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农业硕士(农村发展)奖学金助学金政策体系

根据国家规定,河南师范大学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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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一、研究生资助体系资金来源

主要来源为政府下拨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研究生学费;研究生导师、院(系)和联合培养基地提供的资助经费;学校设置的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经费;社会捐赠的奖学金以及学校筹措的其它经费。

二、研究生奖助体系构成

主要分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三助”津贴以及单项优秀奖学金和资助经费等几个部分。

1.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具体管理按《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执行。

2.学业奖学金

对于二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占40%,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占30%,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占30%,每生每年4000元。对于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每人享受4000元普通奖学金,另设立新生学业奖学金4000元/生,享受比例为40%。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被认定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者,不享受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6000元/生/年,分为10个月发放,600元/生/月。

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包括助教、助研和助管。从2014年开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研究生学费中提取6%的经费设立研究生“三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研究生“三助”岗位中助管津贴、助教津贴、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特困补助以及研究生活动等工作。“三助”工作岗位的设置原则、申请条件、聘用程序、考核方法和津贴标准等按《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5.其他奖助项目

(1)研究生科研项目资助

为加强研究生应用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学校每年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选与资助工作,资助项目约50项,根据项目性质和级别,每项资助1000~10000元。

(2)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为鼓励研究生多出优秀的科研成果,提高创新能力与就业竞争力,学校每年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对当年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及获得的省级以上各种奖项进行审核,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均给予奖励,每项200~1000元。

(3)优博论文培育基金

为培养高水平创新性人才,提高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学校一般在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中开展优博论文培育评审,立项数量不超过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每项给予40000元资助,分两期拨付。

(4)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为鼓励研究生学术创新,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河南省和学校每年进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对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学校按1:1比例配套奖励,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1000元;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当年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500元。

(5)特殊困难补助

为缓解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的生活压力,学校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每人每次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研究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6)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自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不超过国家助学贷款标准的最高限额。

(7)学术交流资助

为鼓励研究生参加访学、短期交流、国际学术会议、学科竞赛、博士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学校解决研究生的往返差旅费,对于公派国际交流超过一个月者补助3000元生活费。

以上奖助项目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

三、实施

1.本方案适用于河南师范大学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三助”岗位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其他有关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2.对于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后增加的资助项目,学校另行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3.研究生科研成果在各类奖学金评选时,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2.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3.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4.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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