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有着薛定谔的记忆。
对于娱乐八卦,总是全民吃瓜,猛料漫天。
罗志祥的多人运动爆出后,百八十年前的陈年资料都被迅速翻出。
时间管理恶搞图更是传遍全网。
末了来一句「互联网不会忘记」。
而对于新闻事实,则往往是金鱼记忆,多动症儿童般的注意力。
热搜一过,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且不说鲍毓明案爆出还不到一个月,就已经风平浪静;
就连上周的#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后抛尸#凶杀案,这周就已经一点水花都没有了。
公众的注意力时间越来越短,甚至开始有意识的选择性失明。
不仅看不见,不想看,不记得;
甚至若有人想要提醒,可能还要被骂上一句:
「你怎么老提这些社会黑暗面,一点不正能量。」
那只能恕鱼叔死心眼,因为我更相信,良药苦口利于病。
灌大道理谁都不爱听。
那就借电影表达——
《班尼的录像带》
本片的导演,迈克尔·哈内克,两次斩获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
影像风格是出了名的冷静残酷,直击社会暴力和扭曲心理。
无论是探讨性虐心理的《钢琴教师》;
还是亲手杀死中风伴侣来保全体面的《爱》。
以及青少年无差别虐杀的《趣味游戏》。
其中《趣味游戏》的变态少年之一,亚诺·弗里斯奇,同样也是今天要聊的《班尼录像带》的主角。
选题一贯的惊世骇俗。
讲述了一个恶魔少年杀害无辜女孩之后,由其父母帮忙掩盖罪行的故事。
那时候的班尼,恶魔之气还没有显露在脸上。
面红齿白,俊朗帅气,顶着一头可爱的天然卷。
看上去和普通的中学生没有什么区别,毫无攻击性。
但是,暴力因素一直潜伏在周遭的社会环境中。
对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比如,他喜欢看娱乐电影里血腥凶残的打斗场景;
经常关注新闻媒体中袭击移民的暴力事件。
父母两人工作繁忙,压根没有注意到儿子的恶趣味。
为了哄他开心,还送了一台昂贵的摄像机作为礼物。
班尼对摄像机爱不释手,看到什么都录下来。
无论是在夜生活的狂欢派对上,喝酒聊天的惬意时光。
亦或是在父母的农场里,工人杀猪的全过程。
对杀戮的喜好,在他所拍摄的内容中已经隐隐约约有所体现。
某个周末的早晨,父母一如既往地外出工作,留班尼独自在家。
他到录像店租赁碟片,偶然认识了一个长相甜美的陌生女孩。
反正家里也没有大人,他便邀请女孩回家。
刚开始,气氛非常愉悦。
两人轻松地聊着彼此喜欢的影碟,和家里兄弟姐妹的故事。
谈得投机,互相都有好感。
话题聊尽,班尼开始耍宝表演。
一会儿表演「地铁里的人」,一会儿表演「地铁里的狗」。
让女孩来猜。
他又表演「地铁里的警察」。
突然一把拉起座位上的女孩,用力把她扣押起来。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着实吓了对方一大跳。
虽然有些不悦,但女孩觉得班尼应该也只是想打闹一下。
谁知道气氛慢慢变得诡异。
他把她带回房间,给她看自己录制的杀猪视频,还炫耀自己私藏的一把土制气枪。
他给气枪装上子弹,递给女孩,让她试试。
女孩觉得太危险,拒绝了。
他就说女孩是个「胆小鬼」,然后自顾自把玩了起来。
没想到不小心走火开了一枪,正中女孩的肚子。
女孩随即倒地,但并没有马上死去。
而是在地板上苟延残喘,拼命地往外爬,歇斯底里地叫喊。
如果这时候班尼把女孩送到医院,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可他非但没有那么做,还让女孩「安静一些」。
听到女孩越喊越大声,他心生厌恶,冲女孩又打了一枪。
结果女孩叫得更惨烈、更凄厉了。
于是班尼决定再补一弹,为了万无一失,还是冲着脑袋去的。
这下女孩彻底没有反应了。
这一连串的过程,都被之前打开的摄影机录了下来。
本以为杀人的过程已经够残酷,没想到杀人之后的举动才是冷静到可怕。
班尼先是淡定地走到厨房,吃了一个冰激凌。
然后回到房间把音乐声调大,享受了一会儿摇滚。
接着才慢悠悠地开始清洗床单、被套和地板上的血迹。
末了,还十分变态地把溅落在自己身上的血迹抹匀。
在他的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为什么不用摄影机记录下这个特别的「战利品」呢?
于是,他在镜头前把女孩的尸体翻来覆去地摆弄。
之后,他接到死党打来的电话。
语气中没有流露一丝的慌张,把尸体丢在家里,就没心没肺地跑到酒吧浪了。
他真的毫无感觉,把杀人的事情轻轻松松地忘掉了吗?
