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得少和女权

天气热了,随着睡眠质量降低,火气升高,有些奇怪的争论就出来了。比如这个:

女性该为自己穿得少招惹了色狼而负一定责任吗?

先讲个亲身经历的小故事:有次坐出租车,司机指着路边一个姑娘义愤填膺:你看看现在的小姑娘,越穿越少了!我说,师傅,好事呀,这是好事,你再想想。师傅想了想,不生气了,笑了。

所谓尊重,不一定是尊重权利,有时候是尊重别人的智力。敢穿的少的,一般是有自卫能力和痛下杀手的思想准备的。如果社会真像某几位说得那么残酷,姑娘们早就没人敢穿那么少了是不是。当年江湖人士尚且知道,女人小孩乞丐和尚不要招惹。何况色狼乎。

作为一个正常男人,我觉得吧,不要得了便宜卖乖。姑娘们费心打扮,我们就大大方方的欣赏呗,好看的多看看,不好看的不要看。当然不排除个别奇怪的女权主义者,觉得「我能穿,你不能多看;我穿得少是为了体现权利——顺便鉴定色狼」。有这种扭曲的想法,估计也打扮的实不怎么样,那就少看,大家两便吧。(顺大便说一句,对这些扭曲的人,「海边的卡夫卡」里讽刺的相当好看,不知道我在说哪类人的可前往一观)。

说到底,还是价值观要现代。男人不要总觉得「我是为了你们好所以请诸位为了自身安全着想穿的体面些」——以我的经验,女人们大多数比男人聪明现实。说到体面,你们是要和女人比拼着装审美么,别忘了刚刚你们还对着颜色区分名称男女差异图纷纷点赞来着。诸位大大方方欣赏对方美丽,尊重对方智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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