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到近亲婚姻?

这个问题我真的思考了很久很久,也和身边的人讨论过很多次,其中也包括我的男朋友。不得不说,这是除了我家人之外,第二个让我产生自我认同摇摆的议题。

淡蓝原文 (作者:继瑜)

前段时间通过电子邮件谈到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这条新闻时,他是这么回复我的:

其实上周末刚好和女儿谈到这个新闻。女儿赞同,我反对,呵呵。

我觉得,按照赞同同性恋的逻辑,那么父女,父子,亲兄弟之间,也都应该婚姻合法化。

女儿说要再回去想想看,回头来反驳我。

你也想想看,不是为了反驳我,而是“真的”想想看。

首先,关于这种想法属不属于滑坡谬误,我不会去解释、辩驳。当然我更不会尝试着去说服别人,这里我仅仅想简单地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1. 虽然我坚定地相信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反对任何事,但是同时我也认为少数人的利益绝对不能通过那 99% 的既得利益者来实现。咱来回想一下 1963 年 8 月 28 日,Martin Luther King 名为《I Have a Dream》的演讲。50年前,美国黑色人种人权已经丧失到需要「梦想」才能实现人权 (Civil Rights)。如果没有少数人的推动,黑肤色人群的权益恐怕一直都还被当时的大多数,即白色人种所排斥吧。

2. 关于法律允许同性之间的结合所造成的影响。这个问题,在人类学,社会学都没有给出一个定论,也没法给出预测。这一问题在美国国会同性婚姻法案中也写得很详细:

“At present, no one - including social scientists, philosophers, and historians - can predict with any certainty what the long-term ramifications of widespread acceptance of same-sex marriage will be. And judges are certainly not equipped to make such an assessment. The Members of this Court have the authority and the responsibility to interpret and apply the Constitution. Thus, if the Constitution contained a provision guaranteeing the right to marry a person of the same sex, it would be our duty to enforce that right. But the Constitution simply does not speak to the issue of same-sex marriage. In our system of government, ultimate sovereignty rests with the people, and the people have the right to control their own destiny. Any change on a question so fundamental should be made by the people through their elected officials.”

对于遗传学上,近亲繁殖的对于多样性的劣势,研究已经很明确了,当然我也完全赞同。因此原文中说『只要他们放弃后代,他们就有权利在一起』。可是对于动物群体中,我们并没有所谓的道德准则来限制他们的繁殖呀!那些动物难道不早就灭亡了吗?我不得不怀疑道德,它究竟是什么?难道不是特定群落(组织)为了维系该共同生命体而立下的所谓「高等」准则吗?因此,与其说道德是至高无上的,倒不如说它是一种无病呻吟!

3. 事实上,在一个种群中,总是会有特定比例的少数群体。就算你法律不允许,社会再怎么排斥,永远也无法无时无刻地去控制所有人(比如娈童癖)。我们每个人作为个体,平心而论,又有什么资格在别人内心的世界戳下准许的印章呢?我不喜欢中国(亚洲)人天生具备的那种「看似事不关己,但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的态度。很多人对于暗地里的同性恋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一旦上了台面,上升到法律,反对者就会立马变得很坚决,就好像他们少了什么利益一样。

你们所说的道理,我都懂。人类为了生存,有残酷也有温暖,爱也是这样。但为了让世界充满爱的正能量,我们需要的仅仅是一颗包容的心啊! #lovew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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