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蝶



城市对我来说是一个很淡漠的概念。我没有很喜欢的城,自然也谈不上厌恶。就像是一个具体化的符号,被大致地定义为我所存在的空间,也就是我待的这地儿,除了脚下真实感受到的土地和偶尔能察觉出的味道不同的空气,其实并没有太多能触及感情线的东西。建筑风格,风土人情,那都是别人的故事,不是能诱发我异样情愫的理由。

这样说可能过于薄情。大抵世人都会这样觉得。

无意把自己划出世人的行列。

只是觉得一砖一瓦如同死物般牵扯出的旖旎风尘并不能使我沉沦。我喜欢听故事,光阴尽头传来的木屐回响远比墙缝斑驳里滋长的青苔来得深刻且自然。

我总是将一座城人为且刻意地划分为两个部分,与我有关的,以及与我无关的。然后用无聊岁月里清闲得适合饮茶的空隙来怀念前者以及存在于那个时空里的人与物,包括我自己。再将后者随手丢弃。它没有靠近过我生活。

姑且把这种怪癖称作无法痊愈的非典型性自恋倾向兼排斥欲。有时候回想自己走过的路经过的城,会突然生出一种奇特却无法尽数道出的内在观感,仿佛隔着浮着尘埃的橙色光晕往下看,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令人不至窒息的朦胧,像极了窗前姿态风骚的茕茕树影。

但我确实曾路过。



我背着有用无用的大块行囊来到宁城的时候,天色并不很晴朗。车轱辘驶过泛着汽油味道的沥青马路,溅起马蹄哒哒过后大小不均的泥点。我和面色平静情绪压抑的父母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不用偏头就能俯瞰楼下人工湖的全景。手边韩式烤肉的爆裂与破碎声不断传来,空气中类似尸体鞭挞后焚烧的肉油香弥漫开,像是最后的团聚和终将到来的分别。

这不算是一顿愉快的午餐,或许是心境使然。华而不实的评价过于严苛,毕竟虽不能满足口腹之欲唤醒神经末端期待已久的快感但终可果腹以慰一时之饥,我也不能说这一桌姑且算作饭的食物全无可取之处。但是就像视线所及之处尽是湿漉漉的烟雨迷蒙一样,宁城和它的食物一起,在我的好感评估系统里留下了不得不加以思考的疑问,在日后用其无甚增长的魅力值让我开始无限期渴望抽离它。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很多时候仅凭第一印象便生硬且冷酷地划定了对一个人或物的看法。大致可以将其归于直觉至上的范畴,虽然第六感大多时候并不完全正确。想违背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命定真理来解释这种现象。很多无法用科学道理和无神论价值观解释的相遇与邂逅,在令人烦恼的知识体系里兜兜转转很久,归根到底不过眼缘二字。从见面的第一眼开始,人脑便自动将视觉印象转化为残留片段存进记忆中,辅佐以不知为何突然涌上来的各异的情感色彩,决定着人或物进入自己心里的深度。

宁城就是这样在我自以为做好万全准备的时候,以猝不及防之姿闯入视线,几乎是毫无悬念地昂着头拒绝进入我虚掩的心扉。我乐得逍遥也毫无选择地躺在这个空间这个怀抱,像是心照不宣不存好感的陌生人与过路客。

天黑黑,雨欲落。



我大多数时候是不想家的。其实。

每一段旅程都有必须为之奔赴的原因,所谓存在即合理。我在路上会遇到一些人,也会失去一些人,我不想将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困守在同一个地方。即使那个地方是家乡。

在很小的时候,我的梦想在不知道具体模样的远方,想着每一片云朵背后都会有值得一看的烟火。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并没有将家乡置于心中很重要的位置。在那个中二气息占据主导、以逃离熟悉地作为不受掌控象征的少年时期,我在为自己勾勒的蓝图里总是刻意忽视掉家乡的影子,不考虑回家这一环节,假装淡漠,可笑得像是熬了通宵之后发白的唇色和凌乱的发丝。

而现在我待在离家不过一个半小时车程的宁城,依旧不会主动牵引起和家乡的过密联系,但是有时会怀念在那里发生的一些,或是很多故事。

这大概不能算是偶然。



我极不欢喜宁城的雨天。像被人不轻不重地打了一拳,除了胸腔里宛若窒息一般的无力感,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雨大。风大。冷。且湿。

