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只宠物至少可爱迷人

前些天躲在寝室里重温《旺角卡门》的时候,接到了周姑娘的电话。

其实周姑娘不姓周,只不过,她最爱的爱豆姓周,(好啦不用说你们也知道爱豆是周杰伦啦),所以,这里姑且就叫她周姑娘吧。

周姑娘是我多年的好友,彼此太过了解和熟悉,所以跟她之间的交情一直以来都保持着“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默契。也许是多年感情的心有灵犀,接起她电话的那刻我忽然意识到,可能在这个做什么都雷厉风行的姑娘身上,发生了某些难以言喻的细腻情节。

周姑娘一直是个活得很用力的人,从前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如此。通常是我还在冬天的被窝里思考要不要再睡五分钟的时候,她已经起床把一切都收拾妥帖还顺便背了一篇英语范文。其实这种努力又优秀的女生,如果再长得眉清目秀,便会很容易得到人们的关注。周姑娘恰好就是这样的。

所以,一切都顺理成章。毕业之后成了高层写字楼里的金融从业人员,拿着还算漂亮的薪水,所有人都以为,周姑娘在上海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包括她爸妈。这样精明能干的她仿佛造就了一种错觉。就连我跟她大煲电话粥的时候,也总是聊些职业规划和行业前景的话题,从未提到过感情。

只不过,后来的这通电话打破了这份错觉。

写这篇之前我问周姑娘,我想把你的故事写出来,可以吗?

周姑娘在电话那头小声骂了一句,你给我好好写,不然我。她突然顿了顿,声音高了几分,我想问问,能先给我结一下出场费吗?

我站在原地抱着电话笑得站都站不住了。

还好,虽然这不是什么令人心动的故事,但是我们的周姑娘,还是原来的她。

好啦。现在,我要开始讲周姑娘的故事了。

1

世上的事情似乎总是与预料的不同。

在她的预想中,与那个人的再次重逢,应该是非常美好的,至少她是美的。在那个场景里,她应该是化着精致的妆,低眉莞尔对他打招呼。

可事实上,她奔走在弥漫着腐烂气味的地铁通道里,被挤得满头大汗,浑身上下散发着被沾染上的臭气,就迎面撞见了他。与他眼神对视的一瞬间,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别的,而是疯狂地希望自己能掏出包里的口红补补妆,至少让自己看起来气色稍稍好一点。

这想法倒是与多年前如出一辙。

还在校园的时候,她便总是会打扮的漂漂亮亮出现在他的面前。那是一种惯性,习惯在他面前表现的聪明又漂亮。到如今,也还是这样,她习惯性地想要在他面前掩饰狼狈,但现在,这个愿望似乎要落空了。

她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前去。

不过这次,她莫名其妙地被桃花砸中了脑袋。很快,他们在一起了。


2

周姑娘是聪明又漂亮的女生,打小身边就不乏追求者。不过这么多年来,她还是单身的日子居多。倒不是因为眼光太高,而是她过得风风火火完全不觉得花季里应该要谈一段清纯的感情。

后来在大学里周姑娘遇到了他。他是她的学长,成熟而有魅力,学习和能力都很出彩,引得周姑娘在青春期积攒的悸动一下子活跃起来。不过周姑娘是个聪明人,知道他身边追求者众多,也不说破,就借着社团活动的名义时有时无地出现在他身边,跟他的好哥们儿都混成了朋友。他们常常一起做活动,一起聚餐、郊游、唱KTV,后来,还会一起聊人生聊未来。周姑娘慢慢地就走进了他的生活圈,看似不经意的巧合,都是周姑娘步步为营的技巧。

可是有时候,棋逢对手,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他恰好是传说中的情场高手 ,跟女生交往的分寸一向拿捏的炉火纯青,亲切而疏离。他身边不是只有她一个女孩,聪明的更不止她一个。她时不时在他身边打转,他心里也都清楚。记得那时周姑娘深夜打电话给我聊到这些事,我心里明白她遇到了什么样的对手,她自己心里也清楚的很。可她正莫名的喜欢着他,莫名的想要征服他,谁也劝不动。

于是,那些年任凭身边的人怎么撮合、起哄,他永远都不戳破与她之间的那层窗户纸。两个人也时常开着对方的玩笑,后来这玩笑就越开越大,越开越没了边际,却始终不往前进一步。两个人极尽暧昧,却还是像无限接近极值的线,无论如何都跨不过那个抛物线的点。

