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后不幸罹患结肠癌,保险不赔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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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的杨女士在33岁生日时邀请了朋友李某来家里聚餐,随后在朋友李某的介绍下认识了保险代理人黄某并在黄某处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险,投保时黄某据有关问题对杨女士进行了询问,在黄某闻到是否患有以下几种病史的时候,杨女士对自身患有多年胃溃疡的病史明确清楚的告诉了保险业务员,因胃溃疡病史保险公司在承保前要求进行体检,保险公司审核后在承保时针对杨女士患有胃溃疡的情况作出了提高保费的决定。

患结肠癌住院治疗,因过往病史胃溃疡保险拒赔

两年后,杨女士因病住院,后经医生确诊为结肠癌;丈夫程某想起之前妻子购买过一份保险,便在家找到了保单,随即就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请求,不料却遭保险拒赔,原因是调查病历发现钱女士有多年胃溃疡病史,属于带病投保,不属于理赔范围,故拒绝理赔。杨女士不服,保险承保时因其胃溃疡病史保险公司作出了提高保费的决定,交了这么多年的保费,在理赔时却不予理赔,丈夫便与妻子杨女士商量向法院提起上诉。一个月后,程某正式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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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

庭审中,法院认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在询问告知时被保险人也告知了高血压病史,且根据保险要求做了相关体检,并根据投保人患高血压的情况作出了提高保费的决定,由此认为投保人患高血压并不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决定;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其次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提高保费对保险合同约定重大疾病都将给予赔付,结肠癌作为恶性肿瘤的一种,是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之一,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故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处保险公司赔付杨女士保险合同约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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