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蒙田筆記之九——經驗(續-1)

對(三)的增補筆記

蒙田代表著與此相反的一面——在把目光轉向自己內部的時候,他要尋求的,並非是恒常不變的基點,或是對世界的逃避,而是與自我相伴:

能夠調轉方向,把交情和友誼投注到自己身上的人,不妨就這麽做吧……讓他撫慰和照料自己,最重要的是,他要管好自己,尊重和敬畏自己的理性和良知,不至於犯了錯誤,還心中無愧。


其他任何作家,都未能如蒙田這般清楚地表明,自我這一概念本身,就證明了我們想要與人接觸的內在願望——比如,希望有個交談的對象。

儘管對自我的認知無法形成確定性的知識,但蒙田說,我們至少可以不斷向它靠近;我們審視自我,不是因為我們自身包含著永不會錯的真理,而是因為——我們現代讀者會覺得最為出奇的正是這一想法——它是我們自己的身體,是與我們最為貼近的我們自己的自我:

靈魂如果有所知,很可能它最先知道的是自己;如果在自己之外,它還能有所知,那就是它的身體和軀殼……我們與自己的關係較白色之於雪花、重量之於石頭更為緊密;一個人,如果對自己一無所有,又怎麽能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麽、有什麽能力呢?


因此,哲學的任務,不是向下挖掘,尋找更牢固、堅實的基礎,或者向上尋求超越,而是讓我們看明白自己的立足之地;不是要甩脫身體,而是和身體握手。


知道怎樣合理地享受生命,是完美無瑕並且神聖的事情;我們總是看著別的東西好,因為我們不明白自身的好;我們總是旁鶩外求,因為我們不瞭解自身內在已經擁有了什麼。

是蒙田作為葡萄園主和釀酒人的經歷,使這種自我知識具備了豐富的內容。數學家笛卡爾試圖找到像幾何證明一般“醒豁分明”的真理,釀酒人蒙田,卻以身為范,代表了一種耐心求證、逐步累積的,品嚐生活的態度。


我有一套屬於自己的詞彙。不順心的時候,我“打發時間”;開心的時候,我不願讓時間過去,我反復地品嚐它,抓著它不放……“消磨時間”、“打發時間”這一類常見的說法,代表了那些聰明人的習慣,他們覺得,度過一生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它溜走,逃離它……

就這樣,通過味覺,蒙田得以與自己靠得甚至更近(他在這裏使用的taster,即品嚐一詞,也可以指觸摸)。〔書名凸顯出來〕這樣得來的知識,可能不會是“醒豁分明”的,(距離如此之近,又如何能做到醒豁分明?)但並不意味著,這種知識完全不能被體驗;並且,隨著時間的流逝和閱歷的增加,我們對它的理解還會加深。我們要理解自己,就必須培養精細的味覺,這是一個需要時間的過程,也需要生活——就像蒙田在後期對文章所做的一處增補中說的:

對於那些知道如何積極主動地品嚐、檢視自己,發揮自己的能力的人,沉思是一種有力、充實的學習方式;我寧願磨礪自己的心,而不是把它填滿。思攷,既可以是強度最大,也可以是最貧弱的活動,全看進行思攷的是什麽樣的頭腦;擁有最偉大頭腦的人,把思攷當成自己的職業——“quibus vivere est cogitare”。(對他們來說活著就是思攷——西塞羅)


我想讓生命更有分量;我想以同樣的快捷,截住飛逝中的生命,抓住它,以利用生命的力度,對抗它逝去的速度;擁有的光陰越是短暫,我就一定要很充分、更深入地加以利用。


它不是一種抽象、終極的知識,而是一場日漸知心的相識,給人以親近、甜美的感覺,給人以滋養。

……在這裡(指他最後一篇文章《論經驗》),蒙田拋開了斯多葛主義,並認為,那些得自他人的想法,都是老調重彈,就像不斷從舊根上發出新條的葡萄藤:“我們的觀念是嫁接在一起的,第一個觀念是第二個的砧木,第二個又是第三個的砧木。”而經驗,儘管是一種“更為普通平常的手段”,卻能帶我們靠近自然,她的“法則,比我們給自己訂立的那些法則,更有效驗”:

如果我們說自己缺少權威,說的話沒有分量,不容易讓人家相信,這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我認為,只要正確地看待它們,從最普通、最平常、最熟悉的事物中,就能構建出自然最偉大的奇蹟,和最讓人讚歎的典範——尤其是在人類行為這一方面。


他身材矮壯,“臉孔飽滿卻不肥胖”,眼神清澈柔和,鼻子挺秀,牙齒整齊潔白(他每天都用一塊布進行清潔);他頭顱渾圓,神情開朗,身上沒有異味,四肢勻稱;像父親一樣,他喜歡穿黑、白素色的衣服,不過偶爾也趕一下潮流:“大衣像斗篷一樣披在肩上……襪子故意邋邋遢遢”;年輕的時候他精力充沛,不過也會浮躁多動,一隻蒼蠅就能讓他分了心;他喜歡讀輕松的書,比如《十日談》或約翰尼•塞昆都斯(Johannes Secundus)的《吻之書》;他認為生命是“物質和肉體的運動,本質上就不完美,也無規律;我要做的,就是依據生命的性質,過自己的生活”。

你可能感兴趣的:(讀蒙田筆記之九——經驗(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