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人史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先生此处所说的吃人,固然不是真的吃人,不过暗讽对人性的压抑与迫害。

但倘若仔细翻中国史书,会发现吃人事件真不少,仅据二十五史记载的吃人事件便有403起。

几千年的吃人史,不仅吃出了经验,还吃出了体系,比如

“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翻阅史书,发现吃人事件可以分为以下五种:

第一种,饥不择食

这是最常见的,往往伴随饥荒,战乱出现,在食人事件中占了大多数,仅两汉时期记载的因饥荒而“人相食”的情况就有二十余起。

《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谨。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前汉书·武帝本纪》:“四月,关东旱,郡国四十余饥,人相食”。

《资治通鉴》:“六月,蝗虫起,百姓大饥,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

庄绰《鸡肋编》:“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擦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

……

第二种,军队食人

这中吃人区别于饥荒普及民众的吃人,只在军队中盛行:

比如安史之乱的时候,山西睢阳被围,守将张巡与太守许在内无粮草,外无援军的情况下苦守孤城近二年。城中粮食殆尽便杀马取肉,马肉食尽便罗雀掘鼠,再无可食便及食人,先是老弱妇孺,再及孩童青年,城破之日,城中三万人口已只剩四百而已。

(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瘦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二

前秦的时候,苻登攻打羌军,每次打完仗后就把战死的羌军尸体吃掉,每次战前激励将士便是这样说的:“汝等朝战,暮便饱肉,何患于饥!”于是符登的部队每次打完都饱餐一顿,是越打越勇,这时候符登的军队到底是为了平定姚苌而战还是为了人肉盛宴而战恐怕他们自己都很难分清了。

登既代卫平,遂专统征伐。是时岁旱众饥,道殣相望,登每战杀贼,名为熟食,谓军人曰:"汝等朝战,幕便饱肉,何忧于饥!"士众从之,啖死人肉,辄饱健能斗。姚苌闻之,急召硕德曰:"汝不来,必为苻登所食尽。"硕德于是下陇奔苌。——《晋书 载记第十五 苻丕 苻登》

并且在遭遇围城粮尽之时,将领往往喜欢将自己的妻子,姬妾杀了犒赏将士以振士气。

“绍(袁绍)兵围洪,城中粮尽,洪(臧洪)杀爱妾,以食兵将,兵将成流涕,无能仰视。”——《后汉书·臧洪传》

“(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瘦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飧,坐者皆泣。” 《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二

元嘉十八年,北魏世祖拓跋焘遣镇南将军奚眷出击酒泉,北凉沮渠无讳派遣堂弟沮渠天周据守:

“酒泉城中食尽,万余口皆饿死,沮渠天周杀妻以食战士。”——《资治通鉴》

而这种行为常常引得士兵动容,于是上行下效,纷纷献出自己妻子以表忠义:

“ 城中粮尽,人相食,金将乌库哩黑汉,杀其爱妾以啖士,士争杀其妻子”—— 《续资治通鉴·宋纪》

第三种,泄愤吃人

这种情况下被吃的,往往是被百姓恨之入骨,唯有啖其肉,饮其血,挫骨扬灰才能解恨:

比如侯景死后,尸体被健康百姓分食殆尽,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溧阳公主。连他的尸骨被烧成灰后还被人掺酒喝下。可谓恨之入骨了。

王僧辩遣侯瑱率军追景。景至晋陵,劫太守徐永东奔吴郡,进次嘉兴,赵伯超据钱塘拒之。景退还吴郡,达松江,而侯瑱军掩至,景众未阵,皆举幡乞降。景不能制,乃与腹心数十人单舸走,推堕二子于水,自沪渎入海。至壶豆洲,前太子舍人羊鹍杀之,送尸于王僧辩,传首西台,曝尸于建康市。百姓争取屠脍啖食,焚骨扬灰。曾罹其祸者,乃以灰和酒饮之。及景首至江陵,世祖命枭之于市,然后煮而漆之,付武库。——《梁书·侯景传》

而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死后也得此殊荣,

“后诛易之昌宗等,百姓脔割其肉,肥白如猪肪,煎炙而食。”—— 张《朝野佥载》

令人唏嘘的是,一代名将袁崇焕受凌迟之刑时,其肉也被百姓生吞,甚至被拿到市场叫卖,一钱一块:

“(袁崇焕)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荆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张岱《石匮书后集》

“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犹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者也……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啖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第四种,以人入药

这种鲁迅先生在《药》中讲到过人血馒头,而事实上民间偏方众多,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就有“人部”,头发,胎衣,牙齿,天灵盖皆可入药。

而辽穆宗就曾以人胆入药:

“穆宗应历十二年,...,盖其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辽史》卷61刑法志

此种偏方流毒甚远,祸害遗今。

第五种,为取乐而食人

如果说第四种是愚昧,那这种就是彻底的恶毒,可以说是人性丑恶的最佳展示。

比如齐桓公说,自己没吃过婴儿的肉,想常常什么味道,于是他的厨子易牙就杀了自己的儿子煮给齐桓公吃。

“齐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

隋末的时候,诸葛昂和高瓒宴请彼此:诸葛昂请高瓒吃鸡肉,高瓒请诸葛昂猪羊,于是诸葛昂为高瓒设宴车装酒,马烤肉,晚上还给他表演狮子舞。高瓒回去第二天宴请诸葛昂,端上桌的竟是一对十余岁的孩子。诸葛昂微微一笑,回去后再次回请高瓒。在宴会上,诸葛昂端出了自己的一名侍妾,只见此女端坐在银盘上面施脂粉,身着锦绣,栩栩如生,实际上早已熟透。诸葛昂从大腿上挑下一块肉给高瓒,自己则取乳房间肥肉食之。高瓒表示:比不了比不了。于是连夜逃走了。

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侠,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曰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锬粗如庭柱;盘作酒碗行巡,自为金刚舞以送之。昂至后曰,屈瓒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碓斫脍,磴■〈車〈厽上木下〉〉蒜齑。唱夜,又歌狮子舞。瓒明曰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喉而吐之。昂后曰报设。先令要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房间摄肥肉,食之尽饱而止。瓒羞之,夜遁而去。昂富后遭离乱,狂贼来求金宝,无可给,缚于椽上,炙杀之。——张鷟《耳目记》

明朝将领韩观曾以人皮为坐褥,取人目而食,还说:“他禽兽目皆不可食,惟人目甚美。”

韩观杀人甚多,御史欲弹劾他。一日,观召御史饮,以人皮为坐褥,耳目口鼻显然,发散垂褥,首披椅后。肴上,设一人首,观以箸取二目食之,曰:“他禽兽目皆不可食,惟人目甚美。”——朱国桢《涌幢小品 韩都督应变》朱国桢


食人之事,从尧舜到当今,从未断绝。乱世有,盛世亦有。也许恶本就是人天性的一部分,就像吃人一样,不论如何遏制,指责,它总在某些环境,机缘之下,披着某些正当或不正当的外衣,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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