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娄底地区供销社

1、用集资款要挟职工在买断协议上签字是否真有其事?
      如果真有其事,我想请问供销社的领导,这算是什么行为?除了卑鄙无耻,我想不出其它更好的词来,这是流氓无赖才使得出的下三滥手段。真的是借钱的时候是孙子,还钱的时候是大爷。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做出这样的事情,普通人都觉得很丢政府的脸。作为党委是否知道这件事情,如果不知道,说明党委已经严重脱离群众,完全听不到群众的呼声,如果知道,也就是说是默许或者支持这样做,其他我就不多说了。强烈要求严查有关责任人!

2、你们一直挂在口上的“买断”是否合理合法?
    在手术前和化疗期间多次向供销社求救时,你们一直挂在口上的“买断”一事是否有效我深感怀疑。你们以已经“买断”供销社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为由想把身上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可是我想请问为什么劳动部门拒绝在协议上盖章。退一万步,即使“买断”是合理的,你们办妥了所有手续了吗?为什么拿到手的协议和签字的协议不一致?

3、手术前与化疗期间你们是否给过一分钱?
    在我爸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多次向供销社求救,答复却是冷冰冰的已经“买断”的供销社就不管了,这种话绝对不是孔穴来风。在最需要你们帮助的时候你们在哪里,现在跳出来说什么“供销社还是关心你爸的”,说这种假惺惺的话不觉得恶心吗,我是感觉反胃?
    作为一个为供销社辛苦工作三十多年的老职工,更别说是全国商业劳模,身患绝症时得到的结果是到现在为止医药费一分钱也没有报销。供销社不管,医保局手续未全,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请问这就是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
    现在是在建设和谐社会,政府要公平、公正、公开,不和谐的事应该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少数人的丑恶行径无疑遁形,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们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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