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架构理论与实践读后感(二)

架构设计最重要的就是编程思想,在日常开发中我们需要遵从六大基本原则,分别是:

单一职责原则(SRP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定义:对一个类来说,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简单来说就是模块的划分需要做到职责清晰,不要既能满足A需求,又能满足B需求,这样耦合太强,不利于后期的扩展和维护。

开闭原则(COP Open Close Principle)

定义: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但是对于修改是封闭的。简单的说就是程序中类应该是易于扩展的,而不是一有什么新的需求或者变化就去修改原来的代码,这样很容易出现问题。

里氏替换原则(LSP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定义:在基类出现的地方,其子类也可以出现,并且不会出现错误。简单的说就是利用了Java面向对象思想中的继承、多态的特性

依赖导致原则(DIP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定义:高层次的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的实现细节。简单来说就是依赖抽象(高层次模块)而不依赖具体实现(低层次模块)。

接口隔离原则(ISP 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s)

定义:不依赖不需要的接口,从而容易重构、更改和重新部署。

迪米特原则(最少知识原则 LKP/LOD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定义: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者调用的类知道的最少,类的内部如何实现与调用者或者依赖者没关系,调用者或者依赖者只需要知道它需要的方法即可。

在平时编程中,我用到的单一职责原则和开闭原则比较多,其他原则接触的相对来说比较少,并没有特别注意。

你可能感兴趣的:(软件架构理论与实践读后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