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使用ofo遇车祸身亡,ofo来背锅?

11岁男孩使用ofo遇车祸身亡,ofo来背锅?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今年3月26日,一名11岁的上海男孩在使用ofo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7月初,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车辆连同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向其索赔878万元,同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虽然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但是不少网友却是一致对该男孩父母索赔做法不予看好。我们对这个悲剧感到痛心,但也不得不深思。

在这起事件中,虽然ofo共享单车也负一定责任,但是,是否应该赔偿878万元,值得商榷。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不能独自骑车上街。很显然,是这名小男孩自己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而其父母也没有尽到教育责任。


同样在广州,无论是在一些大街还是小巷上,都会常常看到不少穿着小学校服、或是年纪尚幼的孩子们骑行ofo共享单车。

一方面,ofo单车的机械密码锁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确实存在安全漏洞,有一定安全隐患,因而不少未满12岁的小学高年级学生都能通过各种方法免费开锁骑行。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孩子独自上路骑行,也可看出不少家长对自己孩子的安全问题疏于重视,对于孩子的监护责任仍未落实到位。


作为一位教育工作者,我们平时也通过集会,多次给全校学生强调过关于骑行单车的安全问题。

除此以外,也会利用班会课、品德课等,普及关于单车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

在我国,少年儿童年满12周岁,方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慢车道上骑车,不能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街。

同时,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掌握相关的交通规则,在转弯时不抢行猛拐,骑车时不多人并骑、打闹;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等等。

据了解,随着共享单车在国内日益普遍,不少在校老师都会向自己的学生甚而学生家长多番强调过骑车安全问题以及单车骑行的相关安全规则。

我们有理由相信,孩子们和家长们都是有听入耳的,但是,到底有没有把这些规则谨记于心呢?

很多时候,事故就发生在一瞬之间。

有时孩子们玩心一时兴起,可能就把老师的话抛之脑后,在大街上和朋友结伴骑行。

而他们的家长也存在侥幸心理,有的觉得自己就在身边不远处看着、或是觉得孩子大了,快满12周岁了,可以独立骑行了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也许不少家长或者监护人都知道自己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但是对具体的责任却不明晰。


也许是职业所趋,我对身边一些由于家长忽略孩子,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尤多留意。

前天去番禺游玩,一位年轻父亲独留女儿在车站等待,自己跑到马路对面。后来等到这位父亲回来后,不禁疑惑:“如今拐卖行骗的人这么多,怎么放心小女孩一个人在车站?”但这位父亲呵呵笑:“这么短时间不会有事的,而且我们也住在这边很久了,没事。”

闻言,我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

这不由让我想起另一则新闻。

就在今年1月,一名4岁男童溺亡挣扎3分钟无人发现,而男童妈妈就在一旁玩手机。

也许是我多心,私以为如今的部分年轻家长确实对孩子的安全问题不够重视,直到真正出事的时候才追悔莫及。要知道,家长重视是儿童安全最重要的保护伞。

但不少家长都存在侥幸心理,或者说自己年轻没经验,不知道怎么带孩子,或是觉得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很安全。

教育孩子应该为人父母的一份责任所在。即便是学校老师有教书育人的责任,即便社会有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责任,但陪伴孩子最长时间的,是父母,不是别人。

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个人都有第一次为人父为人母的时候,这不应该是成为出事的时候,为人家长应该推卸的理由和借口。

古语常言:子不教,父之过。对于孩子的安全,如果连家长自己都没有引起重视,那么,别人很难帮得了你。


作者说:

日更的第六天。

这是一篇小小的很不专业时评。

主要还是想通过这则新闻,

探讨当今家庭教育的一些隐性问题。

---------------------------------------------

我是阿代,一个南方姑娘。

愿你喜欢我的文字。欢迎关注勾搭❤

你可能感兴趣的:(11岁男孩使用ofo遇车祸身亡,ofo来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