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连念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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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则新闻,一女士买兰花,顺走一2000万的兰花,警察认为女子认错态度较好,而且并不存在主观盗窃的动机,就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

我去!

这就相当于你买自行车,把别人的宝马开走了,还没有主观故意,不算犯罪?

联想到暴走团车祸的事,联想到警察扶人被讹诈的事,联想到徐玉玉案件,等等。一声叹息!中国,连法治的念头都没有……

一是老百姓连法律意识都没有。比如临沂车祸暴走团,车祸了还振振有词,有理,也是醉了。没有地方锻炼,不得已而为之,但那是走路的地方吗?如果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没地方你可以自己造吧?或者你可以找政府吧?不敢找政府,就和其他的人抢地方,无视生命的同时,更无视法律。你和年轻人枪抢篮球场我就不说了,道路法规你能不遵守?我看,是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类似的行为比比皆是,如中国式过马路,比如仗着人多势众胡作非为……

二是执法者枉法!我一直想找一个更严厉的词,但都不足以形容目前执法者的危害!前面兰花的事,怎么就不是主观盗窃?你今天不处罚她,以后会有多少人效仿?警察的纵容是更大的犯罪!更可笑的有,多次报道警察救人被讹诈,比如江苏高邮的警察,比如山东烟台的警察,他们都没有追究讹诈者的罪,好像是大度,其实是枉法!是渎职!其实是在纵容犯罪!你作为警察,有资源自证清白,但却放过了罪犯,普通老百姓怎么办?还让不让救人?还让不让需要救助的人得到救助?你们以后老了摔倒在地上怎么办?

常常思考社会风气变坏,罪在执政者。《论语》中说,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你当官的生活腐化,老百姓自然效仿。你执法者不作为,罪犯自然猖獗。想想彭宇案,对社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执法者没有法律意识的另一表现是随意执法。我一直反对"严打""从严处罚"等词。这词听多了好像习以为常了,认为是正确的了,其实不然。正确的应是依法作为。比如某种犯罪行为,可以判3-10年,依法按照情节,该几年就几年,而不是为了某种原因判20年。所以就没有"严打""从严处罚"这种说法,只有依照法律条文处理。"严打""从严处罚"本身就是没有法律意识的表现。

想起了徐玉玉案,其实我非常痛恨诈骗犯罪,把这些人都杀了我也没意见,但要依法行事。个人觉得单就本案来说,迫于舆论和社会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条文行事。这本身是人治,不是法治。本身就是法律观念缺乏的表现。

我还想说说媒体的影响,说说新华社、人民日报在每次法院审理案件前义正词严的高谈阔论有妨碍司法的嫌疑,但仔细想想,全社会各个方面,从个人,到团体,到政府,感觉都没有法律的意识,实在一言难尽。你观察一下,思考一下,身边的人和事,有几个是依法而行的?

我们呼唤法治多少年了,也一直号称法治,但依我看,到现在连法治的观念都没有!老百姓没有,官员没有,执法者也没有!

法治离我们很远,远的超乎我们想象……

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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