自以为用“凶”这一字形容最为熨帖。



家乡小城的雨天倒是醉人的,不似浓烈缱绻的丁香风情,只在老旧房子雕花屋檐的街道里留有微醺的记忆。

细细想来我也是坐过男生单车后座的人。

深秋的脚步总是匆匆,梧桐叶形态乖张,水洼里倒映着行人撑着伞低头闪躲的背影,而我只听见“滴答”。后来的梦里我总是牵着一个女孩的手,笑容恣意地戳了戳前面骑车男生的背,开着乍听粗鄙其实无伤大雅的玩笑。车轮飞快地卷起地面混着新翻青草味的土壤,有水滴落在我的白色球鞋上。但是没有人在意它。

我始终记得当时穿的那件黑色风衣,刚刚遮住臀部的长度,和身边那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一样,像是毫无新意但是思及温暖的情侣装。

那一年的羌溪河畔很美,淡淡的雾霭里笼着茶楼古朴到瘦弱的身影,暮色四合之际便会有女子的吟唱响起,云深不知处。

那一年的高楼还没有建起,放眼望去四周皆是矮矮的平房,指尖滑过每一寸青灰色的墙壁,都能听见岁月轻轻叩门的声音。

那一年的古银杏林还是茂盛,四面八方赶来拍照的游客很少,树下的小少年嬉笑打闹,每一片叶子都是只属于一个人的故事。

那一年的我们还没有开始听陈粒和马頔,我们不知道光不知道走马不知道南山南也不知道大爆炸。那时候我们的男神没那么浮夸和泛滥,一个Eason一个Edison便是全部天下。



后来呢。



那只是一个小时代而已。

我们最后都不过是挥挥手,然后转身就走。那个我说过喜欢她也说过喜欢的女孩子在一点一点的距离横亘下和我断了联系,变成了好友名单里很少亮起的灰色头像。我也偶尔会想起一起厮混的那些男孩子,用一种叫做怀念的情感描摹他们逐渐淡去的眉眼和音色。我觉得,总有一天我会忘掉,什么都不剩下。

但是那用青春和热血谱就的过往时光并不会随着人情的必然的冷漠而远去。它们留在那片土地上,让我出生、长大的小城有了不同于其他地方的独家记忆。我有的时候会这样想,如果没有这些绝对加分项的回忆,家乡这个词会不会如现在这般特别。虽然我并不想承认这一点。可是细细想来,回忆的简单与否也不能算作影响一座城于一个人意义的决定性因素。假使我的过去也不过是流水一般无甚惊喜地往前走,身边没有多少足以称得上是陪伴的人与事物,只有一个我,那块地界想来也会是不同的吧。

是关于我的故事。

看,又是我。



而我现在在宁城。也许算是一个人。

也许不算。



在每日如车轮般打转无停歇的不算忙的日子里,总有一些缝隙是用来遐想的。家里不知道有没有变样的房子,还有香格里拉仿佛不会落下的夕阳。

晚上十点的天空还是很亮,没有雾霾没有浑浊的空气,身高尚没有定格的那时的我仰着头,不知道是在等日落还是在等下一个日出。

那一片被晚霞渲染得格外华丽的天空就像是蝴蝶效应里纤尘都能改变的幻影,其实并没有来过我的梦里。它沉睡在过去的时光里,被睫毛上凝着的露水打湿,看不清消失的轨迹。



乘着地铁去钟山,去看野花烂漫梅花败。高速运转的现代化运输工具颠簸又平稳地行驶着,我被困在油腻栏杆和油腻肌肤之间,鼻腔里充斥着来自不同地点却同样风尘仆仆的汗液味道。视觉系统自动留下窗外一闪而过的大小景象,它们在我的脑海中以不可抗拒的姿态停顿三秒,车身震动了一下,我便转瞬忘掉。



我想起多年前看过的梁君和祝君不得双栖的悲伤故事。

梦里坟头之上闪着诡谲的蓝色萤火,扑棱着双翅的蝴蝶在气若游丝的喃喃声中行远,天地归于苍凉和平静。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自己还在童话里。

不问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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