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伤其类,兔死狐悲

2016年4月16日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德国新教神父马丁· 尼莫拉的忏悔

      最近学校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觉得有些话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我也知道,说这些话或许会让某些人心里不痛快,保不定有人会斥我不明事理家丑外扬是根搅屎棍,这我都认了,反正我内心足够强大。

        以《物伤其类,兔死狐悲》为题,并特意引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镌刻的德国新教神父马丁· 尼莫拉的忏悔诗,或许可以看作是我写下这篇文字的初衷。

        我希望我能够尽量温和地叙述和评论。

        我所知道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上个星期五(4月8日)下午,学校幼儿班一个小孩因为调皮——在下课时不断开关教室后门,老师几次告诫那样做会轧伤其他小朋友的手指,但那孩子并未停止其行为,于是该老师就对其责罚,据后来调查,该教师承认打了那个小孩三个手心。放学后,家长到学校先找该教师理论,说孩子被老师打了头部,出现了头晕呕吐厌食等症状,该教师承认打了孩子手心并未打头脸等部位,并当场道歉,可家长不依不饶,于是该教师两次提出去医院检查诊断,该承担的责任绝不推诿,家长断然拒绝,声言向教委投诉。学校闻讯自然不敢怠慢,维稳可是头等大事,傍晚便有领导提了水果上门慰问。本周星期一(4月11日),学校进行了调查,确认教师承认打了孩子手心,但并无证据证明打了头部,鉴于家长一口咬定,学校相关领导决定让该教师停职反省等待处理。

        按理说,这事儿到此都是在正常轨道上。老师体罚孩子有违职业道德,接受处罚是必须的,就算情节严重,自有责任厘清并给予相应处罚,该解聘该开除自有条规。然而,后来的情况就超出了事件本身,足以让人领略作为学校的息事宁人和教师尴尬的人生处境。

        先说那个孩子的家长。首先,既然一口咬定老师打了孩子头部并且造成了头晕呕吐,却又拒绝老师提出的带孩子去医院诊断。从一个做母亲的心理来分析,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事后,在该老师已经停课在家的情况下,家长还给老师打电话扬言“要你一辈子不得安宁。”何等的深仇大恨!再后来,竟然提出不要再看到这个老师在学校上课,否则就要逐级投诉,找律师,甚至在网上造势,并且公然扬言,在剩下的两个月内,谁也不能碰她的孩子。据说当场就有另外老师质问她,如果你的孩子调皮欺负了其他孩子,老师该咋办,其无言以对。至此,谁都可以看出,这家长是铁了心借机闹事。这下,似乎大家都明白,这事儿绝不是因为老师体罚孩子这么简单,而是家长和老师此前就有了龃龉(对此,我是有耳闻的,此处不细说),只是家长很好地做到了借题发挥,我就不说是蓄意报复了,毕竟老师错就错在打了孩子手心。

        再说这位老师。从事了近二十年幼教,在我们学校也教了五年了,此前没听说过家长投诉啥的,据说当初好多家长也是冲着她才带孩子来报名的(这一点从这一个星期她被停职后,有许多孩子的家长聚集在校门口和到教管中心替她讨说法可以看出)。这事该老师的确是有错在先,无论怎么说,体罚孩子是不对的。事情发生后,她的态度并不存在问题,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停职处理,也愿意承担责任。但家长既拒绝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却又非要指认老师打了孩子头部,这是她无论如何不可能接受的,毕竟没打就是没打。我个人是支持她不接受任何强加的不实之词的,真相只能有一个。

        又说说学校。一开始就害怕累及声名,采取的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依条规行使处分权,而是一味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个人认为即便理亏在先,却也不可对家长的无理要求无原则迁就。其次,调查中并未完全站在公允立场,为什么就不去家长中间了解一下这个教师的口碑呢?为什么不去调查一下这个孩子的家庭教养环境和家长的教育态度呢?不但不这样,某些领导反而用冰冷的腔调回应这个老师,指责这个教师停课期间不该到学校来(意思是那个家长看到了会不高兴,她不高兴可以,学校自该有原则),更有说这位老师搞小动作(暗指众多幼儿家长为她抱不平是由她背后唆使的),还要求该老师要“站在学校的高度”。我就奇怪了,学校在这个事情上已经没有了高度,站哪门子高度?难道就任由家长摆布不成?堂堂一所学校,教师犯错,该教育就教育,该处罚就处罚,辞退也可以啊,但也犯不着如此委曲求全吧?幼儿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对这样的家长,学校完全可以提出为了孩子的成长拜托家长转学,咱学校惹不起还躲不得么?因为,在未来两个月,谁还敢教育有这样父母的孩子?倘若换了是我,那是万万不敢的。

        作为同一所学校的教师,我得说说我的态度和感受。说实话,我和这位老师也就点头寒暄的情分。写下这些也并非想当“屠狗辈”,只是觉得物伤其类而已。我虽然不认同该老师对孩子犯错的教育方式,甚至认为即便学校以此辞退她也无不当,但我毫不掩饰对她的同情和惋惜,于她而言,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可是,我想说,当遇到得理不饶人的家长蓄意找茬时,学校该扮演何种角色呢?老师犯了错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该有吧?一味迁就家长,满足家长无理要求,终是所谓维稳思维在作怪。作为同一所学校的老师,对某些领导冰冷的腔调和所谓“保护教师”的种种做法实在不敢恭维,那种急于脱困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却无法理解在这个事件中学校领导对教师的态度,恕我直言,停职了该教师仍然在法律意义上是自由人,谁有权限制其出现在哪个场合呢?即便她被辞退了,难道就不能出现在学校里?所以,我也对这个老师说了,你大胆地到学校来,错也认了,还要咋滴?如果校方认为她的到来干扰了教学秩序,那好,我邀请她到我办公室探讨幼儿教育的问题总可以吧?

        最后,我想说,作为老师,在当前教育体制下,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别把自己当作园丁,你不是,园丁可以修枝剪叶,你敢么?别把自己当作学校主人,在一些人面前,你屁都不是,为了前程,牺牲你是分分秒秒的事。更别相信自己是灵魂工程师,你只是一个有点文化的打工仔。学生犯错了,批评是你的职责,不过还得注意,只能轻描淡写批评,否则就是摧残祖国花骨朵的心灵了,至于你打手心啥的,省省吧,懂道理的家长会理解,摊上一个不懂道理的家长,你就百口莫辩了。记住,你不是救世主,完全不必如春蚕红烛,那是把你推上祭坛做牺牲的托辞。教可教之人,做可做之事,相信那些说不得碰不得的瓷器们将来会在社会上接受教训的,那也是他们的父母应该承担的后果。

物伤其类,兔死狐悲_第1张图片
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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