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大四期间去实习,要不要签三方协议?

刚找到一份实习,公司HR问我签三方协议,而我只是想实习一段时间 没想毕业继续干,我该不该签三方呢?

大学生如果在大一、大二、大三期间去用人单位实习,是不需要签三方协议的,因为那时还不是应届毕业生,并不具备签订三方协议的资格。

因为三方协议是三方签署的协议,三方分别为:毕业生、毕业院校、用人单位。三方协议主要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解决应届毕业生户口、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系列问题,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签订该协议后对三方都是一个约束和规范,这对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是保障。如果某一方违约了,将按照协议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索赔。比如,三方协议签订了,毕业生前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毕业生就业,那么根据三方协议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并且索赔。同理,毕业生拒绝前往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协议追究毕业生和学校的责任,并且索赔。

大四时候成为应届毕业生去实习,如果毕业后并不想在实习单位继续工作,那就一定不要签订三方协议,仅仅只是把它当成是一份实习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实习单位不错,是自己的目标企业,毕业后也愿意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那就可以尽快的签订三方协议。

仅仅实习的话没必要,如果是毕业的时候想留在这个公司,建议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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