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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3万元就能获得150万元收益!这一“天上掉馅饼”的骗局竟然真的有人信了。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一则杨某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揭示了这场“3万元变150万元”的骗局。
“投资秘诀”:我有内幕消息
本案的被告人杨某,是位“80后”小伙,文化程度为高中。杨某在实施诈骗时,十分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仅使用假名“杨建平”,而且寻找的目标也是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人。
根据判决文书公开的审理结果,2018年11月18日,杨某使用假名“杨建平”向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被害人邓某,谎称自己有一个在深圳证券公司做高管的亲戚,知道股票内幕消息,投资3万元可获得150万元的收益。
知道股票内幕消息,3万元变150万元,这些诱人的“筹码”吸引了被害人邓某的注意,并且骗取了邓某的信任。
同月20日,也就是知悉这一“投资秘诀”2天后,邓某便在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厦滘地铁口将现金3万元交给被告人杨某。
被告人杨某拿到现金后,又以向其亲戚“打招呼”、“表心意”等名义向被害人邓某索要奶粉四罐和EASTAR自动机械表一块(经鉴定,手表价值1100元)。
但邓某期盼的“巨额收益”没有等来,等来的是杨某以收益延迟到账为名的推脱,等到2019年2月26日,被告人杨某将被害人邓某的微信和电话拉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公诉机关对杨某提起公诉
从判决文书可以看出,邓某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犯杨某因本案于2019年4月13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穗番检二部刑诉[2020]1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于2020年4月14日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对上文所述事实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邓某的报案陈述和辨认笔录,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出具的抓获经过及破案经过、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搜查笔录、扣押清单、发还清单、情况说明,被害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穗番价认定[2019]382号价格认定结论书,被告人对微信聊天记录及交易记录截图、赃物的签认材料,谅解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但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杨某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的量刑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辩护人以上述理由及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等为由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有理,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苹果手机二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内幕消息难辨真伪,各式各样的股票诈骗层出不穷。
证监会也公开提醒广大投资者,权益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反映。
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便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编辑: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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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赵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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