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路漫漫

        当初选择财务管理专业的时候就该想到,这辈子恐怕有看不完的书、做不完的题、考不完的试了。职称之路上,有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要考;国内职业资格认可度高的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审计师、经济师等等;考完国内的还有国外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国际内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不要以为考到了这些证人生就圆满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瞬间能让你体会到宇宙之浩瀚、变化之无穷。一直在更新的政策,不断完善的准则,还有横空出世的财务机器人都在时刻提醒着我们,不学习就等着被淘汰吧。只好甩一甩被淋湿的短发,默念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大步向前走去。

                杜绝红尘诱惑,常伴青灯古佛

“一起去看电影吧?”“对不起,我要考证”

“周末聚会参不参加?”“对不起,我要考证”

“新的冬装上市了耶”“对不起,我要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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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想着要休息,一边盯着网课的进度条;一边想顺从内心睡个懒觉,一边懊恼着没有时间做模拟卷了;一边想快点把书看完,一边又放心不下某个一知半解的知识点。备考过程中的寂寞与辛酸,也会在某个负能量爆棚的夜晚突然发作。天亮之后,还是照常上班,照常翻开没看完的书没做完的题。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考证路上没有那么多时间矫情。我们咬牙坚持着,与诱惑斗,与心魔斗,只为多看几页书,多做几道题,考场上多一分底气。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在上学时期,我所了解的增值税,只有一个“销项税”、一个“进项税”,不得抵扣就做“进项税转出”。考试的重点也是围绕着销项税额如何计算,哪些进项税可以抵扣,计算某个月企业应交多少增值税。那时候天真地认为增值税计算简直不要太容易。直到我报考税务师,开始深入地学习税法,我才知道“应交税费”中与增值税核算有关的明细科目居然有11个!“应交增值税”还设10个专栏进行核算!

        我所在的项目是建筑服务老项目,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每次收到材料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会先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接着再做一笔进项税额转出,将其转入材料成本中。以前一直觉得这个账务处理相当正确,当我看到《涉税服务实务》第七章的企业涉税会计核算时,我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要先进“待抵扣进项税额”这个子目才对。企业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先认证,后抵扣,再转出,按照进项税额转出的流程进行处理,不失为最稳妥的做法。既不形成滞留票,又不会错误的抵扣税款。

        还有一次,一个分包商跟我聊起跨地区经营在当地预缴增值税的问题。他说他们以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是按2%预缴的。我一脸懵逼,不都是3%吗?哪来的2%?但是为了维持我是个专业会计的美好形象,我佯装淡定地点了点头。晚上回到寝室,我赶紧先翻了翻“建筑服务的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这一节的内容。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下的税率和征收率,跨地级市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的计算、账务处理和《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填写都是重要考点。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就是按不含税差额2%预缴,简易计税方法下才是按3%预缴。没接触过不同项目很容易一叶障目,而打破现实僵局的唯一办法,就是学习。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

        因为要考证,我也会随时关注一些财经类公众号,对国家新的政策稍作了解。毕竟今年13%的税率取消了,会不会影响我税法一的考试我也很担心呐。有天,我被公众号头条新闻“外管证取消了,外出经营如何办税”这个标题吸引。要知道,每家分包商签订的每个合同都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我所在的项目地处云南和四川交界处,还得分别开具云南和四川两地的外管证。而我要负责登个台账,收集分包商的外管证,还要经常看看有没有到期,到期的有没有核销,有没有重新开具。虽然这不是项繁重的工作,但也挺麻烦的。新规之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并且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信息电子化。这个制度切实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也减轻了我的工作量呀。虽然考试不会考这个点,但是结合实际工作来看,的确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也算是考证路上的意外惊喜吧!

    考证是一条漫长的道路。要忍受备考途中的寂寞与孤独,也会收获学习过程中的茅塞顿开和恍然大悟,无论结局如何,这一路走来的经历也足以让自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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