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很值得

        单身太久,有了女朋友就想要告诉全世界,告诉他们我有多幸福。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也不会阴郁,晴天的太阳打在身上都格外灿烂。想起最初撩女朋友的时候,简直是从小白到王者的飞跃。

        作为一个女生缘不错的人,长久以来一直被认为是长得还不错但是很花心,可我真的只是在跟女孩子聊天,从不越雷池半步。明明是个专一投入的好少年,却被人质疑四处撩妹,一定是我最大的烦恼了。

        今时今日追女孩子的第一步,当然是先把微信搞到手。我就很厉害了。完全不记得什么时候加的她,为什么要加她,大学四年的前三年我们似乎没有什么交集。在一起之后,我们至今都想不起来为什么会有对方的微信。

        也许是冥冥之中注定吧,大二的时候我们还是有着至今不能理解的神奇操作。在上午没课我又陷入自闭的时候,丝毫不想踏出宿舍,沐浴着阳光去饭堂吃饭,我狠心的舍友们也不愿意给我打包。大概是饿昏了头,我找到了在通讯录默默躺了不知多久的她,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还是普通朋友的她给我打包了好几次。我的舍友们甚至一直觉得我和她关系很是密切,事实上我们两年说的话都没超过十句。至于打包,我女朋友就是太善良了,我这样无理的请求才会那么轻易答应。不过有时,她也会揪着我的耳朵,问我是不是从那时起就动了心思。她每次贴着我说话呼吸的样子,真让我情不自禁更加爱她。现在回想起来,这也不失为一种撩妹的好方法。没有缘由的请求,大概最让人无法拒绝了。

        要让感情升温,还没有太多的必然联系的条件下,就只能靠厚脸皮了。只要愿意,总会找到见面的理由的。好看的皮囊也好,有趣的灵魂也罢,总有一种方法适合自己,毕竟像我这样同时兼具了好看皮囊和有趣灵魂的人不多了。

        我也忘了从什么时候起,心里想的都变成了她,吃饭要一起,办事要一起,即使作息不一样,宿舍还隔着几层楼,可是每次经过她的宿舍,都想要做些什么告诉她我来过。就像电影里说的,爱上一个人就是,好看的想和TA一起看,好吃的想和TA一起吃,好玩的想和TA一起玩,只要可以和TA一起,喝白开水都是甜的,吹着西北风都是暖的。

        想要做她的少年,陪她一起终老。曾经以为自己是可以四处漂泊的人,现在想穷尽一生爱一个人。即使要过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人间还是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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