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导论》(4)

NO.45

原因”是个多义词,当我们说A是B的原因其含义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A是B的 必要条件,也就是说 在缺乏A的条件下,B事件不能发生。例如,在一个标有无氧的室内,我们点燃了一张纸,我们断定房间内有氧气,A为有氧气,B为发生燃烧,在此例中,A是B的原因。
A是B的 充分条件,也就是说 在A事件出现的情况下,B事件必然发生。例如,只有在同时具备A(可燃物、氧化剂、温度),才能发生B燃烧,A为B的原因。
现象A与后果B关联,A可能是B原因。
造成一件事B发生或者不发生的 差异事件是A,那么A可能是B原因。
⑤因果链条:C引起D,D引起E,E引起A,A引起B,我们通常把引起B的 最近原因A,作为B的原因。

很多时候原因并不是显而易见的,我们首先确定问题,然后借助假设最后通过验证来建立来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这就是科学研究的步骤。

如何检验我们的假说?密尔的归纳推理是个好工具,其内容如下:

①求同法:
A、B、C、D与w、x、y、z一起发生,A、E、F、G与w、t、u、v一起发生,所以,A是w的原因。
②求异法:
A、B、C与w、x、y一起发生,B、C与x、y一起发生,所以A是w的原因。
③求同+求异
④剩余法:
A、B、C–x、y、z,已知B是y的原因,C是z的原因,所以A是x的原因。
⑤共变法:
一个现象与另一个现象变化高度相关。

密尔的局限在于依赖观察到的相关性并不一定是因果关系。–《逻辑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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