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简周
漫画| 超人爸爸 西米
能将一个孩子马上就要降生的准妈妈逼上绝路的,我相信,不仅仅是难忍的十级疼痛,更是绝望吧。
这两天最令人感到震痛的新闻,莫过于陕西榆林产妇跳楼身亡一事。她用最决绝的姿势,从医院5层的分娩中心窗台跳下,也一并带走了那个还没来得及看看世界的孩子。
逝者已矣,可比这更悲凉的是,家属仍在急着推卸责任。她老公说,她当时太疼了,要求剖宫产,自己也同意了,可是医院一直不同意,建议顺产。
很快,医院就亮出了书面证据及监控视频,表明医院从一开始就诊断胎儿头部偏大,建议剖宫产,可产妇的老公却仍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上面赫然写着:
“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白纸黑字,还摁了手印。
院方出具的另一份证据显示,医院曾三次向家属说明情况,建议剖宫产,但一直遭到家属拒绝。
现在,主治医生也已经停职配合接受调查,孰是孰非,目前虽还没有定论,可从目前医院出示的证据看,不管医院方有没有过错,家属方的责任无论如何是跑不了的。
事情发生后,随着舆论发酵,不断有知情人出来爆料。据说,在绥德县公安局召开医院、家属、公安三方协调会后,跳楼产妇的娘家人和婆家人吵架了。
可这些家属们吵架的内容竟然是——如果医院给予赔偿,那么赔偿款该由谁来拿?
我但愿这条爆料并不属实,但凡还有一点点人性,都不会在逼死至亲后,还想借此为自己牟利。
但显而易见的是,事到如今,一尸两命也没能唤起家属一点点的愧悔之意。
想想,连我等路人甲乙丙都出离愤怒了,更何况当初身处其中、脆弱无助到绝望的产妇呢?
相关报道中曾提及,产妇老公事后在反驳“产妇是因疼痛难忍、情绪失控自杀”的说法时,还说过一句话:“她死都不怕,还怕疼吗?”
每个经历过顺产的妈妈都清楚地知道,十级疼痛究竟是怎样一种体验,然而,比痛更痛的是,自己的呐喊和哀求,不停地被至亲所漠视。
你痛不痛有什么要紧的,家属会苦口婆心地劝,女人生孩子,不都要经历这一遭吗?忍一忍就过去了!别人能忍,你怎么就不能忍?
可是,在一个女人忍受生产剧痛同时也是最脆弱的时候,对她说这样的话,漠视她无助的请求,与向她递刀子无异。
当然,我们无从得知,在与家属沟通的过程中,他们到底还说了些什么,可她在跳下窗台的前一刻,囔囔说着的是,“看来我当初的决定是错误的。”
在自己生死一线、痛到极致时,在产房里独自忍受一切却得不到起码的理解、尊重和爱时,才发现自己嫁错了人,心里该是怎样的一片寒凉和绝望?
这也是这场悲剧最戳痛人心的地方。一个精神正常、具备行为能力、意识清醒的女人,竟然无法为自己做主——没有丈夫的签字不能手术。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谓家属,在那一刻,掌握着她的生死。可问题是,在那一刻,夫家的意愿和利益诉求,未必和她本人是一致的啊。
比如,比起产妇的感受和生命安全,夫家有可能更看重,怎样更能省钱(剖宫产比顺产贵好几倍),或是怎样才能让自家娶进门的媳妇,保持最完整的生育机器功能,并且能够在最短时间内二次启动。
这不得不让人联想起3年前湖南湘潭孕妇死在手术台上的那次悲剧事件。
一位准妈妈因羊水栓塞,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而之前,医院曾向家属提出以切除子宫换一线生机的方案,却因其婆婆担心以后不能生二胎,一开始没有签字同意手术。再之后,回天乏力。
可悲吗?在夫家眼里,一个女人能否作为完整的生育工具而存在,竟远比她的性命更重要。
更早一些,2007年,怀有9个月身孕、在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就诊的孕妇李丽云,经诊断感染了重症肺炎,必须马上剖宫产,否则母婴皆有性命之忧。
可这个时候,李丽云已陷入昏迷,她老公成为唯一有权做决定的人。不幸的是,他没给妻子活路,始终拒绝签字。
这个冷漠到令人心惊的男人,当时甚至惊动了院长和110出马劝说,可他还是坚持在手术通知单上签下了“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产手术,后果自负”。
后果自负?他这是在拿别人的命来负好吧?而且还是与他相濡以沫的妻子的命!
就为了想要妻子顺产,这个男人最起码的良心都已经被狗吃了。
在集体劝诫无果,屡次丧失手术机会后,女人最终付出生命的代价,悲剧收场。
莫怪女性恐婚恐育,生死攸关,自己却不能为自己做主,万一再遇上渣男和渣婆婆,真的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无怪乎我身边有不少女性朋友会在看到榆林产妇跳楼的新闻后,大呼“感谢老公当年签字之恩”了。
随便翻一翻与这条新闻有关的热评,就能看到太多中国女性在生产过程中的血泪和无助。
生产的这一刻,自己嫁的是人是鬼,一目了然。所以,很多婚姻的转折点都发生在女性生产的这一关。
我一个朋友,在生孩子之前,夫妻关系一直很好,可生产之后,因为生的是女孩,就被婆家百般嫌弃,连带着对尚在月子中虚弱无力的她和她的新生女儿都爱搭不理。
最令她心寒的是,之前与自己柔情蜜意、亲密无间的老公,这一刻却站在了自家那一边,不仅没有维护她,还同样流露出了埋怨和失望的意思。
那一刻,她知道,她的婚姻再也回不到从前了。还谈什么爱呢?最起码的尊重都做不到,又如何能指望,对方真正看重的是自己,而不是自己的子宫?
就算是高知女性,也难逃被生育义务所绑架。难道结了婚之后,女人的身体和子宫就不再属于自己了吗?
在这个问题上,很多女人习惯性地选择了认命,为获得夫家的价值认同,榨取着自己子宫的价值。
可也有的女人不甘如此,即便是死,也要拿回为自己身体做主的权利,一如新闻中从医院窗台纵身跃下的产妇。
痛苦,始终都是孤独的,一句“谅解意外”,更显出人性的凉薄。
为决绝离世的陕西榆林产妇默哀。但愿每个女人,无须以死明志,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
作者
简简周
资深媒体人、专栏作者
壹父母联合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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