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 冒号(:)与C/C++

这篇文章将总结C/C++中的冒号的用法。
 
1、位域定义
::是C++里的“作用域分解运算符”。比如声明了一个类A,类A里声明了一个成员函数voidf(),但没有在类的声明里给出f的定义,那么在类外定义f时,就要写成voidA::f(),表示这个f()函数是类A的成员函数。
  :: 一般还有一种用法,就是直接用在全局函数前,表示是全局函数。当类的成员函数跟类外的一个全局函数同名时,考试,大提示在类内定义的时候,打此函数名默认调用的是本身的成员函数;如果要调用同名的全局函数时,就必须打上::以示区别。比如在VC里,你可以在调用API函数时,在API函数名前加::。
 
2、类构造函数(Constructor)的初始化列表
先说下什么叫构造函数吧(是不是啰嗦了?C++的人应该都知道了吧,还是以防万一一下)。所谓构造函数,就是与类同名的函数,它与普通函数的区别在于,它没有返回类型。
在构造函数后面紧跟着冒号加初始化列表,各初始化变量之间以逗号(,)隔开。下面举个例子。
class myClass
{
public :
myClass();// 构造函数,无返回类型,可以有参数列表,这里省去
~myClass();// 析构函数
int a;
const int b;
}
 
myClass::myClass():a(1),b(1)// 初始化列表
{
}
上面的例子展示了冒号的这个用法,下面对这个用法进行几点说明:
1)初始化列表的作用相当于在构造函数内进行相应成员变量的赋值,但两者是有差别的。
在初始化列表中是对变量进行初始化,而在构造函数内是进行赋值操作。两都的差别在对于像const类型数据的操作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我们知道,const类型的变量必须在定义时进行初始化,而不能对const型的变量进行赋值,因此const类型的成员变量只能(而且必须)在初始化列表中进行初始化,即下面的代码将会出错:
myClass::myClass()
{
a = 1;// 没错,效果相当于在初始化列表中进行初始化
b = 1;// 出错,const变量不能进行赋值操作;
}
2)初始化的顺序与成员变量声名的顺序相同。
先看一下下面的程序:
myClass::myClass():b(1),a(b)
{
}
这样的执行结果a,b各是多少呢?b=1,a=1?不是,b=1而a是个随机数。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哦,一般在初始化列表中进行初始化时,初始化的顺序应与声明的顺序保持一致,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错误。
3)对于继承的类来说,在初始化列表中也可以进行基类的初始化,初始化的顺序是先基类初始化,然后再根据该类自己的变量的声明顺序进行初始化。
 
3、声明基类。
假设我们重新定义一个类,继承自myClass类。定义方式如下:
class derivedClass : public myClass
{
// 略去
}
这里的冒号起到的就是声名基类的作用,在基类类名前面可以加public/private/protected等标签,用于标识继承的类型,也可以省略,省略的话,用class定义的类默认为private,用struct定义的类默认为public,至于具体各个标签有什么区别这里就不说了。
与初始化列表一样的,这里也可以声名多个基类,各基类之间用逗号(,)隔开。
 
4、条件语句(? :)
与?构成条件语句,作用相当于if else,如下;
int a,b,c;
a=3;
b=2;
c=a>b?a:b;// 如果a>b成立,则反a赋给c,否则把b赋给c
条件语句的结构为:
条件表达式?表达式1:表达式2
当条件表达式为true时,表达式的值为表达式1的值,否则为表达式2的值。
几点说明:
1)?:可以嵌套,但不推荐使用(难懂),下面的表达式你能看懂啥意思不?
int max = i>j ? i>k ? i : k : j>k ? j : k;
脑袋大了吧,呵呵。
2)?:具有很低的优先级,这个要注意哦,下面的程序执行结果是啥呢?
int i = 3;
int j = 2;
cout << i>j?i:j;// 出错,<<比>具有更高的优先级,执行顺序为 ((cout<j)?i:j,相当于是比较cout<
cout << (i>j)?i:j;//输出1或0,相当于(cout<<(i>j))作为判决条件,来决定表达式的值为i或j,而cout<<(i>j),i>j则输出1否则0,然后再将(cout<<(i>j))作为?:的条件,如果cout正确执行则为1(true),否则为0(false),以此决定表达式值为i或j
cout <<(i>j?i:j);//i>j则输出i,否则输出j,表达式值为true如果cout正确执行,否则为false
更多的关于优先级的问题就不说了。
 
5、语句标签
通常跟goto配合使用,如:
step1: a = f1();
       ....
       goto step1;
这种作法也不是很推荐,原因在于它破坏了语句的顺序执行,这样的代价大家应该清楚吧。不过存在即为合理嘛,既然它还存在,肯定还是有它的用处有它的好处的,比如说,多层嵌套的退出(会比break continue直观一点吧),也可以避免重复代码之类之类的
 
6、switch语句中case后。
这个不说了,要是不会的话,我也没话可说了。
 
7、汇编指令模板
这个我也不懂,不班门弄斧了,可以参考一下: http://developer.e800.com.cn/articles/2006/43/1144846933898_1.html
改天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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