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学cpa】Ⅰ——②财务报告目标

财务会计的最终成果是提供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目标从传统上讲有两种观点:一是受托责任观,二是决策有用观


受托责任观形成于公司制企业发端与盛行时期

在公司制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营者负有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义务,这就是基于公司制的财务报告受托责任观,其核心内容是:财务报告目标应以恰当方式有效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揭示财产经营业绩


决策有用观源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分散的投资者在关心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更关心公司的价值创造和股票的涨跌,公司需要向投资者提供与其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这就是基于资本市场的财务报告决策有用观,其核心内容为:财务报告应当向投资者等外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尤其是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相关的信息,从而有助于使用者评价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财务报告除了需要揭示过去的经营业绩外,还需要提供有助于未来决策的相关信息


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关注点不同,但两者并不矛盾,我国在界定财务报告目标时,兼顾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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