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给了我们生活的诗意,自己选择离开。

最近读完了《忽然来不及——三毛传》,今天听了作者的分享,颇有点感触。

其实,我应该不算三毛粉,我喜欢的作品也不是三毛最为人称道的。我佩服她勇闯天涯的气魄,沙漠奇异的风光并不令人神往,沙漠生活对于一个连大学都是在本市念的超级懒虫来说更是遥不可及也毫不神往。每次看撒哈拉的故事,大笑之余除了佩服还是佩服——很多人喜欢她是因为她的笔下有着自己所未曾经历过的吧。

但是,我更喜欢她日常琐事的点滴记录。她做饭、学习、旅行、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和公公婆婆小姑子斗智斗勇,这些都是我们平时能接触到的啊,可又有几个人能写出来呢?生活细节里的三毛才是一个真实的陈平,一个聪明敏感的姑娘,在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中沉淀生活的精彩。

作者刘克敌先生有句话说得好:很多人不喜欢鲁迅,觉得他要么在骂人,要么在被人骂,但实际生活中的鲁迅是一个很好玩的人。他很懂生活,也喜欢吃喝玩乐的。所以,我们要从两方面认识鲁迅。一个是作为作家的鲁迅:孤独的,愤怒的;一个是生活中的周树人:好玩的,懂生活的。三毛也是一个懂生活的人。她或许没有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情怀,她的作品可以看出“我手写我心”的创作模式,从作品中,我们看到她的好奇心,她的善良,特别是她对于生活敏锐的感知力。

我喜欢她的《石头记》、《沙漠中的饭店》、《警告逃妻》、《沙漠观浴记》、《白手成家》、《西风不识相》等。有的很著名,有的知道的读者应该就不多了,还有几篇喜欢的我懒得找了……她的散文其实写的都是我们平常所见,平时所过,只是我们几乎没有把它们写下来的想法,即便是写沙漠生活的作品,如果没有那些异域风情,依然是生活中小事的集合。但不可否认,这些文章都很好看——是的,未必很精彩很动人,或许只到好看的级别,但是,对于读者来说,一个作品在达到深刻之前,好看也是第一位的。

但是,三毛这么善于发现生活诗意的眼睛却永远闭上了。

她为什么选择离开,至今成谜。

每次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忽然来不及”,我总忍不住想到那句歌词“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还来不及多想,我们就失去了三毛;还未回过神来,昨天就悄然而逝;日日陪伴,不知何时,父母的身体开始佝偻。是的,忽然来不及,很多美好已永成记忆。

既然来不及,就把握当下吧。发现生活的诗意,把诗意的生活留下。

还是借用作者的那句话:“我们可以喜欢三毛,我们可以迷恋三毛,但我们不要模仿她。”既然可以用文字写下生活的酸甜苦辣,又为何不能看淡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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