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字 我的青春

我的字 我的青春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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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一个人在家了。

  其实也没有很孤单,相反的,我喜欢独处。我在本子上又写了很多字,当我发现自己的笔迹又有了以前的影子时,我以为自己又活过来了。

  我的字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潦草得让人分辨不清了,像是一堆秋天草坪上已经泛黄却还在挣扎的枯草,又像是镜子前的地上满地的头发,乱七八糟,又让人心烦。

  说来我自己都不信,以前我写的字是可以称得上娟秀规矩的,倒不是我自夸,“娟秀又规矩”这个词是当时的语文老师说的。

  记得他当时很吃惊,因为我当时的性格和应为举止很难称得上是规矩,说的好听点就是有个性,说的直白点,就是混。上课顶撞老师,不写作业,撒谎,逃课,大张旗鼓的追喜欢的男孩子,对方还是班长兼纪律委员。

我把好好的青春,彻底演成了闹剧。但是我的字,却依旧规规矩矩。笔锋偶尔也会让自己惊艳一下,觉得这不太像自己写出来的字,我练了瘦金体之后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经常看自己写的字笑出声。

后来倒是没朝偶像剧那方面发展。喜欢的男孩子表面对我不屑一顾,背后也曾偷偷和别人说我的喜欢对他来说只是耻辱。因为没好好学习,最后以平庸到了极点的分数勉强进了我们那个小县城里最好的高中,完全不是我当初想象得那样万众瞩目。毕竟,我曾以为自己是天才。

  因为之前不好的行径,大多数老师都对我不太喜欢,特别是那个我最喜欢的英语老师。其实我特别敬重她,打心眼里觉得她是个好老师,就是可惜了,整整三年,我没认真听她讲过几节课。她对我的不喜欢大概到了极致,毕竟那个时候的我,我自己都喜欢不起来。

  我是在那个暑假的时候突然醒悟的,倒也不能说是醒悟。是因为我发现整整三年,我从来没有融进班级,班级聚会,从来没有人想起我,他们成了最团结的圈子,而我确实圈外人。我用自己的荒唐和任性,断了自己青春里所有的生路。

  所以进入高中后,我开始努力融入。我把任性和不识趣都逼回肚子里,我剪了齐刘海,和同桌好好相处,和老师好好相处。但是这些都没法让我和自己和解,我不能原谅之前的自己。后来我越是冷静,越是懂得怎样做一个好相处的小姑娘,我就越不能原谅原先的自己。但是很多东西,我早就已经错过得太彻底。

我越来越冷漠了,也越来越好脾气。我对后来喜欢的男孩子已经可以做到,他拒绝一次,我就再也不会主动了,以前走过的错路,我不是很想再走一遍了。也没有再费尽心思想要针对讨厌的人了,高中对讨厌的人做过的最出格最过分的事情,是拒绝借给一个女生外套和删了一个男生的联系方式。

  拒绝借外套是因为我也很冷,删联系方式是因为是他先说他讨厌我的,虽然他上课就坐在我后面,虽然他本来也不会联系我。

  但是我惊讶得发现,好脾气的我,字越来越丑了。我很难再有耐心去好好写一张纸的字了,或者说,我很难再有耐心去做些讨好自己而不是别人的事了。潦草,凌乱,不堪入目,我甚至以为我是被谁偷走了手。

  我好像,变得迟钝了。当我把脾气变好的同时,我很难再感受到以前的那种头脑风暴的感觉了,我没有热情和好奇心去学习或者热爱什么了。我不再是我了。我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样子,浮夸,喧哗,圆滑。但是相比之下,我宁可这样,因为我也同样讨厌着之前的自己,太放肆,太无理。

  所以当我惊觉自己的字有了从前的影子时,我觉得我又活了过来。好像我曾经不能原谅的一切,都可以一笔勾销了。好像我沉浮了那么久,其实我还在原点。

  我把不服气还很叛逆的自己和后来盲目融入的自己都原谅了。我一个人在家,我并不孤单,我喜欢独处。

  我想踏着今年春天的阳光,同自己和解,同这个世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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