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

 

   眼下,由于一些单位和求职者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认知比较模糊,争议不时发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有关专家形象地比喻说,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出嫁协议,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是,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的生活如何安排,还须由夫妻协定明确。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 

    “在就业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就无需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误解。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求职者应注意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社会保险费等权益受到侵害;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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