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是几年前,在国内这本书很是畅销,很多文章里介绍过,所以让我当时想买一本原版书或者中文书给孩子看,我甚至不知道书里的主要内容,直觉应该不错,多有诗意的书名啊,结果在当当误买了一本中英文的导读书,我把它搁置一边,直到去年买了原版书。
我不去查询是否有电影,我怕我直接看电影,会对看书大打折扣。
我翻着这本后来买的原版书,惯例是,不看作者,不看年代,除非我读到一个地方需要我知道历史背景,才看首页介绍。
(下图是从我的导读书截图,不得不说,偏见让我差点失去发现真相的机会,导读书也是一本好书)
信不信? 我读了几页就很疑惑,这是三四十年代的事情吗?怎么感觉就是现在的事情呢?
看到140页,也没看出跟麦田有何关系,与我从书的题目想象书的内容大相径庭。只看到一个中二的尬男,五门功课四门挂掉了,他拿了一个ax。ax是斧头的意思,还有解雇的词义,他被砍掉了,可以这么理解。您不知道吧,这本书俚语不少,真是一本好书。
这个男孩被勒令退学,这不是他的第一次。校长周一会给他的父母写信,周三他的父母会收到,正是圣诞放假的时候,不过他是不用回学校了。一学期五门功课他只有英文通过了,他喜欢写作。他无所谓退学换学校,life is a game,everything is boring。一个正在青春期的男生,虽然年轻,却在思考人生的问题。
今天是周六,当全校学生去看两个学校的足球赛,他坐在场外挨冷受冻,因为他的手套被偷走了。他说,在这样的寄宿学校,有些人家里是有钱,但是越有钱的人上的学校,骗子越多,他的外套被人拿走了,口袋里的手套也不见了。
这个16岁男孩看到社会历史老师给他留的短信,要他去找他,他敲门。走进这个七十岁老人的房间,他是真不愿意呆在这个药房一样味道的房间,不愿意看到老先生穿着浴袍,露出赢弱白皙皮肉松弛的胸脯,坐在硬邦邦的床边,听老先生的可怜可叹的训导,但他还是去了,还是有礼貌地帮老师捡起地上报纸。他是个悲哀情绪的男生,这是七十多年前的事情吗?简直就是现代嘛,不可思议,老师与学生,学校与教育的套路,年轻人的多愁善感无比愁苦,在每个年代都是一样的。
男孩回到宿舍,被屋里的暖气热死。他看一本书,隔壁大他两岁的尬男过来骚扰他。他不抬头, 因为这个男生越理他越来劲,不理他他也不在乎。这位不刷牙的男生,大家都叫他Arkley。他来借他的指甲刀,剪指甲。你只有朝他嚷,yell at him,他才会剪指甲到桌子上,好好说五遍, 他照样剪到地上,多么lousy,这又是我新学的词,任何事都Lousy,都Chrissake,都goddam。
男生的宿舍友高三男生stradlater回来了,他是一个在学校照相册里众家长都会指着问这是谁的家伙。他自以为自己很英俊潇洒,经常跟不同女孩出去date。他一进门就问男生借他的驼毛大衣出去约会。他梳着自己的金色头发剃着胡须,站在镜子前孤芳自赏,外表打扮得光鲜,却是个把洗手盆搞得一塌糊涂不收拾的人。他跟男生说,他今天约的女生是Jane,男生的邻居。男生很兴奋,告诉Stradlater,Jane以前经常跟他下棋。 她是一个拿到国王总是放在最后一排舍不得用出去的女孩。S根本不关心Jane是什么女孩,他只是想happy。男生跟同学吃了学校食堂谁也咬不动的牛排,看了一场电影,替S写了一篇作业,内心不停想象S如何跟他的邻居女孩Jane约会,他们做什么?他内心焦燥不安。
当S回来,很不满意男孩的替枪作品。男生问他,去了哪里,去纽约了吗?S说就在车上。男生问S关于date的事情,有没有跟Jane提起他,S不肯透露。男生接着骂S是个白痴,S警告他不要这样说,他继续说,两个人半夜扭打起来,男生鼻子流血,收拾行李,半夜打车去了火车站,从费城到纽约,他不想在学校里呆到周三的放假,而他不用再回来。他也不能回纽约的家,他只好找宾馆住。
男生在火车上,宾馆里,宾馆咖啡屋里,外出到一个挤满人的酒吧,遇到熟人,各种不想睡觉的理由, 就是比较悲哀,你不知道他年纪轻轻为何如此情绪低落。但是从他的语言中,你知道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打车,酒吧喝酒,请女士喝一杯,很会跳舞,住酒店。他在自我阐述中,他哥哥退伍后在好莱坞写剧本,他有一个小他两岁的好脾气弟弟,比他聪明五十倍,却生病去世了。弟弟死的那一天晚上,男生把车库的所有玻璃用手砸碎,从此一只手的拳头握不紧,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 他还有一个十岁的妹妹,非常聪明,看过的电影台词都能记住。他跟弟弟经常带着妹妹玩,看电影。男生的父母一直没有登场,你不知道他们家是什么情况,父母对他退学是什么态度。文中提出,男孩父亲希望他读耶鲁,凭这个成绩? 搞不清七十年前上大学是什么规矩行情。
