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的骗局 - 创新者的边界2019-10-28

阿罗不可能定理成为了集权统治系统的基石,但它也有可能是一个统治者用精心编写的谎言。

关键词:阿罗不可能定理 集权 简单规则
总字数:1238字 推荐阅读时间:6分钟

最近每天在各种群内分享每日的思考,会有人喜欢,也会有人不喜欢。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满足所有人,因为大家的「偏好」是不同的。

有关偏好的论述中,最著名的就是「阿罗不可能定律」:

阿罗全名是肯尼斯·阿罗,一直在斯坦福大学任教,是最早的一批经济学得主。阿罗不可能定理最早由18世纪的数学家马奎斯·德·孔多塞和让·查尔斯·德·波尔达提出,但他们的著作很快就被遗忘了。
直到1950年,阿罗用严格的数学方式,把这一思想重新阐述一遍,后人将结果称为阿罗不可能定律。

严格的论证过程百度上都找得到,其最有意思的结论是:

依靠简单多数的投票原则,要在各种个人偏好中选择出一个共同一致的顺序,是不可能的。
这样,一个合理的公共产品决定只能来自于一个可以胜任的公共权利机关,要想借助于投票过程来达到协调一致的集体选择结果,一般是不可能的。

阿罗不可能性定理指出,多数规则(majorily rule)的一个根本缺陷就是在实际决策中往往导致循环投票。那么,能不能设计出一个消除循环投票,做出合理决策的投票方案呢?阿罗的结论是:根本不存在一种能保证效率、尊重个人偏好、并且不依赖程序(agenda)的多数规则的投票方案。简单地说,阿罗的不可能定理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当社会所有成员的偏好为已知时,不可能通过一定的方法从个人偏好次序得出社会偏好次序,不可能通过一定的程序准确地表达社会全体成员的个人偏好或者达到合意的公共决策。

或者更简单一点说:阿罗不可能性定理是全世界范围内「集权统治」的逻辑基础,这其中就包括了我们最常见的「民主集中制」和「议会制度」。

但深入分析这个结论的四个前提假设:

  1. 公理1 个体可以有任何偏好,而且是民主选择;
  2. 公理2 不相干的选择是互相独立的;
  3. 公理3 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之间有正向关联;
  4. 公理4 没有独裁者——不存在能把个体偏好强加给社会的可能。
  1. 破公理1:偏好是「先天遗传」和「后天教育」共同作用形成的,尤其是「道德作为个人利益冲突的产物,可以形成一种广泛的利他」。也就是说,我们的偏好是「有限选择」,也并非自由表达;
  2. 破公理2:无论是「普遍联系」的视角,还是我们的偏好事实上存在的「层次差」和「因果链」,都让我们的偏好并非假设的那样「完全相互独立」;
  3. 破公理3:在「牺牲小我、成全大我」已经浸入主流三观的情况下,公理3显然是不成立的;
  4. 破公理4:无论是「军」「警」还是「院」,其实都是使用「暴力」将偏好强加给整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的重要角色,也是维护统治的常用办法。

真正的问题是:我们究竟是在一个「逻辑上不可能民主、所以选择专制的时代」之中,还是在一个「已经是专制横行、所以选择理论自洽的时代」之中呢?

这事实上只是公司内「集权制度」的一个缩影而已,只是用社会环境更容易描述罢了。最值得深思的是,「民主」与「专治」真的是对立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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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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