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府、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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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政府为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煞费苦心,如增开小区巴士、增设公共自行车等等,但始终收效甚微。小区巴士班次太少、公共自行车网点少、借还车十分不便。说到公共自行车,杭州在很多年前就开始尝试了,笔者也骑过很多次,但因为借车还车都需要找到固定的停车桩,十分不便。无论是小区巴士还是公共自行车,都属于政府公共服务问题。

     今年开始兴起了共享单车的概念,摩拜单车、ofo等都是共享单车的先行者,据说摩拜单车从4月底投放市场到9月份,短短5个月就已经完成C轮融资,金额已超过1亿美元;ofo也在一年内完成了九轮融资,融得数千万美元的资金,从融资频率和金额可以看出,资本市场是非常看好共享单车概念的。实际上除了这两家公司外,还有无数的跟风者在这个领域进行投入。

     共享单车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共享,不必拥有但却比拥有还便利。如果自行车是你自己的,骑出去还担心被偷;如果步行逛街,还要回到原来停车的地方去取。共享单车完全没有这些麻烦,随时随地随取随还,你可以停放在任何允许停放的地方。

     共享单车是互联网思维的产物,通过手机APP操作,采用无桩借还车模式,极其便利且价格低廉,就便利性而言完全不是政府那种公共自行车可以比拟的。共享单车一推出即赢得拥趸无数,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年轻人都是共享单车的粉丝。

    都是公共自行车,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数年都解决不好的事情,社会力量几个月就解决了,不但不需要政府投入一分钱,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还能为政府创收大量税收。可见,同样事情交给社会力量来办理可能会更好。共享单车只是一个小小的例子,实际上政府的很多公共事业都可以由社会力量来解决。

    现代社会,很多国家都是“小政府、大社会”,在社会活动中弱化政府的职能,充分的发挥出市场、社会组织的自我调节能力。政府权力小了,相对社会的权力就大了。政府不干涉的事统统由“大社会”来解决,发挥企业、市民与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共享单车的例子充分证明,把公共事业交由社会力量为解决,不但可以减少政府财政支出,还可以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大社会”之所以比政府做得好,是因为“大社会”存在竞争,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企业不得不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而这些产品和服务如果由政府来提供,政府未必有这样的动力。

     在现代社会,政府应该扮演“守夜人”的角色,追诉犯罪、履行合约、提供公共基础建设、完善社会保障网,而不应试图包办一切。过去我们的政府是全能型政府,负责分配工作、住房及食物,决定每个人该做什么以及每样东西的价格,但这些并没有使我们的社会好起来而是恰恰相反。

     政府真正应该做的应该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制定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但政府在这些方面做得远远不够,而不该管的事情如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方面手却伸得很长。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要真正放权让利,以小政府的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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