有时你看男生的思考是那么深层次,有时你看他的语言那么幽默犀利,同时又比较风趣,你会不禁笑起来。
男生个性比较狷介。他对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有意见。这天晚上他非常伤感不想睡觉,出去酒吧晃荡回来,电梯男侍应生问他要不要女孩,他说可以,他谎报说他二十一岁,不要老女人。他非常紧张,他还是个处男。他是个宁缺毋滥的男孩。他紧张地等待那个小姐,他实在太情绪低落,他需要一个人来填补这个空缺。
等人来了之后,他却只想聊天,给了五美元,女生说十美元,他说电梯生说五美元。等他真正躺下,敲门声,电梯男与女生过来再要五美元,男生申辩不给,电梯男打了他肚子,抢走五美元出去了。而男生快要死去了,流血,他下了几层楼,按电梯,把电梯男吓得叫起来,他揍了电梯男肚皮几下。
这个男生啊,晚上在费城被舍友揍了一顿,到了纽约,一晚上不消停,最后还被揍了半死,这是什么节奏? 他宁肯外面晃荡,也不肯回纽约的家,想给妹妹电话,又怕是家里父母接到电话,好在他身上有钱。当年五美元是巨款。他爸爸是律师,爸爸虽然从来不跟他提起钱的事情。他觉得家里是有钱的。
他是善良的男孩,第二天吃早饭时,他给两个修女捐了十美元。修女走了以后,他还后悔捐得太少,多么矛盾的男孩,多么善良的少年。
男孩打电话约Sally出来,他买了百老汇的剧票。等女孩到来前,他到中央公园看能不能找到妹妹。他帮一个小女孩系滑冰鞋。他到历史博物馆。妹妹跟他上的小学是同一个,每当周六,老师总是带他们到博物馆,看古老印度,这是他们最快乐时光。看着作者描述的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你会知道,什么都在变,唯有博物馆的东西总是百年千年不变,直到七十年后的今天还是如此。16岁的男生独特的视角看问题,让他变得特别起来。我真是喜欢他的语言,boy。他时尚,他对哈姆雷特与朱丽叶剧有自己的理解,他对圣经的独特看法,他观察人,直透人心组成了他注定不是循规蹈矩的人。
作者写了男生的学校,同学,到纽约的夜生活,纽约的中央公园,千百个人排队看百老汇的剧,男孩女孩date,街上穿行的人群,出租车司机的怪脾气,一个拥有苍老心态的年轻男孩,他是要说什么?是在铺垫什么吗?你只有看下去,看下去,迫不及待想知道他的父母收到退学信的感受,对男孩的期望是不是改变? 男孩为什么不想好好学习? 希望男孩赶紧回家,希望男孩振作起来。七八十年前的事,隔着几代人,好吸引人的小说。
我从中看到了西方小孩跟东方小孩的区别,如果这是七八十年前的西方孩子的思想,我想说的是,我们中国孩子还要走更远的路,思想的独特性不是卷面上的分数所能代表的。如此,知道了思想成熟度不同,你只能叹气,文化传承是那么重要,保护个性发展,允许试错,虽然不如意,始终保持本性,还是觉得自己很棒,做一个聪明的人。
我毛遂自荐翻译一段男孩与SALLY看剧后遇到一个熟人的情景,努力让您看到作者有趣搞笑的语言:
“可笑的是,Sally只跟这个人见过一次面,在一个什么骗人的party上。最后老Sally给我介绍,这个叫George什么的——我甚至没有记住他的名字。他自称来自于安多福,真是个大、大的deal。你没有见过当Sally问他这个剧如何时,他的模样。他后退一步,好像要让出空间,他说,“就剧本身来说这不是一个巨作,但就Lunts,当然,完全就是天使。”天使,上帝啊,天使!这会杀死我。接着他跟老Sally开始不停地讨论他们共同认识的人。这是你这一生听过的最可笑的谈话。他们俩各自比赛般地不停地快速报出他们共同知道的地方,以及在这些地方住着他们共同认识的人和人的名字。我被凉置一边,直到下幕剧的开始。我确实是这样被当成布景。下幕剧结束后,他俩又开始想更多的地方更多的人。更糟糕的是,这个傻子操着像所有常春藤成员一样慵懒虚伪的声音。他听起来像个女孩。他破坏我的约会一点也不犹豫,这个混蛋!我甚至想他会不会跟我们一起钻进出租车,因为他陪我们走了两个街区。不过他后来说,他跟朋友们约好喝鸡尾酒,我可以想象他们这些常春藤精英在一个酒吧里坐下,穿着该死的方格子马甲,用慵懒虚伪的嗓音评判着剧,书,和女人,这会杀死我,这些家伙!”(我都有翻译全书的冲动,呵呵。)
