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君千里

《送君千里》

送君千里直至峻岭变平川

惜别伤离临行饮清酒三两三

——《性空山》

我高中的时候曾经暗恋过一个男孩子,就像每个十七岁少年那个样子。高个子,瘦瘦的,喜欢穿白T,外面套一件宽宽的校服。爱打篮球,喜欢唱歌,总能不经意地给人一种新鲜的感觉。

那时候的我自卑到尘埃里去,学习不那么好,数学总拖后腿,好一点的英文和文综成绩也永远无法弥补数学带来的漏洞。长相平庸,身材平坦,从头到尾写着loser这个词。

其实我很早就喜欢他了。

高一的时候他还没长开,但一进教室就吸引了大片女生的目光,长腿比讲台还高一些,站在一群没发育完全的男生里就像一棵小白杨。

果然没过多久,各个班级的人都知道,我们班里有一个大帅哥,争先恐后地从后门的窗户看他。

他也不恼,下了课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或者拿一本篮球杂志看。那时候没有智能机,好多人就用老式的手机,很渣的像素来照他。他醒了之后看到,会孩子气地揉揉眼睛,拿校服蒙住自己的脸。

那时候的我抱着从报刊亭买来的新杂志经过走廊里拥挤的人群,满心都是一句话:“我和他一个班,还好我和他一个班。”

这股热潮一直持续到秋季的篮球赛和运动会。他一个人在赛场上拿下十五分,旁边都是拿着水等他下场的女孩子,每次一到我们班打比赛,周围永远是一群人。

中场休息的时候他向我的方向走过来,人们纷纷让道,只有我站在原地,怀里抱着两瓶水。他和队友一边讨论战术一边走,经过我的时候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的汗水气息。

“喝水。”我僵硬地把一瓶水递给他。

他抬头看了看我,对我笑了笑,接过水给了队友。我愣了一下,迅速伸出另一只手:“这瓶给你。”他无奈地接下,拧开了瓶盖。上场前,他把披在身上挡风的外套丢给了我。

之后换了座位,我被调到了他前面,关系渐渐就近了。

他会借我的文科笔记看,没水喝了会找我的保温壶倒,想听歌了就戳戳我说用MP3。我会借口让他教我数学,转过去光明正大地窥探他的脸,看他为了给我讲题把书山挪开,拿着铅笔的手在纸上划来划去。

他的字很烂,我就每天监督他写字帖,但好像没什么用。下课的时候我会问他要不要吃东西,帮他带回来。我还会把书借给他,一节课后他嫌弃地给我丢回来说你看的都是什么东西。

他腿很长,蜷缩着不舒服,我会让他把脚伸到我凳子下,有时候上着课他会睡着,小小地打呼,我就轻轻地踹踹他把他叫醒,尽管用不了多久他就又会睡着,于是上述的动作便循环进行。

他的声音很好听,我喜欢和他说话,可是他懒,说不了两句又开始闭目养神,我只好转过去,用脚蹭他白色的球鞋直到他崩溃。

现在想来,那应该就是我们最近的距离。

后来分班了。我理科很糟糕,从班主任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拿着自己的成绩单不知所措,便问他:“你选什么科?”

“我文科这么烂,当然是理科了。”

然后就再也没有那么近的距离了。

暗恋变成了一道海,从相顾点头到见面不识,也只用了半年的时间。

我原谅他是个近视眼,但我这么胖,他应该能看到吧。

看他打篮球的姑娘换了一群又一群,给他递水的姑娘也换了一个又一个,我一个人,坐在乒乓球台子边上看他打篮球。只是他再也不会把衣服丢给我看管。

渐渐地学业重了起来,我们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只是翻开日记本的间隙还能看到我的执念。

高三之后我们基本上没有来往了。他的自行车后座多了一个女孩子,长发,瘦弱,皮肤白皙,我一个女孩子看着都心疼。

闺蜜心疼我,她说你去告白吧,至少给他留个印象。我看了看自己臃肿的身材,说就这么着吧,暗恋也算恋,他俩好好地我干嘛要参一脚。

偶尔我回原来的班级还会看到他趴在桌子上睡觉,依旧是校服盖着脑袋,手边摊着一本书。只不过不再是篮球杂志,而是字迹清秀的物理或者化学笔记。

再后来就毕业了。

我之所以说的这么轻巧,是因为毕业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拿着本子去找他写留言,他的字还是很烂。

想来,是我走后他再也没练过字吧。

毕业聚餐的晚上我恰巧碰到了他。我说好歹前后桌一场,照张相吧。他欣然同意,于是我借着酒劲儿凑过去,离他很近。比前后桌还要近很多的距离。

闺蜜说一二三茄子,我就笑的特别开心。转头看过去,他似乎又长高了一些,腿更长了。

我走的时候说再见,他也说再见。而后我看着他的背影,说服自己走。

我看着他从一个毛头小子长大,从一个茫然不知自己多帅的男孩成为了一个学着靠脸吃饭的传媒学子,看着他把自己的一把好听的声音用的炉火纯青能骗小姑娘。

我目送他走了很远很远,远到他都不会知道,都那么远了我还在看着他。而之后又用了很多年我才说服自己,他不会回头了。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只可惜没能与他同饮一杯酒,没亲口对他说过那句话。

我们甚至再无交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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