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秉章奏稿〕前言

《骆秉章奏稿》,是以清光绪四年骆氏家刻本和1967年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出版的《骆文忠公奏议》(俗称湘中稿,主要收集从咸丰三年至咸丰十一年骆秉章任职期间的奏折)和《骆文忠公奏稿》(俗称川中稿,主要收集从咸丰十一年至同治六年骆秉章在川任职期间的奏折)作底本,再经广泛普查文献、档案资料,多方访求骆氏佚文,在此基础上,认真点校、整理编辑而成。本次出版的《骆秉章奏稿》与原《骆文忠公奏议》相比,增补了大量骆秉章佚文,极大地丰富了全集的内容和史料价值。据统计,《骆秉章奏稿》在底本湘中稿和川中稿的基础上增补佚文?篇。以字数说,底本《骆文忠公奏议》约100万字,《骆秉章奏稿》则达?万字。

骆氏家刻本《骆文忠公奏议》和《骆文忠公奏稿》共26卷,但只收录了骆秉章从咸丰四年开始的很少的一部分奏稿。究其原因,一是骆秉章的奏稿数量实在太多,目前可以找到的就有近两千篇;二是骆秉章的奏稿内容实在很杂,除了大家所特别关心的兵事之外,还包括粮价、气候等许多方面的汇报;三是在处理这些奏稿时,有比较多的技术难题。

这些难题中首先是会奏稿和附衔稿的处理。单衔即单独具衔或独自署名的奏折,单衔者通常属于请安谢恩折之类,属于私的范畴,比较好办。通常公事的奏折都是会奏,即会衔。会奏的奏折可分为领衔、会衔以及附衔几类。所谓领衔,就是在会奏中的首要责任人,其余会衔的分别是第二、第三责任人……以此类推。附衔则是在奏折的后面加上名字,表示知道这件事情。可能是为了避免〔版权〕争论,所以骆氏家刻本将大量的、最能表现骆秉章事迹的会奏稿,甚至包括领衔稿,在《骆文忠公奏议》和《骆文忠公奏稿》几乎全部没有收录。在《曾国藩全集•奏稿》中收录了几乎所有的附衔奏稿,但却没有说明是会衔或附衔。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其次的难题是:对廷寄和谕旨的处理。一是是否收录,二是如何收录。骆氏家刻本中只收录了对于奏折的朱批,对于廷寄和谕旨几乎全部没有收录。但廷寄和谕旨,对于湘军史和骆秉章历史的研究,与奏章一样具有重要学术参考价值。有的历史文献丛书,将奏章、廷寄和谕旨全部按照时间顺序给出,也有的丛书将奏章和廷寄、谕旨分开,独立成册,这在编辑一些大型丛书(如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史料和湘军)的时候,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但这相当于把历史完全按照时间或发布地点分割开来,这显然不是研究者和读者所希望的。

第一、关于补阙和辑佚

由于历史的原因,骆秉章奏稿的原稿已经散失,所以我们将收集的眼光放到清廷的历史档案上。在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已经公开的档案目录中,可以找到骆秉章的大部分奏折。在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已出版的《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和《鸦片战争档案史料》中也有不少有关骆秉章奏折的录副、朱批奏折。此外,我们还从《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和地方志中找到一些骆秉章奏折和史料,从《曾国藩全集》中找出了不少骆秉章领衔、附衔的奏折。特向这些书籍的编辑者门表示感谢!

第二、其次是奏稿的选择上有所调整。考虑到本文献丛书的研究的对象是骆秉章的奏折,因此我们决定将奏折、朱批和相应的谕旨一起给出,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这种按照事件安排的方式,我们觉得比较适合普通读者的阅读。奏折收录范围为具衔(包括单衔、领衔、会衔)比较重要的骆秉章奏折、附片及有关附件。为表示对历史人物的尊重,对于会奏和附衔的奏折,尽可能选择清廷的朱批奏折和录副档原折,并将包括奏折开头的职务、参与人员等全部按原样列出,恢复了奏折具衔的原貌,这对于研究湘军和骆秉章的历史是很有必要的。

第三是制定新的整理细则,认真点校,采简体字横排,加新式标点分段。以利当代读者阅读。凡是单独成件的奏稿、奏片、附片、咨文、附单、札文、上谕和廷寄,一概各自起迄,全文标点。分段则按内容进行,一般不细分,有的篇章文字较短则不分段。遇底本中错、漏、衍、倒、残处,均加以校正,或出校注说明。

然而,回过头来看,一个大型集体项目,我们的工作并不是、甚至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大力辑佚曾是我们初期工作的重点,但这本是一项无有止境的事,骆氏佚文至今仍间有发现,今后长时期亦将如此。尽管我们对点校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反复强调,但仍存在少量错字或断句失当之处。希望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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