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5 上下班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职工在提前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呢?

海丰县人民法院和汕尾中院经审理均认为,夏某某在其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官表示,工伤认定一般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联系,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因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你可能感兴趣的:(2018-07-15 上下班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