其实并没有。
当牛奶不小心洒到桌子上,他用抹布清理的时候,立马唤起了清理血迹的过程。
担心别人认出他曾和女孩在一起,就跑到理发店剃了一个光头。
仿佛这样自己就已经受到惩罚。
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父母得知儿子杀人之后,十分惊恐。
母亲不可置信地看着班尼,害怕得嘴角直抽搐。
而班尼却冷静地可怕。
前面刚说完杀人经过,后面就立马喊自己肚子饿了要吃东西。
如同只是坦白自己摔破了一个杯子。
但父母却愁坏了。
开始绞尽脑汁地想到底怎么样才能帮孩子脱罪。
如果说是意外肯定没人相信,因为儿子往女孩身上开了好几枪。
如果买通医生给儿子开精神病的诊断证明,全家的名誉也会跟着扫地。
自始至终,这位父亲都只想着洗脱罪名、保留名誉,而丝毫没有去考虑死者到底是谁。
更不会在意对方的家人此刻是不是因为女儿失踪正在惊慌失措。
由此,我们似乎知道了班尼的冷漠来自于何处。
如果真的如儿子说的,没有人看到他带女孩回家。
那么只要不留痕迹地处理尸体,他们又可以继续过上安乐的生活。
想好周全的毁尸计划之后,父母便紧锣密鼓地分工合作。
第二天,母亲以带儿子去看望外婆为由,向学校申请了一个星期的长假。
实际上是带他去埃及旅旅游,散散心,忘掉这些烦心事。
班尼杀了人,非但没有受到任何责罚,反而得到了如同奖赏般的快乐假期。
另一边,父亲则留在家里,把尸体悄无声息地解决掉。
碰到孩子犯法,父母大多都是袒护。
在奉俊昊导演的电影《母亲》中。
为了保护儿子,心急如焚的母亲尽管已经知道自己的孩子确实就是凶手,却不惜杀掉唯一的目击证人。
让清白的人代替儿子入狱。
一昧帮助孩子脱罪的父母,不仅不能让孩子悔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还会反噬到父母自己的身上。
在埃及旅行途中,母亲压抑到大哭,让原本放松旅游的班尼,神经又紧绷起来。
回家之后,父亲又一再逼问他杀人的原因,让他无所适从。
与其说是焦虑和恐惧,不妨说,班尼是烦透了父母的「小题大做」。
明明事情已经过去,为什么这两个人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烦我?
于是,隔天父母上班后,他只身一人去警察局。
但他并不是来自首的,而是要把罪名嫁祸给父母。
人性的复杂幽暗,是我们想象不到的。
原来,前几天晚上他已经悄悄把父母讨论怎么处理尸体的视频录了下来。
于是就此拿来作为告发他们的证据。
而且,他算准了父母绝不会把真相告诉警察。
果然,被手铐铐起来的父母,只是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而他说了一句「对不起」就走了。
或许有的孩子是天使,但这个孩子绝对是魔鬼。
电影中的故事很可怕,回到现实中更是让人毛骨悚然。
一次又一次的热搜,让人惊叹犯罪的低龄化。
2012年,湖南12岁男孩因抵触姑妈的管教,用水果刀将姑妈一家三口杀害。
2013年,重庆10岁女孩在电梯里摔打婴儿,将其从25楼摔下去。
2019年,大连13岁男孩性侵10岁女童未遂,连刺数刀杀人抛尸。
以上案件,都因为加害人年龄低幼,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立案。
最终只以收容教养为结束。
但问题是,社会所给予的极大宽容,真的能够换来他们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吗?
黑龙江男孩赵某,13岁时强暴同村14岁女孩。
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法院仅判处他赔偿9021元医药费给被害人。
判决书下达一周之后,他夜闯该女孩家,当着女孩的面把她的母亲杀害。
案上加案,最终也只是被处劳教一年零六个月。
广西男孩韦某,在13岁时掐死了一名4岁男童,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处罚。
14岁时,又持刀捅伤一名6岁女童,被判刑6年。
刚刚减刑出狱后,19岁的他又临时起意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童。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说过:
「一个孩子在没有制度约束、惩罚机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一连串的悲剧让我们反思,现有的惩罚机制是否不够完善?
以德国、中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崇尚人性本善。
认为孩童天性纯良,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以矫正改造为主。
刑事责任年龄基本在14岁以上。
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崇尚人性本恶。
推崇经验为本,认为一刀切的责任年龄过于武断,无法适应丰富变化的社会生活。
刑事责任年龄基本是7岁以上;
7岁-14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而罗翔老师认为,英美法系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因为统计事实显示,当前12-14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开始频繁实施一些恶性犯罪。
我们的法律,需要去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
不要总说,他只是个孩子,他还有很长的人生,要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无原则的人道主义,容易让我们执着于对「抽象人」的热爱,放弃对「具体人」的责任。
看似对儿童的关爱,实际上却放弃了对被害人的保护。
离开了公正,仁爱还有多少意义。
无意义的仁爱,又会导致多少灾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