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这一次,正义没有迟到

今天下午5点,昆山市警方宣布宝马纹身男砍人反被砍杀一案中,于海明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此事件引发全国热议。因为有追砍的行为存在,人们最关心的就是于海明是否能够判定为正当防卫。

后来,经警方调查结果显示,于海明追砍的两刀一刀砍空,一刀砍在车身上。也就是说,车主刘海龙的死因是于海明自卫时的5刀。

结果一出,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毕竟,根据以往的案件判决,于海明很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很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幸运的是,最后砍空的两刀扭转了整个案件,他的行为也被判定为正当防卫。

这一次,正义和法律没有让人失望。

对此,广大网友们也是觉得大快人心。

@我的小板凳呢:正当防卫没毛病,给昆山警方赞一个

@生稚:真好

@天然萌1号:在法律和事实基础上做出的正义决定符合民众的期望,是良法最好的实现,也是我国依法治国道路上的突破,为昆山警方点赞。

@XO马头墙:龙哥可以瞑目了,安心走吧。

@奇迹郑同学:喜大普奔,不迟来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

@江左小书童:此内容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嫉妒舒适感。

@琴酒易醉:这是最近最好的消息。

@天河十三姨:支持,正义感爆棚。

@吴茕:公平公正。

@股海广州:终于撤销起诉,属于正当防卫,这是正义的胜利。

@Game:为你点赞,警察同志辛苦了。

@每天开车40分钟:这下昆山官方终于松口气了。

@张大啵s:不吹不黑,点在昆山公安。

@假装当老师:想给勇士捐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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