有趣吧,跟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一点也没有违和感。不过,我还是想知道,这块麦田是什么,怎么守护? 守护谁? 谁守护? 这些我都想知道,您呢?不如一起来阅读吧!
(看到142页有感。此书难度不大,蓝思值790,很容易读下去)
我还想说的是,1945年作者出版这本书的时候,我们中国正在经历抗日内战,一片苍夷,饿殍遍野,人们处于水深火热中,而在遥远的美国,一群安多福,耶鲁常春藤精英们,在纽约酒吧里灯红酒绿下喝着威士忌,苏打水,看着百老汇的剧,孩子们在历史自然博物馆徜徉在文化、自然、科学、历史中,这真是百年区别!他们已有地铁,已有电灯电话,各种交通工具。不得不说,世事更迭,日新月异,到了2018年,我们中国人是何等的幸福,只要稍微一努力,你也是社会精英。
【以下作者介绍摘自网络】
塞林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1937年又被做火腿进口生意的父亲送到波兰学做火腿。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逮香蕉鱼的好日子》。
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1942年塞林格从军,1944年他前往欧洲战场从事反间谍工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 [1]
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纽约开始专心创作。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举成名。他之后的作品包括了《弗兰尼与卓埃》(1961年)、《木匠们,把屋梁升高》和《西摩:一个介绍》(1963年)和收录了他的短篇故事的《九故事》(1953年),但都不像《麦田里的守望者》那么成功。塞林格擅长塑造早熟、出众的青少年的形象。
《麦田里的守望者》获得成功之后,塞林格变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乡间的河边小山附近买下了90多英亩的土地,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小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虽然从未放弃写作,但他在1951年之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
塞林格在欧洲期间曾经与一个女医生结婚,但不久便离异。1953年他与一个叫克莱尔·道格拉斯(Claire Douglas)的女学生相识,两人后来在1955年结婚,但是后来又离婚。1972年塞格林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名叫乔伊斯·梅纳德(Joyce Maynard)的耶鲁大学女学生的文章和照片,立即被她吸引,两人开始通信。两人的关系在十个月后破裂。
1999年,塞林格在34年没有发表任何作品后终于发表了新的长篇小说《哈普沃兹16,1924》。《哈普沃兹16,1924》最早是以短篇的形式出现在1965年的《纽约时报》上。塞林格将这部作品授权一个小的出版公司。
名篇《麦田里的守望者》塞林格,美国小说家。《麦田里的守望者》使他一举成名。主人公霍尔顿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这一形象尤其得到青少年的普遍认同。一时间,就像模仿少年维特一样,模仿霍尔顿的言语行动和穿着,成了当时的一种时尚。除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塞林格结集出版的只有短篇小说集《九故事》,其中的主角都是一些不合时宜的男女青年。塞林格是西方文坛一怪,成名后就过着隐居的生活,使许多“塞林格迷”欲罢不能。当时的美国青少年读者中很多人都和霍尔顿有着一样的境遇。
2010年1月27日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家中去世,终年91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