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冬

暖冬_第1张图片
我最终学会了它的炙热。Summer

当他再次答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是没想到的,电话那头没有一丝犹豫。就这样,我们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大年三十的晚上。

故事很长,久到我都快忘了。年少的故事。不成熟而又美好的那些年。

初见他时,是万万没想到后来会和他发生那么多的故事。在楼梯间,我记得他走在我前面的样子,那么小的一个小孩,那时候,我16岁,他15岁。高一。

像所有狗血的剧情一样,童话真切的发生在了自己身上。没错,我是想说,有时候,我们还真得相信童话,格林的。

他不高,瘦,调皮,这是后来的印象。谁让我同桌喜欢他要命,好吧,我就是在课间递情书的那个小丫头。万恶的是,最后的最后,他竟然对我说出了“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等等,我犹豫了。后来,和同桌的感情掰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他,应该,无关乎爱情,只是青春期的悸动。青春早就来了,可能,遇到他,才是找到了爱情。也许是这样。可能大概或许就是那个叫缘分的东西吧。

高一的第二学期,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恋爱。我们都在学习什么是爱。我们一起玩,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拍大头贴。简单而又重复的生活却又感觉是那样的与众不同。我诧异,当他第一次亲我的时候。少女的心里,是那样的抵触。没错,是初吻。他也是。

也许仅仅只是简单喜欢的冲动,所以,半年后我们就分手了。没有理由,就是他不喜欢我了。是啊,一直以来他又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那年夏天,我才知道,原来,暑假是用来告别,是用来回忆,是用来舔舐伤口。可是,我还是喜欢夏天。喜欢它的温暖,阳光,热烈。最重要的,那个夏天我才知道,原来,我是爱他的。后知后觉。

那他呢?

凑巧,缘分。那就继续抬头不见低头见吧,谁让高二分科竟然在一个班里,我能说什么?果然是缘分,果然青春必须在一起。果然爱他。

于是,主动的青春活力美少女果断出击。绝食,我就不信你不心疼我。哼,没错,我的自信是对的,他还是拜倒在我的小小心机下。那个冬天,是我记忆里最温暖的冬天,我就称暖冬嘻。我记得很多,一组,被记上课讲话,同桌,围巾,书立,and so on。每次回忆到暖冬的时候,心里又暖又甜的。如他所讲,这冬天,是我们爱情里最温暖的一个季节,而后,再难超越那时的默契,纯粹与爱情。

我们都一直努力的去爱,却在高中的囚笼里小心翼翼。

被班主任教育,被学校教育,被成绩教育。也许他们都是对的,可我至今都不能原谅高三时他的班主任,一个被我想到就想骂的人。三年级八班。就像是格林童话里美丽的城堡,可我只是平民,所以,远远瞻望,瞻望。

开心的不开心的,都还是随着高考烟消云散了。可是,谁又能真正的开心呢?可是,我们真的获得了自由。

现在想想,这又有什么可值得高兴地呢?我倒宁愿不要自由。

现实就是有得必有失。没错,万年不变的真理。我信了。

高考后的夏天,他来找我,那时,感情如胶似漆的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才是分离。

又是夏天。我讨厌又热爱的季节。

他去了福州,我不懂地图,很久之后才看到,原来那么远。远到他都可以看到海了。而我看到的永远都只是山。

第一次到郑州的那半年,是最难捱的半年,我想,我不会喜欢这个只有房子和雾霾的城市。我讲普通话,却从不给亲的人讲,他也学会了在普通话和家乡话之间随意转换。我觉得这要归功于我。I’m sure。漫长的时间,我就一星期一星期的还是数过来了,终于熬到过年。我们那时候是分开还是依然在一起,我不记得了。我记得,我只写了半年的日记,而后,再也没有动过笔。

也许,有爱不一定是有未来的。万一你爱的那个人他不爱你了呢?

是吧。结局是,三年的感情还是抵不过半年的异地。我深深地认识到了那个叫做距离和隔阂的东西,或许,它也是保鲜剂,而对于我,它只是令人厌恶的东西,没有之一。

忙忙忙,冷暴力,分手吧。我还爱你。是吗?我会愿意去找到更好的人吗?那不如分开吧。

女人总是能在失恋时,变成诗人或者哲学家。没错,一直身为许多同龄人爱情导师的我,终于,还是接受了源源不断的情感迸发,写出了很多很多真挚而深情而令人动容的爱情所思。那是我文艺路上写出过最美最伤的情话。

可我还是放不下。

他来找我了,倾盆大雨,吊桥,淋湿的衣服。没有玫瑰没有戒指。可是有爱啊。足够了。而后,泳衣,拥抱,冲浪,亲吻,足够了。让我相信,我们的爱,从来都没有离开,因为,对他的所有,我都觉得那样的自然而然。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格林有时候也会拿糖果哄小孩。糖果吃完了,还是会哭。我是小孩。他不是格林。

秋天真TM是个悲怆的季节。分就分吧。我得学会过好自己的生活。我得长大。我得烧掉所有的记忆。我还得恋爱。

我恋爱了。不是他。

我分手了。不是因为他。

我还是加他QQ了。

他和我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不是恋人,不是朋友,不是亲人。但或许是最亲的人。

放不下,那就勇敢的追逐爱情吧。少年!

“你能做我男朋友吗?”

他同意了。

春天,似乎隔了很久才光顾到我的院子。我走在路上,看到哪里都是粉的,嫩的,鲜艳的生命的颜色。没错,我恋爱了。2016年的春天。男主还是他。

我长大了。21岁。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我不在乎很多,更不去纠结很多。爱就说。想就做。

这不?我正满脸幸福的写着我爱他。

春天很短。夏天很快就会到,我不怕它了。我得张开手臂拥抱它。这些年里,我们爱过,分开过,最终还是在一起了,我知道这不是最终。却是我只在乎的这一刻。我得去拥抱夏天,感谢它在四季轮回里让我哭过,笑过,坚持过,彷徨过。最终学会了它的炙热。

青春还在继续。我们还在路上。爱情,似乎是个永远都捉摸不透的奇花异果。可是,我还是闻到了它的芬芳。

甜的,软的,暖的。是爱情。

苦的,痛的,伤的。是青春。

还好,于时间的荒崖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于千千万万的人群中,仅是那份执着,遇上了,就是一生。

最好的爱情也许是,兜兜转转这么久,我还在这里,你也回来了。

我的男主还是他。

我们慢慢来,余生多指教。

To-连先生。

--A Sunshine boy.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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