说到底,周姑娘一个女孩子,在这样的暧昧中挣扎翻腾了很久,最后也会觉得疲惫不堪。他大她一级,大四的时候因为想要上海户口就考了公务员。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考试里也顺利通过,如愿拿到了上海户口。他毕业那天,她跟着他们一群朋友热热闹闹地去喝酒。酒席间,她佯装醉了的样子倒在他肩上,笑嘻嘻问他要不要跟她交往。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点点头说当然好了。周姑娘的心突然变得轻飘飘的,好像是被柔软的羽毛覆住了整颗心,毫无重量的,暖暖的痒。

但我们都该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美好结局。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那句无心的告白,就好像真的是无心的告白,成了醉酒后的一句话,轻易地就随着宿醉消失在记忆里。谁也没有再提,谁也没有再见。

我明白周姑娘为什么不曾再问。她那么希望她能众望所归的赢他一次。于是即便她的心逼她主动走出了那一步,她的自尊却不允许她再一次妥协。

他毕业之后,周姑娘的生活突然闲了下来。她晃晃悠悠地过了一个不咸不淡的大四,还算顺利的找了份工作,接着就像无数人一样被推着走进了社会。遇到了谈得来的同事、严格的老板,身边的一切都被她细心经营美好,可再也没有遇到一个如他一样给她带来冲动的人。

直到被那天地铁里的重逢打破。像丢入湖底的巨石,终于掀起了波浪。

她笑着跟我说,这么多年了,最后终于成了他的女朋友。

不过,还是别让他知道,我这么爱他。


3

周姑娘生病了。

发着低烧上了三天班,第四天去接咖啡的时候突然觉得眼前一黑,这才猛地意识到好像该去医院了。

倒霉催的,周姑娘站在公司门口叫了半天的车也没人接单。被楼与楼之间的风吹得头痛欲裂,她犹豫了一下,要不要给他打电话?

首先,他是有车的。其次,今天是周六,他应该有空来接她。周姑娘在心里好好计算过这个电话打过去是否合适,这才把号码拨了出去。她不想给他添麻烦,她还是想做个聪明又懂事的女朋友。

电话响了很久,最后终于是那个机械般的女声接了电话:“对不起,您拨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

电话打到第三个的时候,终于有一个司机师傅接了单,把快要站不住的她送去了医院。

周姑娘坐在充满消毒水气味的医院走廊里,呆呆地看着点滴瓶里的液体顺着透明软管一点一点流进体内,困意突然就抵挡不住。想要睡觉,却担心睡过去不知道什么点滴就打完了。她抬头看了看对面长椅上坐着的情侣,男孩把女孩搂在怀里,说你睡吧,打完了我叫你。周姑娘苦笑了一下,慢吞吞地从包里掏出手机,定了一个闹钟。

没关系,闹钟会叫她起来。

不过后来她是被他的电话吵醒的。他抱歉地解释在睡觉所以错过了她的电话,并且关切地询问发生了什么。周姑娘顿了顿,说,有点发烧,在医院。他马上回答说我去接你。周姑娘缩在医院的长椅上等得又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发现他正站在她面前,还是像往常那样,穿着干净的衬衫,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一点都没有刚刚睡醒的气息。他笑笑,俯身在她头顶落下一吻:辛苦你了。

周姑娘心里突然不知为什么酸得像翻着气泡的碳酸水。


4

后来有一次,男生来北京探亲,周姑娘借着要来看我的名义也跟了来。我提出来要做东请大家吃次饭,周姑娘一口答应下来。

吃饭那天我早早到了餐厅等他们,远远看着周姑娘挽着那男生走进来。他长得的确如周姑娘所言,英俊而儒雅。周姑娘这些年也越发成熟优雅,两个人走进来的画面甚是漂亮。

接下来,一切都像是电视剧里该出现的情节一样。他细心地为她拉开椅子,在服务员上热菜时将她护在里面,低声提醒她小心鱼刺。期间还不忘体谅我的心情,时不时聊一些我感兴趣的话题。他的确优秀,聊天中不难发现他是个逻辑清楚、想法独到的人,谈话中偶尔也会引经据典,但并不让人觉得卖弄。想来这些若不是长期的积累下来,怕是很难做到。其实这都在意料之中,周姑娘眼光毒,挑人自然也是最优秀的。只不过他做人的周全,还是让我微微有些意外。一顿饭吃下来,居然让我这个本来对他略有敌意的人感到通体舒畅,当场竟有一瞬间恨不能换个地方再聊一会儿。

