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七公,这个病得好好治”之该吃药了

金庸先生总共写了十五部武侠小说,里面刻画了无数的人物和帮派。这些人物和帮派个个性格鲜明,特色突出,有那么一个帮派尤其值得我们细细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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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过辉煌,在射雕和神雕里,可谓为国为民,流血流泪,江湖人士提起该帮无不树大拇哥,受过万人敬仰;它后来逐步堕落腐化,在倚天屠龙记里,帮主生活作风出了问题,还把自己的私生子安排进丐帮当了使者,成了丐帮的中层干部,连陈友谅之流的草寇,一看在这强龙不压地头蛇,没前途,不愿继续混下去直接走人了。到了飞狐里,这个帮派必须用败类和汉奸来形容了,该帮竟然私通外国,和异族侵略者勾搭在一起。生活作风还是个人私生活,咱又不是组织,也不好说什么,当汉奸就是人人得而诛之了。坏蛋也能刷存在感啊,好比现在的明星借绯闻炒作。但到了鹿鼎记里,这个帮派就销声匿迹了,把自己干没了,只字没提这个帮派的任何消息。

说了半天,这是哪个帮派呢?没错,聪明的你早就猜出来了,这个帮就是曾经的天下第一大帮丐帮。

总之,丐帮一天天的堕落了,由一个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的英雄豪杰,蜕变成一个只关心自己蝇头小利的自私鬼,再堕落成人人得而诛之的民族败类。那么,偌大的帮派何以逐步堕落至斯呢?是政府抽税太多?那同样是帮派,为何明教能成为第一大门派,并成功建立大明帝国?是帮众不努力?显然也不是,据听说现在丐帮普通帮众每天起早贪黑,逡巡于地铁、公交、商场、电影院、饭店等等人员密集处,年薪百万起,别看人家穿得破烂,那只是工作服而已;人家可是个个家财万贯,比你我这样所谓鲜衣华服的上班狗有钱多了。

我想了想,丐帮可能大概也许差不多不敢确定地必须滴得了大帮派病。

病症一是近亲繁殖。洪七公将帮主的位置传给了自己的徒弟黄蓉,黄蓉将帮主的位置传给了女婿耶律齐,史火龙将帮主的位置传给了自己的闺女;圈子就这么大,细究起来,无非谁是谁的小舅子,谁是谁的岳父,谁是谁的哥,谁是谁的弟而已;集体开会的时候,随便点几个人的名字,彼此都是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关系。遗传基因学告诉我们,近亲繁殖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没出怪胎就阿弥陀佛菩萨保佑了,怎么可能产生令狐冲那样笑傲江湖之类的杰出人物呢!

病症二是内讧和推诿。本来污衣帮和净衣帮有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只因权责利不明,能收费能罚款的事,两部门都说是自己负责的活;不能罚款收费、干起来不出政绩的,都归别的部门管辖。都是奥运会冠军级别的排球选手,善于推皮球,争名夺利,长此以往,人心不古,堕落是自然的。

病症三碌碌无为和妒贤嫉能。史火龙下半身都残废了,拿着丐帮的公款整日到处寻医问病,多年不过问帮内事务,却始终霸占着帮主的位置不放,占着茅坑不拉屎。想干点事业的陈友谅只能弄虚作假,找个史火龙的替身,以史火龙的名义发号施令。好不容易出了一个萧峰这样的人中龙凤,但地域狗古已有之,只因萧峰少数民族,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借口,将其排挤出丐帮。

萧峰何等样人?论管理能力,担任丐帮帮主时,数十万帮众无一不服,人人甘愿为帮主为丐帮两肋插刀,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杀敌报国,通风报信,个个都是不在公务猿编制的不拿工钱的自干五,不要加班费自愿周末加班更不用提了。论武功,聚贤庄(这个名字很讽刺,说是聚贤,聚的却是一群渣渣和社会败类)一人力战天下群豪,八面威风;少林寺里燕云十八骑,来如影,去如风,威震群雄。论口才,只比诸葛亮能骂死人差那么一丁点,一句“想我萧峰大好男儿,却与尔等齐名”,就骂得江湖上八面玲珑人见人爱车见爆胎、曾把我们的王女神语嫣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慕容复,羞愧得无以复加,以至后来抑郁成了神经病。

林林总总,大帮派的病症还有很多,匍于篇幅,无法一一列举。

反正是自丐帮得了大帮派病以后,“黄鼠狼生老鼠,一代不如一代”。曾经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的众丐帮弟子,万马齐喑,个个呆若木鸡,人人尸餐素位;工作时,都是他的活,是她的活,别人的活;发工资时,这是我的钱,那是我的钱,钱太少啦,根本不能和我的付出相匹配。

丐帮沦落到这般境地,究其缘由,始自于洪七公将帮主的位置传给黄蓉起,锅必须洪七公这个吃货来背,该好好治治了。洪七公,起来吃——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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