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a读书:初识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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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买书的频率又增高了,这个月还没过完,我就已经买了七八本。买那么多书,能看的完吗?当然不能,别人推荐的速读法我根本学不会,我又有点强迫症,一本书不逐字逐句看,总觉得漏掉了什么。既然逐字逐句看,当然会看的很慢,而我又没有耐心一次看完一本书,所以常常东翻翻,西翻翻。

今天翻到了斯蒂芬·金著作的这本——《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刚看几页,就有话想说,暂且放下书,把看书时的想法写出来。

斯蒂芬·金(以下简称金先生)的书很畅销,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二百多部短篇小说,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被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

在这本《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里,他就分别写有第一版序,第二版序,第三版序。

金先生在这本书第一版序第一句话就说:“九十年代初(也许是在一九九二年,但日子过得顺的人总是很难记清楚时间)。”

看到这句话坐在床头一个人安静看书的我,突然嘴角上扬起来。因为身边的同事,包括我在内,常常为一些不起眼的小物件、小琐事忘东忘西,刚入人生盛年的我们为此还常常自嘲“哎呀,我要老年痴呆啦!”哪有那么夸张,其实不过是一个个生活过的太顺心安逸,没把那些小事放在心上而已。

同时,我还感受到金先生的语言充满幽默的魔力,我很喜欢幽默之人,我相信有幽默能力的人站在比我们常人更高的地方。此时的幽默就像庄重严肃拘谨的场合,有人突然放了一个屁,让人暗暗发笑,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下来(哈哈,虽然这个比喻很不雅,但如果你身处那个环境中是不是很感谢那位放屁的人呢?)。

“我们在一起是为了音乐,也是为了互相做伴,我们互相喜欢,也喜欢有机会能偶尔谈谈我们真正的工作,就是人人都告诉我们不要放弃的全职工作。 我们是作家,我们从来不问彼此的写作灵感从何而来,我们知道自己不知道。”
“对于她的话,我怀有深刻的感激之情。一年以来,也许更长的时间里,我一直想要写一本小书,谈谈写作,却一直压制住这个想法, 因为我不信任自己的动机——我为什么想谈写作?我凭什么认为自己有资格谈写作?
“这本书很簿。论写作的书大多废话连篇。小说作家,包括如今的这一帮,都不太理解他们从事的工作——不理解好在哪里,坏在何处。 我想,书越薄,废话就越少。”

这里引用了三段金先生说的话,因为我很喜欢金先生这三段话中每段话的最后一句,既有反转和意料之外的惊喜,又不失真诚和谦虚。

现在的一些作者(包括我),稍微写过几篇文章,就亳不掩饰地“分享”自己的写作心得,当我看到后满怀期待地点开进去,想学习一些经验时,发现他们更多谈的是自己的写作收入和做出的成绩(我倒没有这两项),真正的经验,要么寥寥数语,要么不易操作学习。

像金先生这样的人都如此三缄其口,我们还是不要轻易“老王卖瓜”了吧,要卖,总要带点诚心,奉献点真正的价值,才能最终收获好信誉。

以上是我对金先生自己作序的一些想法,除此之外,主编过《英汉大词典》、又是外国语言文学教授、翻译家的陆谷孙老先生也为这本书写了一个序,在他的序里,我奇怪地对这几句话产生了兴趣。

他说:“金先生的《论写作》虽也有慎用被动语态,多读加多写之类的劝诫,但他不作高头讲章,不强加清规戒律,而是开口见喉咙,瑜瑕不掩地径作经验谈。奥威尔“六诫”之四就是可用主动语态时决不用被动语态。”

这段话中的“慎用被动语态及可用主动语态时决不用被动语态。”,关于这个语态的字面意思,我读书少不敢妄言,金先生有个修改的范例,如“我的初吻总被我想起和莎耶娜那番罗曼史开始的情景”一句改写为“我和莎耶娜的罗曼史以令我终生难忘的一吻开始”。

看了这个例子,是不是觉得后者更生动些呢?其实我没有明显的体验,我目前所理解的主动语态是——能用第一人称的就不要用第二人称、第三人称(我真是肤浅的很)。

这本书我才读了几页序,因为要提笔写字发表自己的想法就放下来了,明天读书时又会读哪一本呢?且看我下期分享,坐等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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