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攻击本系统,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285条之规定,侵入或攻击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涉及与DDoS、CC攻击相关的处罚条款。

对攻击者说的话:

        如果您是因为同行竞争,而攻击本系统,我想对你说:合作共赢才是企业发展的正途,我们随时欢迎您,愿与您合作交流。但如果您还执意攻击,我们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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