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出国帮朋友带了只“行李箱”,在国外被判了死刑!

据楚天都市报讯报道,就在近日,武汉市外办涉外管理处公布了一批今年以来接到的领事保护求助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让人觉得似曾相识,“武汉一名女子涉嫌走私贩运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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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武汉女子在今年上半年涉嫌走私贩运毒品案在东南亚某国的高等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已宣判其死刑,家属方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

武汉女子的父亲跟武汉市外办涉外管理处讲述此次事件,女儿跟他说,这次的事情是受朋友的委托帮带点东西,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朋友委托的行李箱带入境,结果被海关发现在行李箱里发现了大量毒品,将其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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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和律师都在极力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上诉方无法寻找到对其有利的证据,终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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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武汉市外办应其父的请求第一时间与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和我国驻该国大使馆取得联系,帮助家属及时获悉案件调查进展,积极做好沟通安抚工作,协助指导委托律师了解相关情况。

对于这样的事也不是发生一次两次了,还记的15年3位女孩吗?同样是帮带东西出国,同样的被扣押。

受朋友之托,女孩赵某携带一箱服装样品从国内前往马来西亚。刚在吉隆坡落地,马方海关便在她托运的行李箱内发现3.3公斤冰毒。赵某称,她对箱内藏毒一事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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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事发后再从国内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不容易。而在法庭宣判其无罪前,赵某只能在当地的女子监狱中等待。这一等待就是3年。

今年5月底,赵某涉嫌走私贩运毒品案即将在马来西亚沙阿兰高等法院一审开庭,律师打算为她进行无罪辩护,结果尚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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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法庭

据马来西亚华人公会统计,仅在2013到2015年间,就有超过20名中国女性在海外频陷毒贩“套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携带的物品中被发现藏有毒品,而被马来西亚海关抓获而被逮捕。

她们正在当地服刑或面临审判,最高可能将面临死刑的判决。

她们中间,除极少数被判无罪已经回国外,大部分女孩仍在狱中等待着自己的一审、二审、三审判决。“马来西亚是三审制度。

走完全部三审程序,通常需要6-10年。”马华公会公共投诉局法律顾问余家福说。

她们的经历都是惊人的相似: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外籍男性,略微相熟后,对方声称自己做服装箱包生意,希望女孩帮助携带样品交给马来西亚的客户,外籍男士愿意负担机票、食宿,甚至给予酬劳。

而当她们拎着被托付的行李走下飞机,面临的却是另外一种人生。

在对贩毒量刑极为严苛的马来西亚,唯有三种犯罪会被判处死刑,即谋杀、绑架,以及贩毒。

尽管这些女孩的家庭和受教育背景不尽相同,但她们均称,自己遭遇了外籍人士的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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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马来西亚一间监狱

“嘴很甜”的黑人网友

托赵某带服装样品的是外国人Clitin。赵某的朋友尚晓娴告诉记者,赵某与Clitin是在自己的介绍下相识的。

2012年至2013年,尚晓娴帮Clitin往马来西亚带过3次样品,和赵某的待遇一样,线路也都是Clitin安排的,但从未发生意外。尚晓娴说,“我自己也去过几次,都平安无事回来了,就因为这样,我才放心介绍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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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出事后,尚小娴和Clitin的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尚晓娴与Clitin相识于2010年,当时26岁的Clitin在MSN上主动添加23岁的尚为好友。

Clitin自称来自尼日利亚,在亚洲做服装生意。“主要是把衣服、鞋子、包包之类的东西从广州卖到马来西亚。”尚晓娴说。

相识后的两年,两人几乎每天上网聊天,Clitin对尚晓娴关怀备至,多次表示喜欢她。

尚晓娴没有接受Clitin的追求,也没有帮他带货。直到2012年创业失败,她才答应为Clitin帮忙,顺便去马来西亚散散心。

和尚晓娴、赵某一样,在吉隆坡机场被查出毒品的女孩们要么亲自与货主联系,要么通过中间人介绍结识货主。

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与货主只是“网友”关系,既不知道货主的真实身份,也没在现实中与货主本人见过面。

但新京报记者采访了7名女孩的多名家属,他们均表示货主为黑人男性,自称在亚洲做服装生意,“嘴很甜”

其中,与4名女孩联系的为同一人,其QQ昵称为“love”,MSN昵称为“Cli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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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的QQ空间留言板截图

安徽女孩程蓉是帮“love”带货的4个女孩之一,出事时20岁,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被所谓爱情的“炮弹”给轰了。

“帮”出一个大麻烦

2017年年初,泰国警方毒品调查局和海关曾接到了情报,称有人会从巴西运送毒品、经过泰国。

警方立刻安排相关的抓捕行动,带着缉毒犬在曼谷国际机场埋伏抓捕毒贩。没想到...

3名90后取了行李之后,被警方当场搜出超过12公斤可卡因。

3人分别为19岁的方姓男子、23岁的董姓女子和24岁的邱姓男子。

当时三位当事人立即表示自己毫不知情。

他们说一位叫“明姐”的香港女子是他们的朋友。

出发前“明姐”得知他们会经过泰国,所以拜托他们帮忙从巴西带“木雕”,送到泰国曼谷市中心的一家酒店给自己的朋友,并会给予每人8000港元作为报酬。

因为同是香港人,出门在外都是老乡,所以三个当事人认为这件事情只是举手之劳,况且还有酬金,刚好可以贴补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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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人中那位姓董的女孩,更是在从巴西出发之前,就在Facebook贴文号召好友一起来做“人肉”快递,称行为安全合法。

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这都给了人们致命一击,出国帮带东西出去,回国帮带东西回来,都是非常危险,因为你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毁了你的一生。

运毒铤而走险,不惜体内藏毒

一名16岁少年为了赚一万块钱,竟然当起了运毒“马仔”,不仅没拿到报酬,还差点因体内残留毒品丢了性命。

保住性命后,这个年仅16岁的“马仔”因为运毒锒铛入狱。

这种人体运毒方式,就是把毒品包装成糖果的形状,喝水吞下去或者直接塞进菊花,到达目的地后,再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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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仔们把毒品放进体内后,一般要忍受10多个小时,甚至是更长时间的痛苦——强忍胃部收缩的恶心感觉,或者肛门塞入异物后类似憋大便的不舒适感,加上不能进食、不能喝水。


还要冒着胃酸腐蚀和肠胃蠕动可能导致包装破裂,当场丧命的危险……总之,马仔真不是一般人能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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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吞”乃最简单粗暴的体内藏毒方式,也是最常用的体内藏毒方式。

运毒界的手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不要因为自己的好心“帮带”,还是为了赚点“运费”,看了上面的各种“伪装”,你觉得自己能承担得起吗?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不管运毒方式如何花样翻新,总逃不过法律的惩罚。一旦有了运输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会构成犯罪,严重的话还会被判处死刑!

大家要重视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不要因为金钱的诱惑而参与毒品的运输,更不要让毒品害了自己和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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