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有风险,慈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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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说了啥?啥啥??

近期“陈光标事件”,又将“慈善”这一命题推到所有舆论的头条。不管真相为何,我们都不能忽略一个本质的问题,慈善发乎爱,旨在互助,止于压力可接受,升华于反哺。就目前环境而言,脱出以上四点的慈善行为都可能涉嫌“暴力”,需谨慎对待

事件回顾:9月23日上午,陈光标在其南京公司所在地——黄埔防灾培训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两篇题为《陈光标:“还是“首骗”》、《切胃减肥背后的陈光标:业务瘫痪债务缠身》的新闻进行了回应。但“陈光标式回应”并没有实质性澄清目前暴露的问题。

慈善发乎爱,旨在互助

不管高调秀慈善,还是默默行好事,都是人因三观不同而导致差异的表面行为,只要基于爱与真诚都无可厚非。针对“陈光标事件”,之所以备受关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慈善本心受到质疑。

“虽然他骗了,但他毕竟捐了”,并不能将所有污点消除,否则世间一切错事是否都可通过弥补来得到原谅?向着“虽然他捐了,但他毕竟骗了”一究到底,才能找到问题的真正根解。只有搞清楚了是什么导致目前的慈善行为脱离爱之根本这个问题,才能促进社会统一价值观的形成,有序,有效慈善。

说起互助,“马斯洛”的需求定义,我想大家都非常熟悉。在本文的语境中,施善者想得到内心的富足与愉悦,受助者得到物质,满足生存和发展,本身是一种互助行为。施善者和受助者是平等的,尊严是对等的,彼此都应该坦坦荡荡。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上“被捐款”状况,就是一种明显背离爱之根本的行为。

每个人的经历都不一样,我们为相似的经历深深感动,我们希望他得到更好的帮助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我想为这种美好的情怀付出我们可付出的才是出发点。而不是张三是领导或者比我富有,才捐了500,我不能比他高;或者张三那么困难,都捐了500,我不能比他少。

也有一种情况,观念让我们认为捐助并不是对他最好的方式,我们当然也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对他好,而他可接受的方式,而不是跟风大众引导的方式。比如对一些特殊儿童,医疗只是外因,发自内心的爱与陪伴或许是更高级而有效的“慈善”。

闽南这边,每年春节或是本地神佛生日等传统日子,就会敲锣打鼓地游行,其中的一个环节,就是到各家驻地企业“求缘”,“多少随意”这种话,虽然挂在嘴边,企业往往不敢随意。

有次我跟朋友谈起“慈善基金”这话题,朋友的见解很值得玩味。他说,能成立慈善基金的,本身已经不差这笔钱了。而不差钱并不能保证你能做成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你想改变某个群体的教育现状,你首先得知道群体在哪里,他们的诉求,找到能解决诉求的专家,这不是一个人或者单一组织吆喝一声就能来的。慈善基金是一种很好的宣告方式,帮助找到需求方和提供方,而且慈善基金不能偏离创办人宗旨(说白了,基金还是出钱人在支配)。既能成名增利,又能玉成好事,有能力的话,何乐而不为呢?

综上,慈善不是由感(爱)而发而施行的,都是耍流氓;认为施善者高人一等,受助者活该谦卑的,都该被拉出去枪毙100次,因为他们不懂得怎么站着做人。

慈善止于压力可接受,升华于反哺

马上要国庆大长假了,各单位难免忍不住爱心爆棚,到处走访帮扶。如下这张图片先给大家醒醒脑,并不是所有善心都能被接受,也不是所有卑微都该被救扶。独立人格让我们选择自己能接受的救赎方式,并非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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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有风险,慈善需谨慎!

回归“陈光标事件”,除了质疑其慈善出发点外,还提到公司运营已不足以支撑其高调行为。果如所言的话,即是拿别人的利益,买自己的美名,难免惹众人非议。而勒紧裤腰带行善的行为难免给公众不正常的风向标和引导,对施善者来说,可能会出现如下几种恶果:

1)慈善变成单纯的广告行为,误导民众消费;

如今社会都在推崇“讲故事”的能力。而慈善自带光环,每个被捐助者的不幸都是一个现成的故事,牵引公众神经。施善者会得到关注,借机宣传,得到潜在消费者的认同。如果慈善出于本心,每一笔消费贡献都是你情我愿,值得;如果慈善只是广告,就涉嫌误导,每一笔利用别人同理心的消费都诉说着不公平。

2)慈善助长攀比之风,让发展中的企业畏于人言,不得不捐

事实上,现今网络上基于错误信息的无厘头抵制已经不少见了。公众喜欢通过一些公开事件和场合比较相似企业的表现,而企业也深谙此道,以此证明其实力或主张,背着“社会责任”和“道德先锋”的螺壳。企业终究还是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才能长久。

3)好事之徒断章取义,愚弄吃瓜群众走上“邪道”?

最明显的就是每当大难临头,就有好事之徒怀叵测之心,点名一些企业,明星,知名人士,公众人物任捐。可是,他们的财富取之有道,不拖累于民,还造福一方,本身已经比大多数人有功于社会了,为什么你看不到呢?!而这类毫无营养的发帖,宣泄,往往会带偏一些弱势的吃瓜群众,弱化被点名者的真正价值。

当社会用被点名者的附加属性去模糊其本职奉献的时候,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社会进步的速度,而始作俑者也只是一时快感而已。及至今日,曾经的一些善人如今在公众眼里俨然成了恶人。如果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可能导致“真心行善之人也却步于善”。

而对于接受者,不能承受之重在上图中已经可见一斑。受助者无法保持必要的隐私,雪上加霜,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自卑,更有甚者宁愿承受现实残酷也不领受道德馈赠,让本该合理的疏导之道变成杀人利器。

怎样算真正的接受呢?正如我挂在悬崖上,但我仍有权利自主选择。当我有能力自己爬上来的时候,非常感激你伸出援助之手,但不希望你四处张扬我曾经的窘境,也不希望你贬低或忽略我自己爬上来的能力;当我选择了挣扎,却不幸掉下去时,请你认可我的勇气和信仰;当我选择求救时,我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如果因为您的善意相助而有幸活着,我将帮助更多的人;已知目的的交换我后果自负;未告知目的的利用你自吞苦果。

当然也有些人,没我这么有想法。如果你想帮助TA,也跟TA一样没想法地去做吧。如果TA感激你,会给你发红花儿,挂锦旗的,完全不需要自己亲自动口或动手,除非你想告诉世人:“嗨,快来看,我动机不纯!”

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价值。而这种本质的价值,不会因为贫富,残障,性别,老幼而有所不同。不管是施与还是接受,都会从反哺中得到升华:施善者善美,受助者强立。

综上,超出施善者或受助者接受能力的慈善都是耍流氓,那些“暴力施善”的和我弱,我有理,理所应当被慈善的,都该被拉出去枪毙100次,因为他们不懂得怎么站着做人

暴力真的有风险,慈善真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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