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望之路,伏马前行

绝望之路,伏马前行_第1张图片

对一个人的喜欢从欣喜若狂到控制自己的一言一行,只因喜欢会在乎自己的喜欢是否会给他人带来困扰。虽说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权利,可被喜欢的人也有权利感到是否舒服的权利。基于此,我学习着控制内心的欣喜若狂。

从听到你要离开佛山,那种难受到心都被揪成一团却依然要祝福你一切顺利的感受,到昨天你告诉我你离开了佛山,回到中山时,你带着一点点兴奋的喜悦和我分享着你花了3个小时把周围的路都走了一遍,我为你又去“探险”新的路径而感到开心,甚至觉得你的那一点点兴奋让我幸福得落泪。我不知道我哪来的这般复杂感受,明明我们相见的次数如此之少。

昨天,我告诉你,我最近遇到一个和你气质很像的男孩。你少有地缠着我要我告诉你的气质是什么。在你的反复追问下,我答复你“初见时温柔、善良,再见时多了几分霸气以及专注。最重要的是和你在一起有一种舒适感。”你说“差不多”我又问你“那你来说说我的气质吧。”你用了四个字回复我“坚毅,感性”并解释道“感性的是外在,坚毅的是内在。”这个答案戳中了我的内心,符合我自己对自己的评价。你依然如最初见我时那般了解我。了解一个人,懂得一个人并不是由认识的时间长短决定,有时只需要彼此的感应,便能懂得。应当说,这种懂得,来自一种气场的感应。

那个男孩只有你的温润如玉和善良,但并没有你的那几分霸气。和初时你的时候有几分相像,他有着自己的独特的气场。他更加静,但他的静有种让我安定的力量,仿佛摇曳在风中却岿然不动的树。据他本人说他属于慢热型的人,但却意外地和我这个热情似火的女子能碰撞出火花,这倒是很是令我自己意外和惊喜。

他是属于帅气的男生,有点像当下流行的那种小鲜肉的长相,皮肤很白皙,眉目有着男生的硬气却又让人觉得舒服,穿着简单的T恤,到膝盖的帆布短裤,脚着白色运动鞋。他是第一个让我觉得帅得令人舒服的男生,甚至他的帅气不会让我有自卑感,这或许和他本人温润如玉的性情有关。第一眼是觉得他帅气的,相处了一天觉得他长得很干净,像清风一样能净化人的心灵。上帝创造了这般好看的皮囊,还给了他一颗纯净无比的心,任何人在这样的人面前都会相形见绌吧。

他给自己的昵称取为小白龙,很符合他的气质,坚毅,内敛,却有着极强的责任心,并且很低调,就像他的为人一样。虽说我常常去爬山,但我大大咧咧地个性经常是容易聊起天来脚步就站不稳的,他观察能力特别好,常常在我需要时,拉我一把或在言语间给我鼓励和温暖,也会提出替我背包帮我拿东西的这样绅士般的举动。

但他若和你比较起来的话,他还是不及你的,这不及你的理由纯属我的先入为主的偏见,就像是听过再动人的情歌,我依然觉得唯有你的声音才充满了真挚的情感。你倒是没有他的那种干净,你的力量像是经过世俗的考验聚集的力量,这种力量可穿透人心。你永远不会告诉我我哪里不好,或是我哪里错了。你每次用着坚定的语气说“记住,你想多了;记住我说的话——选择快乐,享受痛苦;还有你安慰受到质疑我时会说你管别人怎么想,做你自己就好;”这些话,让我一次又一次再哭过以后又再一次审视着我自己的内心,确定了我内心做什么事是快乐的,做什么事又是不快乐的,然后在心里屏蔽掉那些令我疼痛的质疑。简简单单地回归本质——做我自己。

你,于我而言,更多的意义是——遇见你,是美好的开始。一路前行,我带着这份美好,很多美好的人和事一一来补我心中的空缺。我知很多人也包括你会在我人生路上的半程或许是一段路离我而去,但我仍然庆幸他们在我生命的每一段时光留下足迹,这让我的生命有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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