子说,以政令来引导领导人民,用刑罚来整顿人民,人民只求免于刑罚就可以了,没有羞耻心;以道德来引导人民,用礼教来整齐人民,人民不但有羞耻之心,且人心归服。在为政篇第一章中,孔子仅仅说了德治的好处——自居其位,人民趋就归服,在这一章里,孔子更是将以政刑治国以德治国作了一个比较,以人心的向背来说明德治的重要性。

        孔子所处的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周王室衰微,无法统领各诸侯国,“礼乐征代”不自天子出,诸侯国谁也没有把周天子看在眼里,各自为政;同时,各诸侯国内部,为谋求巩固政权,是政刑繁苛,且夺位争权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种种乱象,在孔子眼里,都是“礼崩乐坏”的后果。有感于此,才有此一说。

        孔子一直以“克己复礼”为己任,在他眼里,西周时候的统治是非常理想的。周公“制礼作乐”那一套,是十分完美的。而到他所处的时代,种种乱象,频繁发生,令人心痛。鉴于此,他才一再重申,以德治国。在这句话里,他也看到了政刑的作用,但十分有限,政刑繁苛,人民只知道逃避刑罚,但人心不服;只有以德治国,人民有羞耻心,纷纷向善,生活安宁。

        孔子的话,诸侯国没有一个听进去的,因此也没有一个诸侯国任用他,所以才有“累累若丧家之犬”。

        在今天看来,孔子的话虽然夸大了德治的效果,但道理是正确的。一个国家,法律完备,以法治国,才会社会稳定、不断发展;在此基础上,加强德育,提高人民道德水平,人心向善,提倡德治,社会才能繁荣富强,人民生活才能和谐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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