可能我在感情里一直胆小而冷淡,所以是万万不敢跟这样厉害的人谈恋爱的。可我们的周姑娘,披着她的金色铠甲,爱上了他的盖世英雄。

为什么童话故事要有结局,那是因为也许故事到这里是最好的。就像我们无法想象白雪公主和王子结婚之后因为孩子要叫William还是Edward而吵架一样,所以我们习惯性地将它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刻。

可是我们的故事,是直至死亡才能结束的啊。否则,没有人有资格喊停。

曾有一个我喜欢的作家说过:人情社会中的早慧是一种酷刑。也许这句话用在周姑娘的感情里再适合不过。她与他相比,不够聪明。可她又足够聪明,发现恋情中一丝一毫的可疑。


5

在恋爱中,他从不与她争吵。或者说是,他周到的让她找不出一丁点跟他闹的理由。他不咸不淡的出现在她的世界,在她需要他的时候或出现或消失,无声无息。她与他讲工作中的不快,哪怕是她已经激动到浑身颤抖,他也只是淡淡拥抱她,告诉她不要生气。

她本也想,这样的男友多合适。她独立久了,一直以来也习惯一个人,这样周到优秀又各有生活的男友,多完美。她这样安慰自己。可时间久了,她慢慢发现自己离输越来越近。

起初,她也做着她的完美女友。得体的言行,适当的空间,精致的妆容,细心的关怀,一颦一笑,都被她演绎成一个聪明懂事的样子。可后来,她慢慢开始不满他不接她的电话,不满他从不生气的样子,不满他在约会时分神发微信…… 可他总是抱歉的笑着解释,总是有合情合理的理由让她觉得是自己在无理取闹。

后来有一天晚上周姑娘在他家赶报表,他在里间洗澡,茶几上的手机震了几下。女生可能在这些方面真的有天生的嗅觉,所以她鬼使神差地拿起了他的手机。

收到一条通知。

她记得大学的时候,她曾偷偷瞄到过他手机的密码,是他自己的生日。不知道这么多年了,他换没换。她没有多想,伸手试了试。

解锁。

接着就如同我们猜测的狗血剧情,她看到了铺天盖地的暧昧消息。

可能人生真的就是如电视剧一样可笑,才会有那么多愿意对着电视剧留下眼泪。

周姑娘没有哭,她收拾了她最后的自尊。看着那些似曾相识的语句,那种游离在男女之间微妙的气息,那种他说一句你想百句的心情,她承认她最熟悉不过了。所以,她哭不出来。

可怎么办。她就是莫名其妙地喜欢他,喜欢到可以原谅他,喜欢到可以欺骗自己。周姑娘想,他只要还在她身边就好,对吧。

都说爱情里的人都是傻子,我本是不信的,但是精明如她,却也还是犯了爱情博弈里最低级的失误。

她说,分手吧。

他平静地说好。站在微凉如水的秋夜里,他为她披上外套,细心地为她叫好计程车,然后拥住她,说你好好照顾自己。

她拉住他。

他又轻又慢地拉开她的手,车来了,到家给我发微信。

她坐在计程车里,看着窗外飞速向后倒去的街景,第一次发现自己演了一场独角戏。

她说她爱了三年的人,用不到半年的时间给她判了死刑。

在这场博弈里,终究还是她输了。他站好了最后一班岗,她却半途缴械投降。


6

跟周姑娘的电话还在打,可是手机已经发烫的像个暖手宝。

我技巧拙劣的安慰她。我说我还看过周日跟女朋友分手,周五却还若无其事跟女朋友一起过生日的男生。我掏空生平阅历去跟她讲故事,想让她知道她并不是感情世界里摔得最惨的那个。

可周姑娘笑笑,说,其实我觉得我现在挺开心的。

她笑嘻嘻地总结失败原因:可能是我太懂事了吧。

她说:不过,不知道他最后会被什么样子的姑娘收服。真想去未来看一看。

周姑娘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她。尽管我知道,她一定还卑劣地向往着他,即便多年后心里会有他烫下的一块疤。

可在爱情里,本就是隔着千山万水也想抱一下你,明知道会输也想饮鸩止渴般听你一句问候。像是一个解不开的结,纵使经历过再多的风光美景,也会止步于某一处别人都说会丧命的峡谷。

不过,最幸运的该是,随着时光的生长,慢慢再没了当初的悸动,慢慢不能理解天降奇兵般的一见钟情,却躲不过一场不计输赢的爱情。

爱情中从不缺技巧,但愿你我最后都输得心甘情愿。

做只宠物至少可爱迷人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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