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鑫御隆为您揭秘拆东墙补西墙诈骗

鸿鑫御隆为您揭秘拆东墙补西墙诈骗,出借1800万给他人做“过桥”业务,债券到期后收不回,中山某典当行总经理黄某柱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向多人借款用来偿还此前的债务。最终,他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向他人借债300万

“补窟窿”,因还不起债而选择潜逃。记者7月19日获悉,黄某柱终审获刑11年,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292.5万元损失。

黄某柱的合同诈骗案,要从几年前的一笔业务说起。2011年,黄某柱借了1800万元给吕某做“过桥”业务,债权到期后未能收回。因为欠下大额债务,黄某柱后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多次向刘某、缪某、陈某等人借款用来偿还债务。

2014年5月,时任典当公司总经理的黄某柱得知陈先生有投资意向后,为了继续获得资金来偿还债务,向陈先生介绍了该典当公司正在审批的中山市某卫浴科技有限公司贷款800万元的“过桥”业务,并出示内部审批文件以骗取陈先生信任。

随后,黄某柱提出先与陈先生签订短期高息的借款合同,在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黄某柱承诺会在短期内归还借款并将借款用于投资“过桥”业务。同月23日及30日,黄某柱先后两次与陈先生均签订期限为1个月的借款合同,一共取得陈先生300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黄某柱立即将其中的129万元支付给刘某、80.5万元支付给缪某、90万元支付给陈某,用来归还之前的债务。2014年7月4日及15日,黄某柱明知没有还款能力,仍然与陈先生均签订还款计划书,承诺最迟在当月25日全额还清欠款。

然而,黄某柱仅归还了7.5万元后,就变更联系方式并潜逃。2015年2月17日,市公安局对黄某柱实施网上追逃,后在云浮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将黄某柱抓获。破案后,赃款未能缴回。黄某柱落网后被取保候审,后改为监视居住。

今年3月1日,市第一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黄某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仍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后逃匿,数额特别巨大,他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结合案情,对他判刑11年,处罚金20万,并责令退赔陈先生292.5万元。

鸿鑫御隆为您揭秘拆东墙补西墙诈骗,黄某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改判无罪。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你可能感兴趣的:(鸿鑫御隆为您揭秘拆东墙补西墙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