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跑步的女孩运气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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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弥漫着张国荣的《当爱已成往事》,脚下是一望无际的未来,踏破山河我依旧在寻找,是什么让我坚持不懈的奔跑。

还记得电影《依然爱丽丝》吗?一位50岁的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教授被诊断患上早发性老年痴呆症。

她却不屈服命运,当熟悉的跑步路线变得日益模糊,随着病情恶化,她的生活重心逐渐变为与现实的战斗。不过即使忘记一切,生活中永恒不变的是跑步。

跑步是电影贯穿始终的主题,不管她最终能否回家,她都在寻找与追赶。这让我一直在探索,我当初为什么跑步?第一次跑步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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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鞋上有股青春的味道,透着阳光,我感觉到了自由。那个花朵肆意绽放的季节,连翻书都会打扰此刻的静谧。

我独自一人去往图书馆,身后忽然闪过一个风一样的男子,他是学体育的。矫健的身姿,隔着运动服都能感受到他肌肉的舞动,我眯着双眼,好怕错过这一刻,直到他消失在我眼前。

红透了的晚霞盯着傻傻的我,我呆若木鸡,在风中伫立好久才想起前进。托好友打听到他的班级,知道他每天下午都会在操场训练,然后我的心里萌发了与他一起跑步的念头。

他个子不高,但长得好看,一双深邃明亮的大眼睛,上面覆盖着长睫毛,加上潮流的发型,笑起来感觉我手里的冰淇淋都要化了。

喜欢他的温暖,是在他跑步时传递给我的阳光;喜欢他的热烈,是在他奔跑的瞬间倾洒在心间的芳菲。为了这一刻的期待,我这个不爱运动的胖妞换上了运动鞋,走向操场,邂逅相遇。

每天下午,迎着落日的余晖,追赶着他的脚步,我像燕子一样轻舞飞扬,驰骋在初恋的跑道上。

有人说初恋就像在最炎热的夏天吃的红豆冰,有点甜,有点冰,有的时候冰到舌头都痛了,然而来不及体味,就融化了。

我就是那颗红豆,得到跑步男的回应时手舞足蹈,得不到任何反馈时便垂头丧气。

直到那个阴沉的午后,我仍在坚持追寻,即使豆大的雨滴落在脸上,我也不放弃。跑步男好像完成了训练,我分明看到一位皮肤白皙酷似洋娃娃的大长腿美女打着伞接他。

那一幕,时间好像定格了,留下我独自在雨中咆哮。

我拍打着胸膛,以为那样可以把他从我心中驱逐出去。泪如泉涌,分不清脸上是泪水还是雨水,嘴边漫步的是苦涩,心里蔓延的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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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那以后,我像变了一个人,经常光顾的操场没有我的影子,图书馆的林荫路上也不见了一个少女的期待。躺在宿舍的床上,收到一条微信验证信息:“你好,我关注你好久了,为什么你最近不来跑步了”

我很惊讶,是谁观察我这么仔细。我好紧张,加上他聊了好久,他见证了我从一个胖妞到现在的完美曲线,他羡慕我的坚持,更感动我的自律。

我很开心,原来你错过一个金刚钻,会有另外一个蓝宝石来代替,世界上总有另外一个人在悄悄关注着你。

这是我的新生,更是我的重生。在后来的时光里,你会看到操场上有两条彩色的风景线,一长一短,没错,那就是我和飞机哥的影子。

钱文学在《来日方长》中说“最终还是苦了时光,总为我们安排遇见。”飞机哥好像坠落地球的陨石,恰好砸中我的头,从此陪我在跑步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我们一起准备四六级,踏着清晨的曦露,边跑步边背单词,仿佛每一个字母都是我们的口号;我们一起准备期末考试,迎着寒冬的料峭,边跑步边背法律条文,好像每一个法条都是我们前进的溢美。

飞机哥总在跑完步后帮我拉筋,他说不希望看到我浑身肌肉的丑态,我总是默默看着他,静静地享受这一刻的小美好。我希望我可以被飞机哥一直牵着手往前跑,跑遍北京,跑出中国,跑到幸福的终点。

起初的跑步,是为了感受一个人;后来的跑步,是为了陪伴一个人。

如果非要问我当初为什么跑步的话,我想是为了追寻什么是爱情吧。当初对跑步男,是小女生情窦初开的爱恋,现在对飞机哥,是久处不厌想要幸福到老的爱情。

穿上跑鞋,踏上跑道,想念某一段时光的碎碎念。站在某一起点,也站在一个终点,陪伴让我牵挂的人。

愿你也能在跑步这条路上,找到你的小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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